消化一下:外卖平台续命,全靠骑手的“人血馒头”?

大家好,我是在观网陪您看中国的谷智轩。近期,八部委专门针对“网络餐饮平台送餐服务”,也就是我们俗称的“外卖”,出台了一份《指导意见》,要保护外卖员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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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刚发布,美团股价在两天内大跌31%,阿里巴巴也跌了11%。美团出来“诉苦”了,说给外卖员买社保,要多花一百多亿,而去年的企业利润只有46亿,明示保人还是保企业,只能二选一。保护外卖员的劳动权益,竟然会让资本觉得“钱途”渺茫。合着这外卖平台赚的钱,都是用从业人员的权益换来的吗?本期《消化一下》就来讲讲,外卖平台的“人血馒头”,到底是怎么卖的。

我还记得刚回国的时候,国内方便的外卖服务让我大受震撼,从此成为一个重度用户。小伙伴们每周要点几次外卖呢?欢迎打在公屏上。可以说,外卖送餐员,已经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然而我们多数人对他们的了解非常有限。外卖骑手的招募广告,经常大肆宣传什么“时间自由”、“月入过万”、“接单不愁”。媒体呢,一边报道小哥们的辛苦,一边也强调他们的收入,给这个职业塑造了一个“努力就有回报”的设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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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真的如此吗?我国现在大约有1250万外卖送餐员,分为“专送”和“众包”两类,基本对应“专职”和“兼职”。我们这里主要谈的是“专送”骑手,他们通常与代理商签订协议,由站点直接管理,每天要开会打卡。外卖平台,把24小时划分为高峰和非高峰时间。高峰时间7个小时,骑手必须出勤,其他时间,骑手原则上可以决定休息还是继续干活。不过,虽说是“弹性工作制”,近九成骑手每天工作8小时以上,甚至有两成骑手每天工作12小时以上,每月只休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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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方面,五成骑手的收入集中在4000到8000元,真正能“月入过万”的不足一成。他们的收入采用“阶梯计件制”,没有底薪,送多少单拿多少钱,送得多,还有各种额外奖励。每单基本价在5元上下,不算罚款,月入过万要送到1000单以上,工作量每天都超过了12小时。收入八千以上的,每天的配送里程也要100公里以上。所以做外卖骑手,收入要过八千,996还是免不了的。

“月入过万”和“时间自由”之间,其实存在根本的矛盾。要获得可观的收入,就不可能有“时间自由”。对于全职骑手来说,所谓的“弹性工作”,放松的不是工作时间的下限,而是上限。理论上讲,如果骑手愿意,可以24小时不间断工作,用超时工作,去创造“收入神话”。

可这个“神话”,并没有考虑到风险,外卖骑手已经成了高危职业。外卖平台靠着“最严算法”,把“预计送达时间”压到最低,从商家出餐,到消费者收餐,任何一个环节出了一点问题,超时罚款就免不了,还有各种远超配送单价的差评罚款、投诉罚款,无怪乎小哥们动辄超速、逆行、闯红灯,拿自己和路人的生命安全,来实现所谓的“月入过万”。在北京,五成外卖员因送外卖出过大大小小的交通事故。仅2019年上半年,上海就发生涉及快递、外卖行业的各类道路交通事故325起,造成5人死亡、324人受伤。

骑手的收入里,还包括了应该缴纳的五险一金。五险一金里面,包括了自缴部分,比例大致是收入的20%,以及单位缴纳部分,比例大致为40%,合计60%。如果企业雇佣一个月薪一万的人,那么实际的用工成本大约一万四,个人拿到手是8000。而外卖骑手的一万,如果正常缴纳五险一金,只相当于月薪6250元,到手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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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月入过万”也好,“时间自由”也罢,全都是假的。对于骑手来说,他们冒着生命危险,干着一份996的工作,收入却只相当于月入五千。那么问题又来了,既然待遇如此不公平,为什么外卖行业还能招到那么多送餐员呢?

许多骑手,被“月入过万”和“时间自由”忽悠入行,根本没有意识到这份工作的回报究竟是什么样的。但不可否认的是,即使知晓真正的待遇,还是有人会干这活。骑手九成是男性,八成在20至40岁之间,超过六成已经结婚,一半人都有孩子,经济负担都比较重,有些人还背着贷款。对他们来说,养家糊口、买房还贷,比年老、患病后的保障,更加重要。换句话说,比起看不见的五险一金,他们更需要的是立刻能花的真金白银。

从学历来看,四成骑手是初中水平,本科及以上学历仅占5.4%。他们在入行之前,大多从事的也是入职门槛相对较低的行业,比如餐饮服务员、销售、摆摊做小买卖、快递员、工厂或建筑工人等等。这些职业,很多也没有五险一金,到手的钱少,无薪加班是常态;与之相比,送外卖的“到手收入”,算得上又“高”又“稳定”,加班就可以“劳有所得”,竞争优势明显。所以,许多人哪怕知道自己的劳动不该只值这个价,还是会选择继续干。外卖平台利用的就是这个心理——在劳动力充足的环境中,给的待遇不需要高,只要比其他行业好,再来点收入、工作自由度上的包装,就会有源源不断的廉价劳动力送上门。

外卖行业发展到今天,已经形成了两大巨头瓜分市场的局面,市场份额短期内不会有太大变动。外卖平台的主要目标,逐渐从抢占市场、排挤对手,转变为维持存量和扩大市场。这两者依然离不开低价策略,而维持低价的方式,则从海量补贴,变成了成本控制。外卖业务涉及到的四方:外卖平台、商家、消费者、骑手,其中骑手的用工成本是最容易控制的,他们也是议价权最弱的一方。

要留住消费者,重点无非就是价廉、物美两点。控制住骑手成本,就可以压低服务价格;靠着“以罚代管”,让骑手闻“差评”、“投诉”色变,就可以用更低的成本,换取更高的消费者满意度。

此外,平台还有种种转移矛盾的手段。比如说给骑手的“预计送达”时间,要比显示给消费者的长5到10分钟。用户看到的时间短,就更容易下单,如果骑手因为这个“时间差”而超时、被投诉,扣的也是骑手的钱。再比如,给用户看骑手的定位,让用户“监督”骑手的配送过程,随时“催单”。用户觉得“大权在握”,等待的焦虑大幅缓解,可如果“催单”导致骑手出了事故,消费者、平台都不用负责。

那如果骑手有意见,怎么办?外卖平台躲在幕后,靠程序、算法和代理商远程操控,对于骑手来说,远没有直接打交道的用户和商家有存在感。骑手们在完成订单时,经常会遇到一些“意外情况”,耽误配送时间,比如商家出餐慢、小区不让进、找不到客户。这会让他们产生错觉,认为如果不发生“意外”,平台给的时间是够用的,所以他们总要赶时间,还动不动就超时,都是这些“意外情况”导致的。殊不知,这些“意外情况”,本就应该被算法考虑进去,提前预留出时间。可是外卖平台为了吸引消费者,去掉了给“意外情况”预留的时间,把因此给骑手增加的负担与风险,都甩锅给了造成“意外情况”的消费者和商家。

外卖平台自己,则扮演起了仲裁者的角色,只要消费者投诉,他们就会给骑手判罚,再提供一条申诉渠道。不过,骑手向平台申诉,很少会成功。所以,骑手遭遇不公,往往只能自认倒霉,有的还会自己掏钱把餐费赔给用户,请求“私了”。商家与消费者之中,消费者又是弱势群体,而且掌握着所谓的“评价”、“投诉”大权,在许多骑手眼中,是他们被罚、赔钱的直接“责任人”。当外卖骑手积累的怨气越来越多,消费者的一句话、一个差评,就可能戳到他们的怒点。有的外卖员,甚至因为一个差评,对用户进行电话骚扰、登门辱骂,给用户门上泼油漆、涂胶水,甚至持刀砍人。有类似经历的小伙伴,可以在评论区讨论一下。这些事情的结果,往往是消费者遭殃,外卖员承担法律责任,而外卖平台作壁上观,买卖照做,毕竟,这都是送餐员的“个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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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如果媒体、学者发了声,引发了企业的公关危机,这招就不太好用了。这个时候,外卖平台会打出“体谅”牌,站在骑手的角度,要消费者体谅小哥们工作的不易,比如按一下按钮,给骑手5到10分钟的宽限时间。如果平台直接增加配送时间,那就是平台的错,会降低用户体验,而如果是用户自己宽限,那一定是因为用户要求太高,而不是平台自身在管理、定价方面出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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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卖平台把自己和外卖员之间的矛盾,转变成外卖员与消费者之间的矛盾,然后要外卖员憋着,要消费者体谅,好似成了一个努力化解矛盾的第三方,把自己的责任撇得一干二净。

这些招数固然好用,但要具体实施,法律其实是不允许的。我国《劳动法》中对于工作时间的规定,也就是每日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4小时,同样适用于“计件制”,用人单位要根据这个时间限制,确定计件劳动者可以干多少活、拿多少钱。《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中具体规定,对于计件劳动者,工作日加班,要按照计件单价的1.5倍支付其工资,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工作,则是两倍、三倍。《社会保险法》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单位必须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对于用人单位的责任,《民法典》也规定,劳动者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工伤保险条例》则对劳动者因工作原因受伤、身故的,规定了用人单位应该承担的责任。

可见,无论是超时工作、虚报收入,还是甩锅责任,外卖平台的各种套路,早有相关的法律见招拆招。为了规避法律监管,外卖平台想出一条“妙计”:你的这些规定,针对的都是“用人单位”,我不当“用人单位”不就行了吗?这些平台声称,平台与骑手之间,不是劳动关系,而是“平等合作”关系,因为骑手拥有“自主性”,还拥有电动车这一生产资料,是与平台、代理商合作的“独立承包人”。外卖平台可不会跟骑手签劳动合同,他们通过平台、代理商之间,代理商、骑手之间的两个“合作协议”,把应该承担的法律义务,推卸得干干净净。

我们前面分析过,所谓的“自主性”,对于专送骑手来说,根本不存在,至于说有辆电瓶车,就是“独立承包人”,更是无稽之谈——难道工人自带扳手,就是与资本家“平等合作”了吗?平台与骑手之间,事实上就是劳动关系。问题在于,为什么外卖平台用来逃避责任的狡辩会被默许,继而成了共识。

其中最大的原因,在于外卖产业能够稳定就业,帮助脱贫。外卖行业的入门门槛不高,收入相比其他没有五险一金的行业,仍然算高的。对于刚刚进城务工的人来说,送外卖也是比较容易获得的首份工作。在美团平台就业的骑手中,有26万人是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占总量的6.4%,其中已有25万人实现脱贫,脱贫比例高达98%。外卖行业尽管存在严重的剥削现象,但仍然是社会所需。

那么,如果认定平台与骑手间的劳动关系、保障骑手权益,外卖产业就真的发展不下去吗?巧的是,最近西班牙也出台了一份“骑手法”,规定外卖平台与骑手间必须建立正式雇佣关系。当地三家外卖平台分别对此作出了不同的反应:一家彻底跑路,旗下3000名外卖小哥就此失业;一家履行规定,给运费涨价,同时缩小规模;最后一家,准备雇佣旗下1.2万骑手中大约2500人,其余的则通过修改条款,让他们拥有更高的“自主性”,更符合“平等合作”状态,看看能不能打法律的擦边球。

可见,就算提高了成本,也不是所有外卖平台都会跑路不干。平台的规模越大、先期投入越多,市场潜力越大,企业更可能会留下,以别的方式来对冲成本。如果提高运费,平台可能会损失部分不愿接受涨价的消费者,但也会有人愿意支付这笔钱,获得真正更优质的服务。市场可能会达到一个新的均衡,外卖平台也可能走上“顺丰模式”,获得更良性的发展。

中国与西班牙国情不同,骑手规模不是万级,而是千万级。骑手成本上升后,已经投了许多钱的外卖平台,面对庞大的市场,断然不会立刻跑路,但会收缩业务,放缓扩张的势头,也就不再需要那么多骑手,最需要工作的那部人可能就会失业,重新陷入贫困。所以,同样是针对骑手的政策,我国的《指导意见》没有搞一刀切,不强制平台和骑手建立正式的劳动关系,而是把骑手等新型职业,归类为“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不必完全按照《劳动法》来,但必须由政府指导企业与劳动者订立新的书面协议,合理确定企业与劳动者的权利义务,争取在外卖产业不收缩、不减速的同时,有限增加企业成本,给骑手提供最大的权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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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保障里,最重要的有两条,第一条叫多方参与,翻译翻译,就是给骑手建个“工会”,对于他们的劳动时间、最低接单报酬、节假日补贴、KPI算法等等,企业要和“工会”协商制定,政府也会从中指导。当然,“工会”也要帮骑手了解这些事情,帮忙维权,让他们不再被什么“月入过万、时间自由”的标签忽悠,不再有气只能往肚里吞。

第二,安全是底线,必须给骑手上工伤保险,同时企业必须优化派单时间,加强安全培训,提供安全装备,降低从业风险,减少违法、违规行为。

近年来,互联网平台经济发展迅猛,带来了巨大的回报,但是这些回报的分配方式,对于外卖骑手这样的劳动者,是非常不公平的。国家出台的《指导意见》,核心思路就在于,如何在帮骑手们保住饭碗的同时,渐进提高他们的待遇,让他们可以共享企业、行业与社会发展的成果。对于外卖平台来说,如果分给骑手的红利,不能与社会发展同步增长,骑手们自然会“用脚投票”,去投奔更有竞争优势的新行业;如果平台不再能够履行稳就业、助脱贫的社会责任,国家要用《劳动法》来规范他们,也就是再出一个《指导意见》的事;如果平台继续“以罚代管”,转移矛盾,而不是真正地提高服务质量,那么消费者自然也不会为将来更高的运费买单,毕竟,不叫外卖,日子照过。所以,我在这里奉劝这些外卖平台一句:老老实实把《指导意见》执行到位,割韭菜也别忘浇点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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