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做个恶人,说说公摊面积这事

最近有个人大代表提议,取消公摊面积房屋的销售计算方式,按照套内面积计算。这个提议得到了大多数网民的支持。很多人觉得如此一来,自己就再也不会被开发商忽悠了。甚至于房价也会因此而降低。

事情果真如此吗?事实上可能恰恰相反。我的看法是有可能实施之后倒霉的是普通的购房者。

我们先说说房屋的价格计算方式。

一般情况下开发商计算房屋的销售价格是以成本再加上利润除以整个销售面积来得出最后的销售价格。如果说按照套内面积计算,显然这个销售计算方式的分母会变小,而分子不会变。

结果就是最后的销售单价会变大。所以说希望换个面积计算方式就能够买到便宜房子的想法是绝对不可能的。如果有人告诉你,这样一来会降低房价的,那么只能说他玩的是朝三暮四的把戏。

第2个问题我们来谈谈公摊面积到底包含一些什么?公摊面积除了套内面积以外一些公共部位的面积。比如说楼梯走廊电梯管道井以及入户阳台花园等等。

如果说以后房屋的销售只算套内面积,而不计算公摊面积,那么结果就是开发商为了尽可能的增加销售量,他们就会在增加套内面积的同时尽可能的压缩公摊面积,把所有的公共部位的面积能做小尽量做小,做到规范的极限。

只要能满足规范的最低要求就行了。这样做的结果是你买了房子看上去套内面积挺大,可是所有的公共面积都极其的狭小。虽然可以满足最低使用要求,可是用起来极不舒服。给房屋的维修升级各方面都带来问题。

甚至于你家有一个比较大的家具都搬不进去,想维修个管道也非常麻烦。而这一切你在购房之前你是完全不了解的,开发商只会给你一个平面图或者是套内模型。在你没有实际住进去之前,你是根本不知道这些公共部位是如何的狭小,如何的使用不方便的。

等你住进去以后发现了这个问题,你已经无可奈何了。这样的房子不但使用不方便,而且今后的升值空间也有限。谁都不愿意买这样的房子吧?

而之所以公摊面积这个概念在香港先被发掘出来。就是因为一开始香港也是按照使用面积作为销售的依据。在寸土寸金的香港,开发商肯定会尽量的增加套内面积而压缩公共部位的面积。造成的结果就是房子套内看上去还行,可是公共部位用起来极不舒服。

人家也不违反规范,不违反法律。可是买了以后你就是住的不舒服。为了平衡住户的私人空间和公共空间的利益,才发明出这一个公摊面积的概念。这样开发商在设计的时候除了想办法争取合理的套内面积的同时,也要兼顾公共面积的设计。

因为公共面积的这一部分价格可以体现在销售上。也不会有这样的开发商故意的压缩套内面积不必要的增加公共空间的面积。这样对他没有任何好处,逻辑上行不通。

而为什么美国这样的国家却采用套内面积,甚至是使用面积还有的只计算卧室和客厅的面积作为销售依据呢?那是因为美国的地太大了,美国人的房子往往都是独栋的别墅。你这个房子的所有的负附属的管道也好,楼梯也好,什么都是属于你的,没有公共空间这一说。

在他们来说除了要标明房子的使用面积,或者是居住面积以外,更重要的是要标明占地面积,因为他们都是带院子的,那个是标志着你的土地的所有权大小的,是直接体现你的财产的价值的。而这一切和我们中国的情况完全不一样。所以说没有可比性。

还有人说哪怕最后价格是一样的,我也是愿意采用套内面积的计算方法。因为这样的话,我面积能够自己量,不会被开发商所忽悠,他说公摊面积多少谁知道呢?说不定就是骗我的。

说这话的人嘛,就是对建筑行业一无所知。实际上公摊面积有多少?开发商也决定不了,公摊面积的计算是建筑设计人员根据国家的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所计算出来的。不仅如此。在房屋建成之后,最后的面积还要住建局的相关部门的人根据图纸对房间实测以后得出最后的实际面积来作为销售面积。

所以很多人买了房子以后,发现跟自己签订合同的时候面积会有一点点差别,为什么会有这个差别呢?就是因为最后实测的时候会发现一些误差。所以在这方面开发商是完全不可能有作弊的空间的。有这方面的担心可以理解,但是真的完全没有必要。

综上所述,我认为房屋的销售采用套内面积的做法,只会损害大部分人的利益。相反采用它的面积加上公开面积的做法恰恰是平衡多种方面利弊的最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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