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70年代,城市居民也是在过着艰辛的生活
【本文来自《过去,普通无工作的成年人一个月供应28斤粮票,65%的粗粮,35%的细粮》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从义务兵每天伙食费0.45元说起。
下面是一位资格很老的老兵网友在【风闻】里的一篇文章《我当兵时,每天0.45元伙食费,每周有两次菜里有肉丝》https://user.guancha.cn/main/content?id=630819
这位老兵,资历是60年代的,我是70年代的。每个义务兵每天这个伙食费标准在这段时期,就没有变过。这样每个月伙食费合计13.50元,外加上每个月的津贴,共20.00元-22.00元。好在军队里的战士服装也是供给的,前面的费用就是吃与用。部队要想提高伙食标准怎么办?自己种菜、养猪解决问题。这类信息,只要大家看看【风闻】一些老兵的回忆,就知道了。按照净值来算,一个义务兵每天生活费(吃、用)0.67元-0.73元。
现在我们将这个标准拿回到地方。城市里允许普通家庭养猪吗?不可能。一个家庭每月收入只有区区40.00元,养活两口人,只保持吃用,才能每天0.67元;养活四口人的时候,就是城市贫困户了,每人每天只有0.33元用于吃和用。
所以,城市里的家庭要以双职工为主,每月收入合计至少要有80.00元,这样才能保证四口之家维持每天0.67元的生活费(吃、用)。所以,孩子生的越多,就越困难;只有一方拿工资(高工资除外),就越困难。
当然,有一方城市户口拿工资、另一方农村户口不拿工资(多为女方),也就不存在问题了。他们的子女户口跟着母亲走,就不是城市居民了,也就不是这样计算了。
最后结论,60、70年代,城市居民也是在过着艰辛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