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兹别克斯坦以违反个人数据法为由限制微信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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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兹别克斯坦国家信息化和电信监察局新闻处周一表示,因涉嫌违反个人数据法,微信在乌兹别克斯坦的运营受到该国监管部门的限制。

1月底,乌兹别克斯坦总统沙夫卡特·米尔济约耶夫签署《个人数据法》修正案,规定从4月15日起,所有互联网资源均应在该国境内存储该国公民的个人数据。

随后,乌兹别克斯坦电信监管部门表示,已通知多家外国互联网公司——脸书、谷歌、Mail.ru、微软Skype、Telegram、腾讯微信、TikTok、推特、Yandex关于需要遵守上述法律规定的要求。

7月初,该部门对Skype、推特、TikTok和VKontakte的运营进行了限制。

乌电信监管部门网站消息显示:“社交网络微信(腾讯)被列入侵犯个人数据主体权利清单。”

该部门指出,在消除相关缺陷之前,该社交网络将无法在该国境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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