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饿了么”起诉“饿了吗”获赔1万元,可被告方还有好几十个“高仿号”…
【文/观察者网 周弋博】
近日,裁判文书网发布的一份判决书显示,外卖平台饿了么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一家名为“饿了吗”的餐饮管理公司告上了法庭,胜诉获赔1万元。
目前,“饿了吗”已经改名为“北京御膳房主食厨房有限公司”,但其法定代表人单立军名下还有数十家“高仿”知名品牌的公司,如京东、阿里、海淘、蚂蚁财富等。
而且,单立军此前担任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为铁总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
裁判文书网显示,拉扎斯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拉扎斯”)是饿了么旗下运营公司。
拉扎斯称,公司于2008年创立“饿了么”本地生活平台,主营在线外卖、新零售、即时配送和餐饮供应链等业务。
而且,“饿了么”系列商标经过多年的使用和宣传,已经在餐饮服务领域获得了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
不过,拉扎斯发现,“饿了吗餐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将与“饿了么”商标高度近似的“饿了吗”作为字号进行了企业名称登记,故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其诉至法院。
“(饿了吗)具有攀附我公司商誉的主观恶意,他们的企业名称已经造成了相关公众的混淆,其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2019)京0105民初27107号民事判决书 图片来源:裁判文书网
“饿了么”一方则表示,己方公司的企业名称系依法核准注册,注册后并没有实际经营,更何况,“饿了吗”的“吗”与“饿了么”的“么”读音不同,字形也不同,不构成近似。
当然,这种操作到底算不算“不正当竞争”还得法院说了算。
法院查明,饿了吗餐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2月23日,且其企业名称未曾发生变更,而就在当时,“饿了么”APP进行了大量的网络推广,极大的提高了“饿了么”商标的知名度。
而且,“饿了吗”成立后并未实际经营,而且其法定代表人单立军担任100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其中部分公司企业名称中包含诸如“花旗”“渣打”“阿里云”等具有较高知名度的标识。
对此,单立军对此未作出合理解释,只是当庭明确上述公司均未实际经营,且其并未实际出资。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还有人在与“饿了么”外卖骑手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后,将这家“饿了吗”告上法庭,结果闹了乌龙,导致案件被驳回。
(2019)京0105民初27107号民事判决书 图片来源:裁判文书网
此外,虽然“饿了么”是商标,“饿了吗”是企业名称,但《商标法》依旧禁止企业故意用名称“碰瓷”商标。
因此法院认为,“饿了吗”公司具有明显的主观恶意,客观上容易产生市场混淆,构成不正当竞争。
《商标法》第五十八条规定:
将他人注册商标、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误导公众,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处理。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规定:
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
(一)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
(二)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
(三)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
(四)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
最终,法院判决“饿了吗”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变更企业名称,且变更后的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与“饿了么”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
此外,“饿了吗”还需要赔偿合理费用10000元。
该案判决于2020年5月29日作出,启信宝显示,“饿了吗餐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9月变更为“饿不饿餐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该公司又更名为“北京御膳房主食厨房有限公司”。
图片来源:启信宝
这家“饿了吗”确实是败诉更名了,可这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单立军还有更多的“高仿号”。
启信宝显示,除了上述判决书提到的“花旗”“渣打”“阿里云”,单立军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股东的数十家公司里,还包括海淘商贸(北京)有限公司、阿里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阿里体育用品(北京)有限公司、北京京东世纪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蚂蚁财富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此外,还有农商世纪金融服务外包(北京)有限公司、北京中行财富金融服务外包集团有限公司,疑似中国银行与农商银行“高仿号”。
图片来源:启信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