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生生物公司,靠行贿起家发迹?

      长春长生生物疫苗造假事件,正在舆论场持续发酵。在充满焦虑、愤懑和质疑的嘈杂舆论声中,公众在追问造假事件是如何发生的。“事出反常必有妖”,这是诸多类似舆情问题的“通病”。媒体刚刚披露数起腐败案件,这些“来得早不如来得巧”的案件,伴随疫苗质量事件见诸媒体,应该成为观察和追问疫苗造假事件接连发生的合理视角。

       中国裁判文书网日前公布了河南省宁陵县防疫站站长王峰“受贿、贪污二审刑事裁定书”,其因贪污罪、受贿罪获刑8年3个月。2010年至2015年期间,王峰利用其决定采购疫苗的职务便利,多次非法收受长生生物业务员吴玉海给予的狂犬疫苗、水痘疫苗回扣款164000元。从网络搜寻到的资料表明,长生生物公司是1992年8月27日成立的。这个案件所传递的信息就是,长生生物公司至少从2010年起,就走上靠行贿“开路”的疫苗推销捷径,当然从披露的信息看,也存在贪官索贿情节。吴玉海同时透露,除给王峰行贿外,还同时给商丘市睢县、民权县防疫站站长李某和宋某回扣,“给李某、宋某也是这个比例”,即水痘疫苗每支5元,狂犬疫苗每支20元。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信息还显示,长生生物公司的行贿策略,还涉及安徽利辛县疾控中心、福建政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员的腐败案件;而媒体披露的最新信息则显示,广东湛江多家医院医务人员购疫苗吃回扣,均涉及长生生物公司产品。

       无法也无意揣测长生生物公司当时推销到宁陵县、睢县和民权县的疫苗质量如何,就当所有使用者“自求多福”,都安全无恙。但几乎可以肯定的是,既然用“糖衣炮弹”轻松地搞定了这些掌管疫苗市场的关键人物,就算疫苗有质量问题,那还能算是问题吗?这样的疑问和联想,应该都有着合理的成分,而不是无厘头的。而除了长生生物公司,还有多家医药公司曾向王峰行贿,且均是“疫苗回扣”,这就是说疫苗生产企业想进入宁陵市场,“孝敬”官员都是不可或缺的套路。其他掌管疫苗采购且已经尝到甜头的实权人物,恐怕遵循的也是这样相同的套路吧?

       王峰是在2016年3月案发,被公安局刑事拘留的。这意味着,至少在2016年3月,长生生物公司依靠行贿“开路”的行销丑闻即被曝光在公众面前。按理说作为行业监管部门,对疫苗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问题,应该引起特别的重视和警觉,因为两者之间或存在某种关联。而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日前对长生生物公司作出罚没款3442887.60元的行政处罚案件,是2017年10月27日立案的,“狂犬疫苗记录造假”丑闻则是今年7月15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通过飞行检查发现并通报的,长生生物公司的不良行为,还真是有“前科”的。企业公然顶风作案,继续造假,产品不良行为记录延续了下来,那么其行贿“开路”的套路是否“涛声依旧”呢?假如产生这样的遐想,应该也是合乎逻辑的,而非没有理由的臆测。因为相对于年销售额15亿元,而毛利率超9成,暴利超茅台的企业来说,行贿款不过小菜一碟,太过划算了。

       既然有行贿猫腻,而且还不是个例,这暴露企业或靠行贿起家发迹。造假和质量问题接连曝光,折射出疫苗生产和采购环节都存在监管漏洞。那么长生生物公司的疫苗到底推销到了哪些地方,那些地方的行销是否也如法炮制,相关官员是否洁身自好,都守住了底线?这是个不容忽视的信号,急待引起高度重视和关注。这不止是廉政问题,同样影响疫苗质量,而且更加剧公众对疫苗质量的猜忌。

站务

全部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