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一个主题,大家认为如何在公序良俗下处理好这样的事?

本主题旨在讨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不同背景的人的选择,涉及婚姻、职业,但不必然关联性别、地域、门当户对或者彩礼的问题。

A男(通常男性居多)来自某中西部地区,凭借自己的学习能力,以及家庭的牺牲,考上985大学的比较好的专业,并在毕业后有一个比较好的工作(比如东部城市C市的公务员)。父母是只有基本农保的农民,全家(兄弟姐妹)为了A男读大学放弃了诸如升学机会之类的机遇,打工或早早结婚从而在经济上支援了A男的学习生涯。村里和亲戚们也尽力支援,只求A男发达后提携大家。

A男的初心就是对这些帮助他的人知恩图报。当然喽,考上公务员之前A男就在大学里入团入党。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

在婚介所(交友会、同事等)的介绍下,B女与A男结识后通过一段时间的接触后决定结婚。B女,就是典型的江浙沪独生女,父母经济尚可,有社保。当然,排除富二代招婿、老领导推销自己女儿之类的。两者的关系,谈不上生死恋(恋爱脑不予考虑),婚姻也只是能接受的结合。期间,A男会谈及家庭的关系,但不会深入到坦白自己的初心。当然,两者相貌都是尚可的情况,不存在一边外貌丑陋的情况。

现在,经过一段婚后生活,A男要求B女一起参与对自己家庭(父母、兄弟姐妹等)的补偿(主要是经济上的),相关人员该如何处理才合法合理。这里的相关人员包括A男、A男的父母、A男的兄弟姐妹;B女,B女的父母。

经过若干时间后,A男在C城公务员队伍中逐渐上爬进入有一定权力的行列,A男利用这个权力来提携亲戚邻里,又该如何处理这方面的瓜葛?主要是C市的有关部门、A男、A男的家人、A男的亲戚邻里等。

有些人认为既然B女选择了A男,就该背上A家的担子,比如建房给钱,毕竟A男就是利用掉了家里的这些机会而实现的阶层跃迁。说不得B女的父母也得为亲家补贴一大笔。而向家乡父老报恩也是传统美德。

大家认为如何在公序良俗下处理好这样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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