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问题,国有资产资本化之后,股东在其中是什么地位?控制权归谁?
【本文由“特离谱必败”推荐,来自《三资改革能盘活地方财政吗》评论区,标题为特离谱必败添加】
- 周天子
评论区内一群因循守旧的榆木脑袋在反对叫嚣。这群顽固不化的榆木脑袋也是观网的基本盘。国有资产不盘活,不资产化,不流动,不产生效益,那就是死资产。流动不是流失,资产流动才能创造效益,成交才能创造利润。人财物的正常自由流动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商品经济的底层逻辑。
有一个问题,国有资产资本化之后,股东在其中是什么地位?控制权归谁?
比如说能源,你以后新能源发展起来了,化石能源的股东利益你怎么保证?
以前都是央企国企,大家服从中央和国家的命令,从大局出发维护整体利益。
现在如果民营资本参与其中,你怎么保证人家的利益?更有甚者,如果人家持有更高比例的股权,人家才是最大股东,那人家说话算不算数?
这一招无异于饮鸩止渴,短期可以带来大量融资,长期而言是把绞索套自己脖子上。
资产自然可以产生利润,也可以支持民营资本加入,但是问题是在这里面应该说清楚,怎么样的合作模式?怎么样的合作框架?怎么样的分配方式?民生和能源领域的最终控制权在哪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