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都不该半路被宰
11月3日,国家卫健委等6部门联合印发通知,开展“非法救护车专项整治工作”,为期1年,疏堵结合,引导医疗照护转运服务良性发展。
近些年,“黑救护”事件频繁曝光。其中典型现象,包括收取“天价”转运费、缺少医疗照护设备,甚至因操作不当导致医疗事故等。

《关于开展非法救护车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图源:网络)
一
今年4月,陕西一辆“救护车”送重病患者从宝鸡到西安,说好全程3000元,可车到中途,又加价400元;
去年8月,广东湛江一位老人临终前从医院回家,选了私人运营的“救护车”,3公里路、10多分钟车程,花了1800元。
这就是典型的“黑救护”。
怎么识别“黑救护”?
河南省平顶山市急救指挥中心原主任武秀昆介绍,中国卫生行业将救护车分两类:一是院前医疗急救,二是非急救医疗转运。
院前医疗急救,是政府举办的公益性事业,有财政保障,有统一呼叫号码,由120急救指挥中心统一编号、调派院前急救车辆,它体现的是政府行为,原则上服务对象有需求,就要派车前去救治。
非急救医疗转运,现阶段未明确属性。部分省市有财政支持,但大多数城市为市场化运营,由不同体制公司承接,没有统一呼叫号码和服务规范。这种转运的服务流程,通常是先检查评估,再视情开展预约性医疗转运。现实中,“黑救护”大多发生在这一领域。
“‘黑救护’有两大基本特征:低成本投入、低成本运营。”武秀昆介绍称,此前他带队暗访,发现这类“救护车”外表涂有急救或“120”字样,实际多为改装车、套牌车。这些车未经审批备案,却长期盘踞在医院附近,靠小广告揽活,随车医疗设备简陋,有的甚至无法正常使用。当然,还有收费问题:要么不明码标价,要么低价诱骗患者上车,途中以各种名义加价。
除了多收钱,绝大多数“黑救护”的致命问题是没有医护人员随行,或随车人员无执业资质,一旦患者病情有变,则难以及时专业应对,导致患者病情加重甚至死亡。

“黑救护”团伙向患者及家属发放的广告卡片。图源:新京报
二
“黑救护”为啥屡禁不绝?
北京积水潭医院急诊科主任医师赵斌认为,主因是非急救医疗转运市场供需失衡,群众合理需求得不到满足。利益驱动下,一些不法分子就会钻空子。
“患者和家属在挑选转运服务时,转运费是关键考虑因素。”赵斌说,通常情况下,距离越远、患者病情越重,所需医疗设备和医护人员等级越高,转运费用就越高,这是由转运成本决定的。部分家属倾向于依据价格做决定,可能追求低价而无法保证医疗安全,导致自身权益受损。
武秀昆介绍,在全国范围内,非急救医疗转运企业的注册审批,分散在交通、工商、卫健等多部门;“黑救护”的监管,涉及卫生、公安、交通管理、市场监管等多部门。由于法律法规不健全,部门间职责划分不清,前期监管相对乏力。
比如,卫健部门负责审核医疗机构救护车配置和医护人员资质,但无权处罚非法营运行为;交通部门监管车辆非法营运,但有关车辆是否属于“营运车辆”缺乏明确认定。
这就使得“黑救护”长期处于监管的灰色地带。
有人问,为什么不统一拨打120,都找院前医疗急救?
北京市红十字会救援服务中心副主任田振彪在有关文章中指出,目前急救电话的呼叫量中,30%-40%属于非急救需求,但正规院前急救救护车,难以满足这部分需要。《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急救中心(站)和急救网络医院不得将救护车用于非院前医疗急救服务。”
武秀昆解释,院前急救属于“属地化服务”,主要面向危急重症患者,一般要求1分钟调度、3分钟出车、就近转送患者;非急救医疗转运服务范围则没有限制,可以是辖区内,也可以跨省市。如果急救中心各分站的救护车大量被派去做非急救医疗转运,那么真正需要抢救的患者就得不到快速响应。

某地交警查获黑救护车。图源:网络
三
2018年8月,国家卫健委联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文件,明确提出要联合有关部门,对“黑救护”等现象进行严厉打击,此后多地开展了有关专项行动。
此次6部门的专项行动,则部署了多项具体任务,包括开展医疗卫生机构救护车全面清查、加强救护车管理和社会监督、严厉打击“黑救护”违法违规开展救护、医疗卫生机构依规参与医疗照护转运工作等。
多位受访专家称,要根治“黑救护”乱象,关键在于扩大正规非急救医疗转运服务供给,满足群众需求。
目前,各地正在探索的非急救医疗转运模式主要有3种:
一是依托当地急救中心,在院前急救体系内分出部分力量,承担非急救转运任务,或由120主导、相关医疗机构参与;
二是社会化运营模式,有关部门牵头组织,引入信誉良好、有成熟经验的交通运输企业,承担非急救转运任务;
三是政府主导,建立非急救医疗服务调度平台,如湖南省卫健委依托“12320”热线,建设全省统一平台,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一律接入。
无论名称是“非急救”“非急救转运”还是“非急救医疗转运”,其服务对象都是患者。虽然非急救转运不同于院前急救,但本质上仍是医疗行为,提供优质服务,对患者的救治至关重要。
受访业内人士表示,卫健等部门应在深入调研基础上,从国家层面统筹规划,尽快健全非急救医疗转运法律法规,同时探索建立非急救转运服务的市场准入机制,引导培育专业正规机构入场。此外,更要强化执法震慑,提高“黑救护”违法成本,彻底铲除滋生土壤。只有这样的“组合拳”打好了,才能推动非急救医疗转运服务有序发展。
救命的车,不该拿来牟取暴利,更不能无序疯长,让患者和家属任人宰割。这样的民生事项,只能办好,不能搞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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