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曝光后:如何深化查管黑心厂商、维护消费者权益?

315曝光后:如何深化查管黑心厂商、维护消费者权益?

【提要:&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要严查严管。但仅靠监管机构,恐怕管不过来,可能难免有漏。&有效治理“闯红灯”,使驾驶者不敢闯红灯,乃至形成见红灯必停“习惯”,关键在于“无疏漏、犯必罚”。&对厂商侵害消费者权益,也应有类似“管闯红灯”的方法和措施。】

今年3月15日,一年一度的中央广播电视总台“3·15”晚会曝光了:灭不了火的灭火器、用劣质槽头肉制作的梅菜扣肉、“喝了能回春”的听花酒、频频出现异响的宝马车、不合格防火玻璃……

这些315曝光的案例,有些相当令人瞠目结舌。不过,回顾以往,年年315也都有类似案例。

可见,是无良产商为牟利,在使类似案例前曝光、后有继。

这不由让人想到马克思曾说:在利欲面前,“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为了百分之一百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也就是说,利欲会“熏心”。趋利,会诱发一些人利己不惜损人、损公肥私;利大,会使人利令智昏,甚至做出伤天害理的侵害消费者的事情。这就使人们在社会中常常都会遇到……

如何深化查管黑心厂商、维护消费者权益?

这里以为,要曝光查办,严查严管。但仅靠监管机构,恐怕管不过来,可能难免有漏。

这里觉得,若就查管屡禁不止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而言,有科技手段支持的“管汽车闯红灯”的方法、措施,应该值得借鉴。

对车辆闯红灯,现在诸多地方基本已做到有24小时监控录影取证、多无遗漏,且抓到必罚并扣分,若一年有两次闯红灯、扣分超限,即吊销驾驶执照。实践证明,这样无疏漏、犯必罚、超限取消资格的监管,对管住“闯红灯”是十分有效的。

可以说,有效治理“闯红灯”,使驾驶者不敢闯红灯,乃至形成见红灯必停“习惯”,关键在于“无疏漏、犯必罚”。

或可说,对厂商侵害消费者权益,也应有这样的类似“管闯红灯”的方法和措施。

要有效深化查管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也需要提高民众监督水平,群管群治;并结合科技手段,切实落实疏而不漏。要使厂商们真切的感受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

同时,也需着力教化、德化,以“美德”与“怕德”诉诸相关群体。要使那些为己牟利而不惜侵害大众者,因“怕德”即怕“必被罚”而不敢,因怕千夫之指、法办之严,而不为;因“美德”即良心,而“自觉”做到“不丧天良”,自觉认知不应该,不愿侵害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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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阅资料——

市场监管总局部署严查3·15晚会曝光的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  https://www.guancha.cn/politics/2024_03_16_728646.shtml

灭不了火的灭火器、淋巴肉做的梅菜扣肉……“3·15”晚会曝光了这些问题产品!  https://china.huanqiu.com/article/4GzjcP004N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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