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情敲诈”这招数并不新鲜,早些年我曾从事过宣传工作

【本文由“惘筌”推荐,来自《长期实施“舆情敲诈”的涉网恶势力犯罪集团被打掉,警方征集线索》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舆情敲诈”这招数并不新鲜,早些年我曾从事过宣传工作,处理舆情是宣传部门的职责之一。

我记得这样的事情出现在改革开放以后,我记得自己最早是本世纪初接触这样的事情,套路很简单,就是一些打着各类媒体旗号(事后得知多数是虚假的)的人,来到单位采访,参访什么呢?就是“我们通过各种渠道得知,你们单位出现了一些不好的事情,社会很感兴趣,我们就是来采访并报道”等等。以此首先“镇住”被采访单位的人员,下一步就看你会不会“来事儿”,也就是能不能领悟到如何“办事”:要么掏钱堵嘴,要么答应在指定的媒体版面作有偿广告,最起码混一顿酒饭等等,一句话就是掏钱。否则,就是做公开报道。

面对这样的情况,一些单位是坚决拒绝,其结果就是被公开报道,当然是添油加醋式的报道,以此败坏被采访单位的名声,引起社会公愤,其结果往往是被采访单位的相关领导遭到处理。还有一些单位则是顺从,也就是完全满足敲诈者的要求,当然随着敲诈得逞,也会为被采访单位作一些“正面报道”。当然只要钱到位,在这些人的笔下,“坏事”瞬间就能变成“好事”。

后来,这些敲诈者的“生意”也是越来越大,胃口同步增大。到本世纪初,已经发展到向被采访单位寄送“核稿函”,也就是我们发现了你们存在的问题,已经采访过了,稿子也写成了,为了慎重起见,特请你们审稿子。接下来的步骤和以前一样,就看你被采访单位“眼里头是不是活泛”,掏钱是不是痛快。再后来也就是进入网络时代、新媒体时代,这些敲诈者的做法更加简单,随便找点事情,写个稿子,也可能会配上几张图片,或者来一段视频,往网络上一发,接下来就是等着你上门商量“解决办法”,当然最终解决问题的落脚点,当然也是“钱”。

十八大以后,国家加大力度打击此类现象,这类现象一度消失,只是没想到,现在又死灰复燃,看来这打击力度还有必要进一步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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