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古代政权的合法性(三)

500(三)春秋战国,春秋无义战和丛林法则

当时间进行到了东周时期,曾经稳固了数百年的天子血脉传承的法统,在末代天子一次次的失信于诸侯的行为中逐渐瓦解。流传至今的周幽王“烽火戏诸侯”的典故,给我们,也给当时的诸侯们提供了一个末代王朝崩溃的绝佳理由。《史记·卷四·周本纪》载“襃姒不好笑,幽王欲其笑万方,故不笑。幽王为烽燧大鼓,有寇至则举烽火。侯悉至,至而无寇,襃姒乃大笑。幽王说之,为数举烽火。”《吕氏春秋卷二十二·慎行论·疑似》“周宅酆、镐,近戎人。与诸侯约:为高葆祷於王路,置鼓其上,远近相闻。即戎寇至,传鼓相告,诸侯之兵皆至,救天子。戎寇当至,幽王击鼓,诸侯之兵皆至,褒姒大说,喜之。”

当诸侯们面对一个不讲规矩,视法度如儿戏的君王时,自然是报之以不讲规矩了。所以生在战国的孟子才会在《孟子·离娄章句》中幡然醒悟说:“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雠。”你怎么对待我,我就怎么对待你。最后周幽王的下场自然不是很好,连带着他的继任者也都没了好果子吃,法统彻底崩坏。

按照传统儒家的说法,“礼乐征伐自天子出”才是合乎义的。孔子在《论语·季氏》中说过:“天下有道,则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天下无道,则礼乐征伐自诸侯出。”这里的“道”自然就是指国家的法统。

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原本是符合法统的,礼乐征伐自诸侯出就破坏了法统。所以在儒家眼中春秋以后就已经“礼崩乐坏”。孟子曰:“春秋无义战。彼善于此,则有之矣。征者,上伐下也,敌国不相征也。”。由于东周列国的相互征伐都是自诸侯出,所以已经没有合乎法统的战争了。

当上一个王朝统治的合法性被质疑,甚至破坏后,必然会有新人蠢蠢欲动想要取而代之。因此在礼乐崩坏的环境下,想要取而代之的人必须重塑法统。但是重塑法统谈何容易,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理由和想法,所以在当时的有识之士中为了迎合社会需求,涌现出了各种各样的国家和社会治理学说。打破了思想垄断的迷信,也就打开了“百家争鸣”的局面。

道、墨、法、兵、儒、名、阴阳、纵横、小说、杂、农等各种学说在那个时代可谓百花齐放。我这里的排名,并没按照后世的说法,将儒家列在最前,而是基本尊重了当时时代的主流认知。《孟子·滕文公》语:“天下之言,不归杨,则归墨。”可见当时的儒家子弟还是很有自知之明的,他们很清楚的知道儒家在春期战国时代的地位并不算高,甚至秦国一度禁止儒生子弟进入秦国境内。道家的杨朱学说和墨家才是当世顶流。只是到了汉代,在《汉书·文艺志》中才把儒家列为了第一,但那不过是粉饰历史给自己祖宗脸上贴金的行为而已。

为什么道家和墨家的思想在春秋战国时期会大流行,而且得到了不少诸侯的认同呢?显然和这两家思想的反法统有关。如果说儒家仍然是尊崇前朝道统的话。这两家的思想可谓是彻底的反道统,他们从不同的角度批判了过去周王朝统治的合法性,为诸侯们取而代之提供了更充分的法理依据。甚至连孟子这个号称继承孔子钵衣的儒家传人也深受其影响,抛弃周礼的秩序,提出了“民可载舟,亦可覆舟”的民本思想。

道家的思想非常的庞大,可谓是包罗万象。如果说中国真正有完整和全面的世界观、价值观的哲学思想的话,不得不说只有道家配的上。道家在社会治理方面是无视尊卑秩序和所谓的礼仪教化的,强调无为而治、顺其自然。《道德经》言:“大道废有仁义;慧智出有大伪;六亲不和有孝慈;国家昏乱有忠臣。”“故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在真正的道家眼里根本不重视什么道德规范,他认为那些满口仁义道德的人,才是最虚伪的社会害虫;墨家则更进一步重视个人的平等和兼爱,反权威、反战争。《墨子》载:“兼相爱,交相利”,“夫知者,必尊天事鬼,爱人节用,合焉为知矣。事上尊天,中事鬼神,下爱人”,墨家宁愿信天志鬼神也不信儒家的礼教。总体而言这两家的思想都有利于让诸侯国的统治者们团结老百姓,质疑和反对周王朝统治的合法性,但也会萌生出反政府,甚至无政府主义。

当然,不论诸子百家如何的风光,都是社会的表象。隐藏在百家争鸣表象之下,真正主导结果的其实是诸侯国之间的“丛林法则”,弱肉强食。如果说春秋时期的五大霸主还会冠冕堂皇的请示一下周王,打着“尊王攘夷”的旗号为自己的征伐寻找合法性的话,到了战国时代这个遮羞布已经彻底撕毁。周朝最后一任天子周赧王姬延已经连自己的地盘都没有了,被秦国赶走没收了九鼎。什么法统,什么道统,在枪杆子面前都是饭桶。

当然,如何组织老百姓帮你竖起枪杆子,也还是需要一定理论基础和实践的。各个诸侯国所谓的“变法图强”不过是利用诸子的学说笼络人心,让自己在争霸中更具有优势而已。儒家那套“克己复礼”的糟粕,根本就是用破产的理论指导不切实际的实践。在诸侯王眼里不堪重用。而道家和墨家虽然理论很好用,也能迎合普通民众,但是用不好,很容易遭到反噬。只有法家和兵家思想最符合丛林社会的现状,也最容易被上层统治者们所利用。

法家思想表面上可以给所有人一个平等的上升机会,只要赏罚分明,不愁没有人卖命,所以才会在乱世中脱颖而出。“法制”是一种由统治者制定的社会秩序,即是保护统治者地位的利器,也是让底层人守规矩的法宝。最终还是由强秦依靠“法制”建立了一套赏罚分明的社会秩序,建立起了一只组织性最强的军队,结束了春期战国丛林社会的乱像。

写到最后,可能有读者会问,春秋战国有法统吗?当然是没有的。如果有,那就是“强权即真理”。但是这样一个在本质上遵从“丛林法则”的社会,毕竟不是真正的原始野蛮社会。人类的战争某种程度上也促进了和平,当外部的敌人都被消灭以后,对内统治就必须向老百姓说明你持续统治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否则你可以随意推翻别人的统治,你的统治同样也可以被另一波人推翻。在古代社会,国家存在被推翻的风险是任何独裁统治者都不愿意面对的,如何在最大程度上降低这种风险?法统的重要性就再次凸现了出来。

在人类文明理性的加持下,春期战国时代还是萌发出了各种各样的思想,为后世重塑法统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未完续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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