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个瓜!从法律角度解读张继科借贷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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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的猫腻。

第一点:很多网友都发现了,没有出借人名字。现实常见的可能有两种,一种是方便于债权人s将来用于债务转移或用于掩护真正的借贷人(也是说万一出事了,就可以把s先生,推出去顶罪!遇到过一次,映象深刻),还有一种是阴阳合同,用于掩护另外一份含赌债欠条的(因为法律上,出借人明知是赌博仍然出借,属于赌债,不仅不用还利息,也不用还本金),看过狂飙吧!里面就有这样的桥段。

那没有出借人名字有没有法律效力!?这要看可不可以提供比如银行流水、借款凭证,或现场交付等证据。还有就是该合同是以生产经营为名义,在法律攻防上,一定会被要求提供证明的。尤其是打黑除恶后,更是如此!具体的可以网上看《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第二点,这是一份无担保无抵押的借款合同。无担保无抵押借500w,想想就知道这肯定不是正规公司的。换句话说,到了法院,法官可能会要求检察院介入。

第三点,借款年利率问题。25天内没有写利息也就默认利率为0,月利率1.99%,年利率就是23.88%,刚好卡在2015年规定的民间借贷最高利率24%以下,不属于高利贷。

第四点,这个借条莫名的熟系,一看就是格式合同,应该是和赌场里面水老板(专门在赌场内向赌客借高利贷也就是放水)签的,有需要马上放水给赌客,填上金额和利率就行了。

二、张继科的问题

​第一 从网络公开资料分析,张某大概率不会被追究刑事责的。

主要是是张继科在债主敲诈勒索案中是以证人名义作证,这说明债主敲诈勒索是其个人的主观犯意,并没有与张某合谋,或者张某也没有提出。否则张某在该案中就该以同案犯追究刑责的。张继科并不承认“抵押小视频”,而是称“一起看过小视频”。那么,他就仅仅是和单人分享了小视频,因此并不属于犯罪,顶多擦边违法。这个说法应该是有高人指点啊!

第二 如果张继科真的涉赌,那么他可能会违反中国的赌博禁令,一个是法律处罚,一个是体育总局的处罚。

第三 道德问题没得洗,肯定渣男。

三、记者和s先生的问题。

看了看这个记者的文章,感觉有点问题啊,因为他明显在诱导大众往是张继科让这个人去敲诈勒索景甜的?

还有就是这记者和s先生是什么关系?要知道这个S先生,法院认定S先生是勒索未遂被判刑了7年,而且已经在牢里3年了。

这些都是需要去了解的!我可不想成为他人的刀!

要查清有没有人违法犯罪。要查清有没有人造谣诽谤。要查清有没有人浑水摸鱼。——长安君快评

所以再等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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