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8焦耳/平方厘米是枪的争议问题 科普向

第一,什么是“枪支”呢?

我国《枪支管理法》的定义,枪是“以火药或者压缩气体等为动力,利用管状器具发射金属弹丸或者其他物质,足以致人伤亡或者丧失知觉的各种枪支。”

法律意义上的“枪支”,关键是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结构条件:“利用管状器具发射”

(2)威力条件:“枪口比动能大于等于1.8焦耳/平方厘米”

“利用管状器具发射”, 基本没什么异议或争论,大家都能理解,与常识并无相悖之处。

有争议的在于动能1.8焦耳/平方厘米。

第二,1.8焦耳/平方厘米到底是什么概念,多大的威力?

焦耳是能量单位,对于枪支来说,最重要的能量当然就是枪支出膛之后所具有的动能,根据能量定理,E=1/2mv^2,有多少焦耳直接取决到子弹的质量个出膛的速度,从而影响到枪支的杀伤力。

1.8焦耳/平方厘米实际上是可以致使人的眼睛致残的标准,当然打在人身上就是一个红点。

查查新闻就知道早几年,因为这个致残的人可不少,尤其是青少年及儿童。

注意这里是1.8焦耳/平方厘米不是1.8焦耳,两者是不同的概念!!

第三,为何玩具商没事?有啥不同!?

实际上正规的玩具生产商都是通过生产不可发射的玩具枪,或者电子类的玩具枪来规避法规的!!

当然一些个体或小作坊还有在生产这些,这有个问题,他们是真的不知道还是假装不知道?呵呵!这是个问题!!

第四,回答一下观友提的水枪算不算枪?

一般水弹枪是280到300焦耳,换算成焦耳/平方厘米大概是1.1到1.5。不算枪,但有的改造的是超过1.8焦耳/平方厘米的,算枪的!!

第五,发布1.8焦耳/平方厘米的标准,主要是基于当时即将举办的2008年奥运会的安保问题考虑??

答,这是个假新闻,信的人不是傻就是坏。

 b站有相关的视频建议看看,1.8焦耳/平方厘米威力真的不算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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