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园股票索赔案件最新进展,已有投资者索赔成功
一、长园集团诉讼案件最新进展,一审判决结果已出
2023年1月18日,长园集团发布投资者诉讼案件最新公告,近期公司收到深圳中院民事判决书等文件,深圳中院对63名投资者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令公司赔偿投资者合计约1,204.07万元。
案件起源于2020年10月23日,长园集团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证监会调查,长园集团子公司长园和鹰通过虚构海外销售、提前确认收入、重复确认收入、签订“阴阳合同”、项目核算不符合会计准则等多种方式虚增业绩,导致长园集团2016年、2017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长园集团股民索赔案采用示范性判决机制审理,目前示范性案件判决已经生效,针对同类平行案件法院将适用示范判决认定的共通事实和争点、法律适用、损失计算标准和方法等进行审理,着重调解,投资者获赔时间成本将大幅度减少。”
二、业绩预计实现扭亏为盈,索赔时效不足8个月
据长园集团1月31日发布的最新业绩预告,2022年度业绩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2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0,000 万元至 80,000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实现扭亏为盈。 预计 2022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7,000 万元至 10,000 万元。 公司净利润实现扭亏为盈,投资者索赔成功率高。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需要向大家提示的是,本案诉讼时效截至2023年10月23日。根据民事诉讼法“不告不理”的原则,如果投资者未主动向法院提起诉讼,长园集团不会主动赔付投资者的股票损失。所以适格投资者在诉讼时效到期之前应主动、积极地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长园股票索赔条件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被证监会处罚,受损的普通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主任刘鹏律师认为,投资者符合以下条件有望获赔:于2017年3月14日至2018年12月24日(含当天)期间买入,并在2018年12月25日及之后持有或卖出而亏损的投资者。 (以上索赔条件只是律师团队认为,具体赔付范围由法院确定)
受损股民及时通过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网参加索赔,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尽可能地追回投资损失。也可以关注“股民索赔宝”公众号参与投资者维权诉讼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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