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摘录三则

每一条宪法都包含着自己的对立面,拥有自己的上院和下院:在前文词句中标榜自由,在附加条件中废除自由。所以人们依然对自由这个名字心驰神往,而它真正实现则被设下——当然是以合法的借口——重重障碍,不管这种自由在日常生活中如何被玷污,在宪法中它依然完整无缺……在一条条文中,宪法把自己的命运托付给全体法国人和每一个法国人的警惕性和爱国心,而在之前的另一条文中,它已经把拥有警惕性和爱国心的法国人送到它发明的最高法院托管,进行细心的刑事监护了。

  在法国这样的国家里,行政权支配着由50万人组成的官吏大军,也就是经常和绝对控制着大量的利益和生存,在这里,国家管、控制、指挥、监视和监护着市民社会——从它那些最广大的生活表现开始,直到最微不足道的行动为止,从它的最一般的生存形式开始,直到个人的私生活为止,在这里,由于非常的中央集权,这个寄生体无处不在,无所不知,并且非常敏捷,极其灵活,同时现实的社会机体却又是极无自动性,极其软弱,极不固定。

  资产阶级曾把马刀奉为神,马刀统治了它;资产阶级消灭了革命的报刊,它自己的报刊也被消灭了;它把人民的机会置于警察监视之下,它自己的沙龙也遭到了警察的监视;它解散了民主派的国民自卫军,它自己的国民自卫军也被解散了;它实行了戒严,戒严也实行到它头上;它用军事委员会代替了陪审团,它自己的陪审团也被军事委员会代替;它把国民教育置于教士的支配之下,教士也把它置于自己的教育之下了;它不经审判就流放囚犯,它自己也未经审判就被流放了,它以国家权力镇压社会的任何运动,它自己的任何社会运动也遭到了国家权力的镇压,它因偏爱自己的钱袋而反对自己的政治家和著作家,它的政治家和著作家也被排除了,但是它的钱袋也在它的口被封死和笔被折断后被抢劫了。

      之所以突然开始读马克思这本著作,是因为之前在阅读葛兰西的相关作品时,提到了这本作为马克思的作品,与众不同的不大谈经济基础问题而关注与政治斗争本身,而具被看作是葛兰西文化霸权理论的一个先驱理论。

      马克思实在太喜欢玩梗了,他的字里行间无处不是黑话、暗喻、揶揄和讽刺。很奇特的是,激进左派和反动右派似乎都似乎这样的修辞和文风,政治光谱上的两端竟在此处汇合。

       其实我觉得最好玩的一点是,马克思最常被人引用的竟然就是这些“马克思的其妙比喻”,比如“第一次是悲剧,第二次是闹剧”或者“像是麻袋里的马铃薯”一样的法国小农之类的。我想马克思最初或许也只是想增加自己作品的感染力吧,但是这些比喻却成了最为人熟知的“教条”,我想大概是出乎马克思的预料。

      上面引用的三段是书中的原文,我是觉得这种话和鲁迅的语录差不多,过一段时间拿出来看看,还是能找到对应物,更不要说当今就有波拿巴式的人物,而这些人物甚至自称是马克思主义的信徒。如果第一次是悲剧,第二次是闹剧的话,那第三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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