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标准坚持电动自行车的非机动属性,规定电动自行车须具有脚踏骑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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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买不到符合国标的电动自行车,显然是说错了。新国标实行以来,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效,现在厂家生产的基本上都是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当然,也有超标的,叫电动摩托车,你买的时候商家会明确告诉你,电动摩托车是要上机动车牌子的,是要考摩托车驾照的。按照新国标的规定,1.新标准坚持电动自行车的非机动属性,规定电动自行车须具有脚踏骑行能力。2.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千米每小时,整车质量还电池不超过55千克。3.电机功率不超过400W,蓄电池标准电压不超过48V。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或者超过上述标准的就是电动摩托车。

有人说在厦门没见过合法的电动自行车,厦门是法外之地吗,居然不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强制性标准就相当于法律法规),而且生产商家已经基本不生产非国标电动自行车了。

现在想买一辆非国标电动自行车已经很困难了。当然,现在街上跑的还是有不少非国标电动自行车,这很正常,过渡期嘛。你总不能一刀切,新国标一实行就立刻禁止超标的、旧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这样不符合人民群众的利益,也不是以人为本的执法态度。

按照现在的情况来看,再过一二年,不符合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就会淘汰,街上跑的就都是新国标电动自行车了。

我们的城市管理要人性化,要照顾到方方面面的利益,不能一出现问题就一禁了之,一禁了之,这是最简单的管理方法,这是懒政,这种管理方法谁不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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