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自己和男友妈妈同时掉水里,男友要先救谁的年轻女孩,只能说被惯坏了

能问出这个问题的年轻女孩,不可能跟男方的妈妈,同时掉水里。因为这种对抗性很强的二选一思维,导致她跟男方妈妈不可能有相处的机会。两人都不会在一起相处,怎么会有同时掉水里的机会。

另外,这个问题在逻辑上,也存在矛盾之处。

1、如果某些女性认为自己是独立女性,或者是大女主,有些甚至说女性就不需要男的帮助,那你为什么需要男的来救?

自己学游泳哈。

只要不是因为男方的原因,导致你落水,则自己落水,自己游上来。

2、如果某些女性认为,自己落水后,男的就应该救,自己身体弱,游不上来,那相当于承认自己在某些方面,不如男的,自己属于弱者。但既然承认自己是弱者,那便要有弱者的姿态。

不是用责问的方式,问男朋友说你到底救谁,而应该用礼貌的方式说,拜托能不能尽快救我,谢谢。

人家救了你,你要懂得答谢、报恩。

弱者身份,不是要挟强者的理由和依据。

古人说,力少而不畏强,可亡也。弱者,如果不敬畏强者,甚至反过来天天挑衅强者,最后的结局大概率是死路一条。

3、作为一个在跟某个男性谈恋爱的年轻女性,当你理直气壮的要求男朋友在你自己和他妈妈之间二选一时,你要先问自己,你为他做过什么,以至于要求他作出如此残忍的回答。

你给了他悉心呵护的照顾,以至于超过他的妈妈?

你养了他20年或者30年,以至于超过他妈妈对他的付出?

法律上讲究的是权利义务对等。如果你没有付出过义务,你何来脸面要求这份权利,且这份权利如此之高,以至于要求这个男性放弃曾对他付出很多义务的妈妈。

有些女性动不动讲法律,比如落水被人救后,说自己有肖像权。那么好了,在这样一个问题中,你的法律依据何在?

你可能都没有向对方尽过什么法律义务,却跟对方提出要求如此之高的权利主张,你提出这种主张的法律依据何在?

你强迫对方二选一,逼迫对方放弃对他妈妈的尽责,你的法律依据又何在?

古人说,盛世女人一万金,乱世女人一斗米。

不得不说,有些女性,在盛世中被惯坏了。

但如今的盛世是怎么来的?

如果没有以男性为主的革命先辈,在战场上抛头颅洒热血,牺牲无数生命,打败和击退外国侵略者,有现如今的盛世存在吗?

只要遇到问这种问题的年轻女性,个人建议,对应的男性直接分。

人家连基本的尊重都不给你,基本的权利义务都不讲,你为什么还要跟人家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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