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核酸检测不互认的思考:我们急切呼唤建立“信用中国”
从7月1日起西安多个区域不再进行核酸检测
从7月1日开始,西安多个区域每周例行核酸检测停止,意味着我每周喉咙被捅两次终于告一段落,因为我每周要参加西安市统检一次、学校统检一次。中午,和同事吃饭时,互相抒发自己“如释重负“”的情感,都感到一阵莫名的轻松。
但是,同事告诉我,这一阵子核酸检测,医院只认本院所做的核酸检测,其他核检一律不认。这让我忽然想到,医院之间的检测好像一直不互认,你在这家医院做过血常规、B超、透视、拍的片子、核磁共振等非常固化的检测,哪怕是刚做的检测,换了另一家医院,往往不予认可,还要求患者重新进行检测。对患者来说,既花钱,又耽搁时间,还要重新经受射线的照射,更重要的是影响对患者的诊治,所以病患及家属都对此有很大的意见。
熟悉的画面:今天,你核酸检测了 吗?
周末,学临床医学的儿子回家,我问了下他这个原因。儿子说,他们和坐门诊的老师也沟通过这事,至于社会上一般认为的是医院想多赚钱,其实不全是这样:一则是因为上次检测到本次治疗往往已过了数日,对有些病情来讲,可能又发生变化,如果再用上次检测的结果去治疗,有可能产生误诊;二是后续检测是为了与前次的检测做对比,来确认病情的变化;三是上次检测的位置不正确,或者验证的数据存疑,需要重新检测;四是很多医院对别的医院检测结果不信任,需要核实检测;五是部分医院检测收费是诊疗收入的一个重头戏,所以医生必须按照医院的规定办事。
因此这五个原因中,我想大家对于前四个方面复检的原因,都是比较能够理解,因为毕竟看病是第一位的,毕竟科学的检测是治疗的重要组成部分。至于第五个方面原因,这当然是典型的属于浪费,这一点是社会公众深恶痛绝的。不过,国家卫健委办公厅2021年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1〕392号),要求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改善人民群众就医体验。我相信,在医疗体系改革的深入推进下,检测不作为医生的绩效考核指标,这个业务就慢慢回归到“求诊问医、非必要不检测”的正常状态。
中国人民政府网登载了《关于加快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的通知》
我这里只是想说下第四点因为“不信任”而导致患者需要再次检测的问题。
大家都知道,新冠疫情持续三年。据健康时报不完全统计,自2022年1月至今,已有北京、安徽合肥、福建福州、河南许昌、陕西西安等地的多家核酸检测机构被立案侦查、通报或处罚。疫情之下,核酸检测机构承担着传染病防控的重大问题,国家付出巨大的代价,在尽全力在进行疫情防控,而且全社会都高度关注疫情数据的变化。外有妨害《刑法》 第三百三十条“传染病防治罪”的法律之剑高悬,内有大量人员检测带来的大量的检测收益,但是多个检测机构高压之下顶风作案,采取稀释样本、少检样本、不检样本,甚至直接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来应付疫情防控工作,对国家整个疫情防控工作和社会公众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所以,对它们进行严厉的处罚,这是为国家和社会负责任的表现,社会公众都是拍手称快。
但是,话在换个角度说。疫情防控重压之下,竟然还有人造假,这也就难怪医疗机构需要对病患进行重新检测了:因为鬼知道患者拿的检测结果是真是假!因为万一别的机构的检测数据是虚假数据,那么很可能造成医生误诊,使得患者病情诊治延误;如果是核酸检测数据造假,一旦让阳性患者进入医院,那么医院内本来身体健康不佳、抵抗能力太弱的患者接触到新冠病患,所造成的后果将难以预料。所以基于这样的原因,如果我是医生,为了医院和患者的安全和健康,我也要严格执行对任何进入医院的病患进行严格的重新检测程序。
当然我们可以说,出于对别家检测结构和检测结果的不信任,导致了病患需要进行重新检测的情形发生。而这,实际属于我们一直在强调的“信用”体系建设。说老实话,信用体系属于契约精神和规则意识的组成部分,多年以来,我们在这一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但是社会整体信用体系依旧不佳,仍旧需要继续加强每个机构和人的信用意识和守规意识。也只有大家都能做到彼此信赖,我想别家机构在有效期内所做的诊疗和检测结果,一定会放心地得到其它机构的的认可和使用。
我希望我的孩子在成长为真正的医生后,能体会到“信用”社会给患者诊疗疾病带来的便利,让他更能集中精力去为病患解除身体苦痛,帮助患者早日恢复健康。(陕西西安张岳琢)
诚信中国建设,需要我们每个人去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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