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济南整形机构打人事件的看法

9月7日晚,一则山东济南一家整形机构的股东辱骂、殴打女顾客的话题冲上微博热搜。在一段视频中,自称是济南喜悦整形医院法定代表人刘明的女子,不断用激烈言辞辱骂、威胁一名女顾客,甚至动手殴打。据了解,该女顾客因眼部整容手术失败将该整形医院投诉至市场监管部门,之后便被刘明殴打,威逼其签订和解协议,并恐吓其不许继续投诉。

新闻爆出后,有人说整形机构形同黑社会,有人说顾客是职业医闹。

究竟哪个说法是真?现在警方已经介入,相信会有一个明确的结论。

事情有两种可能性:

一种可能性,就是顾客确实整形手术失败,整形机构有医疗过错,那么该顾客依法维权是没有问题的。该顾客可以选择向消费者协议投诉,也可以向医疗部门及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另外也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诉讼维权。

在这种情况下,整形机构股东动手打人,并出言恐吓,就涉嫌违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另外一种可能性,那就是该顾客是职业医闹。职业医闹是指受雇于医疗纠纷的患者方,与患者家属一起,采取在医疗机构设灵堂、打砸财物、设置障碍阻挡患者就医,或者殴打医务人员、跟随医务人员,或者在诊室、医师办公室、领导办公室内滞留等等,以严重妨碍医疗秩序、扩大事态、给医疗机构造成负面影响的形式给医院施加压力,从中牟利,并以此作为谋生的手段的人。

职业医闹的行为可能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也可能触犯刑法,构成敲诈勒索罪。

但是,无论该顾客是不是职业医闹,医疗机构均不应该采取打人、威胁的方式来维护自身权益。如果确实有医闹现象,应当相信公安等司法机关,通过正当法律途径,积极举报,以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

我们静待济南警方的调查结果。

500

o

站务

最近更新的专栏

全部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