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纪实《干惊天动地的事,做隐姓埋名的人》

经验之谈:揭黑的新闻稿请不要写真名

回忆我刚到媒体单位不久,由于经验不足,我又接到网友的举报,到某单位腐败官员进行暗访,并把暗访结果写成稿件向中纪委和国家相关部门举报,贪官被纪委抓走调查。

这篇“实名”报道,在全国引起较大反响的同时,也给我招惹了麻烦。这些贪官的背后都有黑社会,就是一伙无恶不作之徒,我两次遭受他们围攻,我在当时也因此受到了警方的特别保护。有一天,一伙人闯进反腐网站办公室,他们气势汹汹很快引起同事的警惕,他们厉声叫我的名字,问那个是我。那会儿,我正在办公室里赶一篇稿子,聪明的同事发觉情况不妙,不动声色地骗他们:“张子保到黑龙江去采访去了”。

那是被我揭了短曝了光某省交通局局长带来的打手。那天他们杀上门来,打算好好收拾我一顿。这种早在数年前我就遭遇过,而且经常遭遇。后来,一些资深记者提醒我,今后再写这类报道,只署“本报记者”四个字即可,不要写上真实姓名,这是自我保护的常规套路。后来,我吸取了“教训”,在大量舆论监督稿件中,我都是以“本报记者”代替姓名。应该说,舆论监督的效果并没有因为“无名”而减弱,但这种“无名”,确实能有效保护记者。

当地的媒体虽然了解大量基层不合理、不公正或不正常的现象,听领导的话,报喜不报忧,也不敢给其曝光。我们不一样,我们执行中央的政策,谁违反中央的政策,我们就敢报。有一次,面对气愤的举报群众,我实在无法抑制“曝光”的冲动,果断地进行了“曝光”。一项工作被党媒“曝光”,当地的市长坐不住了,他们还动用了警力千方百计寻找作者,我聪明只署“本网记者”,再加上单位有严格保密的措施,当地市长始终不知道气向谁发,我也没因此和当地市长产生隔阂,照样为党为人民报道反腐新闻。

说到这,我又想起了《中国经济时报》高级记者王克勤,他因“揭黑”经历许多生死劫难,有黑恶集团悬赏500万元要他的人头。王克勤令我敬重,也让我思考。记者需要挺起正义的脊梁,应该“能憎方能爱,能爱和生,才能文”,但为了这些就一定要付出昂贵代价甚至鲜血与生命?如果说舆论监督的效果没有减弱,对黑恶势力或腐败分子的揭露没有“缩水”,为什么不能把风险降到最低?笔者以为,要善于保护自己,同时又能不遗余力地鞭笞假丑恶的“无名”记者,同样应该受到尊重和保护。

500

图中:1995年采写的《彭桥乡查处假劣化肥》一稿被省市级媒体报道,在全国引起反响。

正因为有了这些经历,我再也不在也不再也不写真名了,写真名会增加一些反腐记者在舆论监督中的心理负担,产生不安全因素,令他们未能“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进而影响舆论监督稿件数量。笔者建议,尤其对那些揭黑的舆论监督稿件,只要新闻客观真实,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不写真名”不仅有利于保护反腐记者,也不影响舆论监督效力,也一样有利于弘扬正气,捍卫媒体公信力。

500

  图中:央视记者在采访张子保

今天我拒绝了《美国之音》的采访,熟悉我的网友都知道,我与别人不同的地方,就是脾气倔,我一直认为反腐是中国内部的事,不想叫外国人插进来管中国反腐的事情,不知道网友我的观点对不对,我是这样认为,望批评指正。可是有些反腐者思想不一样,请外媒的记者鼓吹一下,国内有些反腐者认为我多牛逼,其实你想错了,可是请外国的记者很容易,外国记者对中国很敏感,看我们中国的笑话哩,他巴不得写你呢,结果中了圈套,你干啥要记住,你是中国人,不能给中国人丢脸,中国内部的事,中国人内部解决,不叫外国瞎掺合,要想真正是反腐者,是深藏不露的,都那举报人还遭到报复哩!我们媒体报道的职业举报人遭报复的还不多吗?那还要宣传呢,你那真正是反腐的吗?

500

500

图中:香港作家协会主席蔡丽双为张子保主编的《新莞人》报题词

说心里话,其实我从1995年就开始了反腐:那时候,在故乡电视台上班,采访接触底层的群众,那时候农民负担重,没有互联网,农民的苦无处说,就找我:张子保,你看看,你也是农民出生,了解农民疾苦,天天报纸和电台经常你采写的报道这里好哪里好,你就不写写农民负担重,”我听了这话,表面镇静,其实心里七上八下:决定帮助农民鼓与呼!

从此,我采写的阴暗的稿子多起来,那时候我采写的《康店村一月吃喝七千元》、《彭桥乡查处假劣化肥》都被《河南电台》、《驻马店日报》等媒体采用。还有群众找你帮忙写一些冤案稿件除了投递给媒体,还要投递给中央‘省领导、市领导反映情况,大部分得到领导的高度重视被处理,群众拍手称快,但还有一小部分访民没有解决,其实我们采写稿件给领导反映,领导都很重视。

我反腐已经有21年了,我曾用10多个笔名扳倒大小官员50名,任何人不知道我的机密反腐之事,我还有20多年的反腐经验,我现在一一公开:我从一个高考落榜娃到县电视台记者,自己又组织文友办《新莞人报》,在后来从媒体工作,曾在中央级等网络媒体做个卧底组记者。后又创办自媒体的鲜为人知的传奇色彩人生。

《口述:张子保,撰稿:李娟》

全部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