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强奸案:这是资本杀人,还是社会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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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滴又出事了,受害者又是一个是美丽无辜的女孩子,公众的愤怒又一次被点燃了。一时之间,资本杀人成为了滴滴的代名词。

笔者无意为滴滴辩护,但是,很多朋友应该记得什么是出租车垄断,什么是黑车横行吧?

2009年,笔者从上海华东师范的中北校区到闵行校区办事,那是我第一次去闵行校区,结果出租车司机直接把我扔到离华师闵行校区两公里之外的交大门口,就扬长而去了,面对我的不满,司机反而要开车窗大骂“小赤佬,吵什么吵!”凶神恶煞之态,可谓蛮横至极,这位司机的不负责任,使我迟到并耽搁了事情。

另外,当时与出租车垄断相映衬的,是黑车的流行。那个时候,只要监管不严的情况下,笔者每次随着客流从上海南站出来,就会有一群操着各式口音的汉子,堆过来满脸微笑,做出可信的样子,向我们这些旅客推销乘车服务。偶尔几次,我也体验过几次这样的“黑车”服务,价格要比出租车低很多,态度也不错,但是我上车之后,心里总是坎坷不安,也不敢睡觉,眼睛死盯着车座上的司机,深怕被坑了,毕竟,在这种黑车交易中,乘客上车,司机的出车,都是完全没有记录的,真出了事,谁也查不到。在这种情况下,乘客又怎能不注意安全呢?到了滴滴、优步等网络约车出现以后,至少对于我这个出行族来说,真的是解决了很多现实麻烦。出租车司机蛮横的面孔慢慢变少了,变得温文有礼,价格也下降了,网约车的安全性相比于黑车,也得到了大大提高。最重要的,就是乘车真的方便了,老百姓不再需要站在大马路边,顶着大太阳,一辆车一辆车地喊——所谓“叫车”,即是如此。

当然,在此次耸人听闻的犯罪事件中,滴滴确实存在严重问题,面对乘客的报警和警方的质询,其客服反馈极慢,这显然是对乘客安全的不负责任。

记得上一次郑州空姐遇害,公众舆论主要从社会公德上抨击滴滴,这一次乐清女孩遇害,我认为,大家的侧重点,应该转移到“在车内一对一的情况下,弱势的乘客(包括司机)如何保证自己的安全上”:

比如设立乘客上车之后行程信息对乘客微信朋友(指定朋友)共享;建立全国性的个人信息档案,网约车司机申请的身份筛选等等。在这两次滴滴强奸案中,被害女性求助无路的困境,实际上展现出网约车系统在保护乘客和乘客救助的机制上还存在不完善的地方。而这也是滴滴方面需要改善的问题。所以,此次舆论的猛烈抨击,不管怎么看,都会对滴滴造成很大的社会压力,逼迫其改善对乘客的保护机制,这是有助于网约车行业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的。

然而,反过来说,此次强奸杀人案固然令人心碎,但我们也不能因舆论的猛烈曝光,而过于放大对网约车的恐惧和厌恶,不能将这种原本的社会进步视为避之不及的“洪水猛兽”,毕竟:

在网约车未曾出现的时候,由于乘客和司机讯息的不完善,警方和家属无法锁定讯息,当时不仅出租车存在大量的强奸杀人事件,黑车犯罪问题就更加泛滥了,以致于很多犯罪者都是连环强奸、杀人后才被破案的,有些甚至根部无法破案。相比之下,网约车尽管有很多问题,但做到了对乘客和司机讯息的详细把握,乘车案件在发生后,不仅能够迅速发现,而且也能够得到迅速破解,对犯罪的威慑得到了极大提高,乘车犯罪问题总体而言是被大大缓解的。

2003年4月某天,北京出租车司机李平苹在第四次奸杀一名女性乘客后,始被侦破;

从2009年到2010年,兰州出租车程登攀连续杀人强奸案,司机奸杀六名女性乘客后,始被侦破;

2012年,北京出租车司机陈云强奸女性乘客于某后,遭到反抗后乃杀害对方,被侦破,该司机此前多次强奸猥亵女乘客;

2013年,湖南郴州两名出租车司机彭君、曹光辉为归还赌债,以拼车载客的方式,多次抢劫看上去有钱的年轻女子,并最终杀害一人;

2013年,河南太康23岁女孩姜莉莉回家路上,被出租车司机奸杀。 

2014年,浙江金华25岁的姑娘吴某在去参加朋友婚礼的路上失踪,事后确认是被两名出租车司机抢劫杀害。

2016年初上海,上海出租车司机杀害孕妇;

更不用说犯罪率更高的黑车问题了。毕竟,无论在任何社会,任何国家,任何群体,犯罪都是不可避免的。

因此,当前舆论之所以对滴滴这么愤怒,并不是基于事实,而是因为舆论的反复曝光,形成信息轰炸,加剧了人们的恐慌,再加上社会的进步,提升了大家对服务的要求所致。

总之,在对待各式舆情事件中,大众应该尽可能实事求是,理性看待,莫要被情绪左右。就拿滴滴来说,大约一两年前,很多地方政府要求滴滴非出租车业务只能由本地人运营,结果遭到了舆论的猛烈抨击,称其行政干预企业,现在,滴滴出现了几起事故,舆论则表示这是资本坑害人民,又迫不及待地要求政府干预。这两种意见前后完全相反,真不知道到底哪个才是舆论的想法。

是以,回想总总过往,舆论之不可恃,真是可见一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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