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跑咯!鲍毓明:非养父女,见过父母;女孩:看成人5岁儿童的,他父母问嫁不嫁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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鲍毓明,你不愧是中国及美国最高法院律师啊?不愧是首席法务官!这都开始找七大姑八大姨出来说辞了?有什么不能自己出来回应的呢?不是老话说得好:身正不怕影子斜吗?堂堂七尺男儿身,这把人家14岁小女孩从北京到烟台关在家里是几个意思?金屋藏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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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集团公司高管鲍毓明性侵养女案持续发酵,舆论汹涌,众女明星也为性侵养女案的受害者星星发声。

4月11日,鲍毓明姐姐发声表示:鲍某明和报警女孩并非养父女关系,并且女孩和妈妈曾经去过鲍的老家见过父母。

这说法也太过敷衍了吧?当广大网友都是傻子,三观都和鲍家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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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养父女关系,那是情人恋人关系?快50岁的老男人和14岁的小女孩搞爱恋?这鲍某某也太下三滥了吧?

就算女孩和她妈妈去过鲍的的老家见过他父母,这又说明什么呢?搞童养媳?等成年就结婚?持续性侵14岁女孩直到她成年?真是龌蹉至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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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养女刚满14岁就被鲍某某几乎可以说是软禁了,限制她的线下和网络社交,严格管理她的网络聊天工具,控制她的人身自由,剥夺她生活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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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女3次报警,第一次报警太魔幻无果被撤案,多次自杀,一次自杀被送医,一次跳河被捞起,鲍某某还想怎样?还没要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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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养女看淫秽视频,在北京看的是成年大人的,把她带到烟台后,就开始改为看未成年的,3岁到5岁的。鲍某某这居心何在?寻刺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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鲍某某给养女的一切都往色情方向诱导,并用淫秽视频给其洗脑:说其不仅可以和他做,还可以和她母亲做,还可以和动物做。坐在养女身上做的时候,他自称是宝宝,叫养女为妈。真是个缺爱的巨婴!

想让鲍某某这个人渣承认,看来是比较难的,因为他本身就是搞法律的啊!估计现在他都在绞尽脑汁想怎么突破未成年人性侵法律漏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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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是这次有律师愿意帮助这对母女上诉,要不是这次有媒体曝光此案,说不定下一个被鲍某某侵害的未成年少女对象,早已在他的布局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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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我说啊,此案最好由跨省区域的办案人员来侦查,有养女第一次的报警未果,想必都看出怎么回事了吧?现在再来谈,是不是还能亡羊补牢?真是要打个问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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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了我再表达下自己的几点看法:

一、因鲍某某曾供职过的大国企、大民企的公司背景问题,那些阴谋论者可以消停了!

二、养女母亲怎么会把14岁女儿送给大龄未婚成功人士鲍某某?但你有没有想过,凭鲍某某的能耐他还搞不定这对母女?人往高处走,只是大意了!

三、就事论事,鲍某某这人渣、衣冠禽兽干的事,他就在那里!

四、很显然,地方有关人员不作为,用屁股在思考问题,吃相未免有点太难看!

五、改革之路真的是任重而道远!有些个没素质的人,就不要“占着茅坑不拉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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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我说话写文向来比较直接,能查早查了,不然也就那样了,鲍某某和14岁养女的这权力和资源完全不对等的两端,都心知肚明了吧?

还是那句话:正义也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

请保护好未成年人性健康和权益不受到侵害,尤其是未成年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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