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国旧贵族复辟摧毁大秦帝国?一个流毒甚广的谣言

三解按:秦朝货币政策的问题,容后再谈,先说说简单的。

讨论秦朝灭亡的原因,有诸多的口径,比如大秦帝国死于货币战争?》一文中,三解就列举了三种,其中最有群众基础的,恐怕就是“六国旧贵族”的反叛,尽管在诸多通俗说史的解析里,有说“暴政”下的“情有可原”的,也有说“秦始皇太仁慈、宽容”却“养不熟”的。

反正,所谓的评价追根究底,仍是告诉你——“他是好人!”“他是坏人!就像我们年幼时缠着父母问电视里的人物是谁时得到的“答案”。

如果这就是“答案”,那么,马齿渐长的人生积累,恐怕就剩下胡须了,一个成年人,更需要知道的是,他是谁,他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他在当时什么环境下做出了他的什么选择,这书才算读出了三分滋味。

具体到这个问题上,“六国旧贵族复辟摧毁大秦”这个事实本身就不存在,或者说毫无意义。

我们先看“意愿”。

齐、楚、燕、韩、赵、魏,立国最早的当属楚、燕、齐,燕国记载较少,齐国经历田氏代齐,支族少一些,以楚国为例,芈姓公族衍生出单姓143个,复姓112个,各自繁衍,待到战国末年时,其人口多少我们不知其详数,但其规模却可想象。

春秋战国上承西周之末,是否持续为“分封制”或可商榷,自始至终为“贵族国家”性质却无疑问,那么,六国与秦国,本质上都是建立在这诸多同姓贵族与异姓贵族的联合统治之上的,只是其身份标识的法则,可以为“卿、大夫、士”的粗分,也可以是“公士到五大夫到大庶长”的军功爵细分,都是“封爵”,却是无法否认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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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白地说,“有爵者”就是“贵族”,而未必在同姓同宗之国,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孔子与田齐,孔子父亲为宋国大夫奔鲁,子姓的殷商之后给姬姓的鲁国当大夫,肯定不会有人否定他家是“贵族”,同样,田齐的先祖陈完是陈国的公子,妫姓公子给姜姓的齐国当大夫,也没人质疑他不是“贵族”。

在这样的背景之下,“贵族”对“国家”的认知和我们今天的人是完全不同的,见《史记·仲尼弟子列传》:

夫鲁,坟墓所处,父母之国,国危如此,二三子何为莫出。

这个鲁国临难时孔子的反应,和我们今天的“爱国言行”看似类似,就是国家危难时刻,我们要挺身而出,但其理由却是:

夫鲁,坟墓所处,父母之国。

直译一下,就是鲁国是我们的父母生死都居住的地方,也就是说,孔子并不是站在“国家主人翁”的角度来看鲁国,鲁国这块地不是他的,是鲁君的,而他并非要为鲁君挺身而出,而为了自己与这块土地的“感情羁绊”,为了父母庐墓。

正因为如此,《论语·微子》中记录柳下惠言行:

柳下惠为士师,三黜。人曰:“子未可以去乎?”曰:“直道而事人,焉往而不三黜?枉道而事人,何必去父母之邦?

柳下惠做官三遭贬黜,有人劝他为什么不走他国出仕?他回答说:秉持直道为人臣子,去哪儿不被贬黜?如果抛弃原则而去事人,又何必离开“父母之邦”?

这段话很有意思,隐含着世上无从施展“直道”的悲愤,也就是天下乌鸦一般黑,为什么要离开感情深厚的土地?但换句话说,君子从道不从君,如果有真正的“有道”之君,君子也会望风景从之。

再看孟子写孔子,《孟子·万章下》:

去鲁,曰:“迟迟吾行也。”去父母国之道也。可以速而速,可以久而久,可以处而处,可以仕而仕,孔子也。

孔子离开鲁国去齐国,恋恋不舍地走,这是离开“父母国”的正确打开方式,一方面依依不舍, 一方面决绝离去,结合后面的评价,其实就是说孔子明断,不拘泥,又有人情。

孔子、孟子的态度恰恰代表了春秋战国时代对“父母之国”最温情的态度,他们对君主的态度则坚持“礼”和“义”的互相约束,发展到战国末年帛书中记录的“君臣友道”,也就是君臣关系之“朋友关系”,合作建功立业,不合则去。

“君”和“国”已经初步分开了。

另外还有一群“功利”主导的“贵族”们,对于自己贡献智力换取富贵的“交换”完全直言不讳,对于“父母之国”自然也就谈不上什么感情可言,更不会影响他们“转仕”他国的决心,这些人心里只有自己,连“国”的概念都不会有,比如吴起,杀妻求将在先,受魏国两代信重在后,晚年投楚国,带着楚军胖揍魏国也没什么心理负担。

这种心态,颇为类似今天网上流传的“成年人只问利弊,不问对错”

也就是说,在先秦时代,“贵族”可能会“择君”、“择政”,或许有一点对“父母之国”、“坟墓所在” 的二三温情,却绝不会有今时今日的“民族国家概念”,“生是中国人、死是中国鬼”。

这就意味着,“六国”的存亡本身根本与当时社会上广大的“贵族阶层”无关,从思想上,臆测他们存在“复辟本国”的动因就是可笑的。

谈完意愿,再来谈谈“身份

现实情况是,史书上确实记载着存在“复辟”企图并付诸实施的,只有一个人——张良。

其余在过往的通俗说史叙事中与其并列出现的“旧贵族”,比如项梁、项羽、魏咎、张耳、陈余、景驹、韩成、田儋、田荣等人,“反秦”或许是他们的“最大公约数”,“复辟”则根本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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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来说说张良为什么“特殊”。

《史记·留侯世家》记载:

大父开地,相韩昭侯、宣惠王、襄哀王。父平,相釐王、悼惠王。卒二十岁,秦灭韩。良年少,未宦事韩。韩破,良家僮三百人,弟死不葬,悉以家财求客刺秦王,为韩报仇,以大父、父五世相韩故。

对比一下张良曾辅佐的“韩王成”的经历,连传记都没有,散见他人本传:

良乃说项梁曰:“君已立楚后,而韩诸公子横阳君成贤,可立为王,益树党。”项梁使良求韩成,立以为韩王。(《史记·留候世家》)

及项梁之立楚后怀王也,燕、齐、赵、魏皆已前王,唯韩无有后,故立韩诸公子横阳君成为韩王,欲以抚定韩故地。(《史记·韩信卢绾列传》)

注意“韩王成”的原身份,“韩诸公子、横阳君”,前者是出身,后者是封爵,类似的还有魏王咎和魏王豹,见《史记·魏豹彭越列传》:

魏豹者,故魏诸公子也。其兄魏咎,故魏时封为宁陵君。秦灭魏,迁咎为家人。

《史记索隐》还特别注释了一下:

《彭越传》云:“魏豹,魏王咎从弟,真魏后也”。

有“真魏后”,自然就有“假”的,而“诸公子”在《史记》记录战国时代人时常见,比如平原君赵胜和韩非,也就是某代“国王”之子,但肯定不是六国亡国之君的正统继承人,甚至连其父究竟是哪代君王都不确定。

与之相反,张良父祖的“五世相韩”却是一一明确,这一方面是由于信息保存的问题,另一方面,也是对“六国后”的血缘身份的存疑,正因为如此,虽然韩王成、魏王咎号称为“六国后”,其在战国时代与韩国、魏国的“正统君王”的关系,都未必有张良这样的权臣之后亲近,更不用说富贵显赫了,所以,张良的“复辟”执念根本上来自于家族荣耀和传统,而非必须的义务。

在确定了这一点之后,再看这些新“冒头儿”的“六国后”,就会发现,没有一个“正统血脉”

道理很简单,秦始皇灭六国之后,对六国君主的处置并不宽容:

长期被软禁在陈县的韩王安在新郑叛乱后被处死齐王建投降秦国后被迁居“共”地,《战国策》记载他最终饿死赵王迁则被秦始皇流放房陵深山,《淮南子》记载他在流放地作《山水》之歌,闻者落泪;楚王负刍被俘虏后无记载,之后楚人又立昌平君为楚王,兵败自杀魏王假在大梁城破后被俘虏,《烈女传》有“秦杀假”的说法,但无其他旁证;燕王喜则在辽东被俘,后无记载。

六国的君王后妃、王子公主当然命运不会比他们的君王更好,甚至连血缘关系较近的“诸公子”也会受到牵连,比如魏王咎就是写明为“故魏时”的“宁陵君”,秦灭魏后,“迁咎为家人”,也就是说,秦始皇是搞过“近支王族”镇压的,所谓的“宽容”、“手软”,都是无稽之谈。

所谓“秦王平六国”,“平”的恰是六个国家的“王室”,“亡国”,“亡”的是宗庙,也就是现任楚王、齐王、赵王的小家庭传承,再放大一点,三代以内的“近支”亲贵。

依照先秦时代的世界观,“远支公族”没有直系继承权,根本就不能视作“六国”本身,完全没有镇压的必要,而新的王朝一样需要“异姓贵族”来效忠,对于愿意投效新朝的异姓贵族,像对商鞅、张仪、蔡泽之流一样,赐予他们爵位和保障权利,完全是可以理解的。

事实上,韩王成的“横阳君”就没有标明为韩国的封爵,极有可能是秦朝的封爵,另如:

秦灭赵,(赵奢子赵牧)牧子兴徙咸阳,秦封武安侯,遂为扶风人。(王俭:《姓谱》)

由于记载有限,我们很难详细分辨在史书中出现的“故秦某某侯”是什么出身,因何封爵,但是,作为现象本身非常有启发性,就是秦始皇在统一之后,很可能并只是对“六国王室”不宽容,而对更广大的“贵族”群体给予了优待。


身份社会配套的永远是利益。

在“岳麓书院藏秦简”中,有一个新名词反复出现,早就引起了学术界的注意,那就是“新黔首”。

当然,“新黔首”对应的不是“老秦人”,“老秦人”的说法是《大秦帝国》里臆造出来的可笑概念,而是秦发动统一战争之前“行秦法”的旧疆,在断代为秦昭襄王末年至秦始皇统一前后的“睡虎地秦墓竹简”中,指为“内史、十二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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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新黔首”是秦帝国的“新国民”,相对于秦制施行已久的內史与十二郡,这些新设郡县出现了诸多的新问题,比如“吏”的缺员,文化、文字、语言的差异等等。所以,秦朝中央下达了一系列的专门指令,来对这些区域进行洗刷同化,比如岳麓书院藏秦简中的《新黔首挟兵令》:

新黔首公乘以上挟毋过三剑,公大夫、官大夫得带剑者,挟毋过各二剑,大夫以下得带剑者,毋过一剑,皆毋得挟它兵,过令者,以新黔首挟兵令论之。十一。

翻译过来就是,新黔首爵位在公乘以上的拥有剑不得超过三把,公大夫、官大夫被允许佩剑者,拥有剑不得超过二把,大夫以下被允许佩剑的,不能超过一把,并不允许持有任何其他兵器,违反令文规定者,将用新黔首挟兵令问罪。

这段简文透露的信息很多:

其一,“新黔首”虽然是“被征服者”群体,仍旧拥有“公乘”以上的“秦军功爵”,而“公乘”以上的“五大夫”爵已经是“琅琊刻石”上跟随秦始皇在身边的“高爵”人物了;

其二,“新黔首”中存在着整个“军功爵制”中的各种爵位,自然不可能是在秦统一之后通过“战功”和“捕盗”或是“赐民爵”而得来的身份,假设这些“新黔首”均为统一后从头做起,其“爵位”应该非常集中;

其三,“公乘”爵以上者,均可“带剑”,也就是没有“得带剑者”的修饰词,就说明,“带剑”并非是绝对的爵位特权,而是只有“高爵封君”才不需特许,“公大夫”虽然已经是刘邦口中“令丞与亢礼”的“高爵”,仍有“不允许带剑者”存在;

其四,《史记》中记载的秦始皇收天下兵器的政令是切实存在的。

在确定了上述事实之后,再来看考古发现,就会明晰,秦始皇统一天下之后,并没有采取某些人臆想的“革命性措施”,对“六国旧贵族”进行“剥夺”,反而认可了“新黔首”在新朝的贵族身份,否则,这一系列的“秦爵”就和“新黔首”没有一毛钱关联了。

事实上,这也是秦制的传统,只是很多人不知道罢了。

见《后汉书·南蛮西南夷列传》:

及秦惠王并巴中,以巴氏为蛮夷君长,世尚秦女,其民爵比不更。

这是说秦国屯并巴中之后,认可蛮人巴氏的蛮夷君长身份,其世代娶秦女为妻,其民享受秦人“不更”爵位的待遇,也就是所谓的张家山汉简《奏谳书》中“毋忧案”中叙述的蛮夷待遇:

有君长,岁出賨钱,以当徭赋,即复也

“不更”的最大特权就是“不徭”,所以才有“其民爵比不更”之说,当然,这里是“比”,也就是今天所说的“享受同等待遇”,而“睡虎地秦墓竹简”另有记录:

臣邦真戎君长,爵当上造以上。有罪当赎者,其为群盗,令赎鬼薪鋈足,其有府(腐)罪,赎宫。

臣邦就是蛮夷属国,他们的“君长”爵位等同于上造之上,享受的法律待遇也诸多优免。

也就透露了秦制对于“身份”的尊重,哪怕你只是蛮夷戎狄的部落君长,也是大秦认可的“贵族”,自然不能和低贱的低爵黔首混同,就是得高看一眼。

对蛮夷尚且如此,“新黔首”固然是后进入统治的人群,其中的“贵族”同属“诸夏”,当然比蛮夷君长高贵,更何况这些“旧贵族”的高贵血统不见得比秦王室的血脉历史短,那么,大秦没有理由不予以认可和纳入秦爵体系。

这一事实,一处又一处的考古发现给予了印证。

1979年在秦始皇陵西侧的赵背户村发现了百余座皇陵修建者的坟墓,其中出土了十八件刻有墓主籍贯、爵位、姓名的瓦文。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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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转引自朱锦程湖南大学博士论文《秦制新探》)

表中的“不更”爵包含了原齐、楚两地籍贯的人士,恰恰印证了“新黔首”封爵的事实存在,不过远不如里耶秦简的下表更有说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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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转引自朱锦程湖南大学博士论文《秦制新探》)


秦朝洞庭郡迁陵县的户籍简,展示了几个新鲜的信息:

(1)“迁陵县”除了“不更”之外还有“荆不更”,并与之并列;

(2)“迁陵县”有一位“大夫”,却是“荆大夫”;

(3)“不更”爵下是“小爵”中的“小上造”,而且人数还不少。

“小爵”的问题,与主题无关,可以搁置,重点谈谈“荆”字的问题,这个问题在学术界也有一些争论,朱锦程的《秦制新探》中收录了张春龙、邢义田、张荣强、陈絜等诸先生的解释,不外乎三种:

(1)“荆大夫”、“荆不更”是楚爵,只是秦朝政府登记进去了;

(2)“荆大夫”是秦爵,楚地本来的“贵族”对应封爵加“荆”字,迁徙来的秦人不加“荆”字;

(3)“荆大夫”是秦爵,是临时性赐予,与故秦爵有待遇差别;

哪个对呢?

其实,这些说法都不正确

表中“荆不更”和“不更”的绝对数量很接近,以“內史”及“十二郡”的故秦地的人口存量,搞如此规模的“插花式”移民,不是“不经济”的问题,是毫无可行性。

而且,对照“里耶秦简”中的令文,秦朝的“徒”和“戍”往往是郡与郡之间的点对点派送,移民实边最合逻辑的当然也是这种方式,这也就意味着“不更”也有可能是“故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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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秦汉之际的简牍资料中,有一个非常类似的身份区分方式,见张家山汉简《奏谳书》“新郪信案”:

(信)以坚守荥阳,赐爵为广武君,秩六百石。苍,壮平君……赘,威昌君……丙,五大夫……皆故楚爵,属汉以比士,非诸侯子。

这段话是叙述新郪县令“信”和同案犯的过往封爵,注意其中两个信息:

(1)故楚爵,属汉以比士;

(2)非诸侯子。

注意,此处的“楚爵”并非是项羽的“西楚”,而是“楚国”或“张楚”(下文详述),也就是说,楚汉之交,也曾经发生过一次类似于战国末年、秦朝初年“改朝换代”的爵位变革,从经历来说,新郪令“信”一直是在汉王刘邦麾下,却也由“故楚爵”,“属汉以比士”,“比”的用法在上文中“蛮夷君长”处已有,实则是“同等待遇”之意,后来又赐“汉爵”。

也就是说,“楚爵”——“汉爵”的过程,很可能复制了“楚爵”——“秦爵”的过程,那么,“荆大夫”、“荆不更”自然不会和“不更”并列,因为已经转化完了,再强调其来源,对于融合统治没有任何好处。

这个“荆”字,真正对应的是“诸侯子”,因为汉初法律文书上表明“是否诸侯子”,就意味着“诸侯子”这个群体在秦汉之际属于特殊群体,必须标明,而汉初的图籍资料本就为萧何取自秦宫,地方上自然也是延续秦制,那么,这个标识,极有可能也是延续自秦制。

过往学术界对“诸侯子”的身份多有争论,李开元先生认为,“诸侯子”就是籍贯在原六国故地的、参与刘邦反秦战争的诸侯人,其实不确。

在刘邦入汉中过程中,“楚子、诸侯人之慕从者数万人”(《汉书·高帝纪》),楚子和樊侯蔡兼这样的韩家子才是诸侯子,而“诸侯人之慕从者”才是李开元所说的“诸侯人”。

那么,“诸侯子”到底是什么?

应该是“楚国及诸侯支系宗戚之从军者”,即六国的旧贵族子弟及他们的徒众,或者仅限于他们本人。(见曾磊:《“诸侯子”小议》,《南都学坛(人文社会科学学报)》,2010年3月刊)

另见《史记·高祖本纪》中记载:

令太子守栎阳,诸侯子在关中者皆集栎阳为卫。

五月,兵皆罢归家。诸侯子在关中者复之十二岁,其归者复之六岁,食之一岁。

由此可见,汉兴之初,是将“诸侯子”视为可靠的力量召集到太子所在的都城戍卫,并在罢兵之后享受特殊的待遇,这些人,不是别人,就是六国的“旧贵族子弟”,之所以将他们的爵位与一般人分开,实际上是对他们的“血统”致敬,更是对他们的“能力”有所期望。

道理非常简单,在战国、秦、汉的社会背景之下,世袭血统贵族的家族教育,或称“家学”传承是非常重要的智力资源,秦朝的“学室”可以教授“史子”,却不可能培养出真正的军事贵族,而秦汉的“军功授爵制”,可以通过砍脑袋选拔出“兵王”,却绝不可能在文盲圈子中制造出“将帅”。

正因为如此,《史记·乐毅列传》记载:

其后二十余年,高帝过赵,问:“乐毅有后世乎?对曰:“有乐叔。”高帝封之乐卿,号曰华成君。华成君,乐毅之孙也。

仅仅因为祖父是名将乐毅,孙子就能受封封君,在今天,很可能被理解为一种“名人集邮”,在当时,却是有现实意义的政治举动,一样是“千金买马骨”。

在理解了这一点之后,再看上面的表格,就会发现,姓名可辨识的“荆不更”多为“氏+名”的多字登记,而“不更”则多为单字“名”,而且,“荆不更”的“氏”,如:

蛮、黄、宋、郑、李

蛮、黄均出自芈姓,楚国又有宋玉、郑袖、李园,似乎也可印证,有“氏”,实为“血统贵族”出身,“荆”只是区别其血统的来源自楚系,如果更多的简牍出土,或许还会有“齐大夫”、“赵不更”之类的称谓面世。

综上所述,在利益上,“六国旧贵族”在秦朝治下至少得到了制度性的保障,身份不变、特权不丢,还是“人上人”,有什么理由去“搞复辟”恢复六国统治呢?

答案很简单,“六国旧贵族”参与的根本不是什么“六国复辟”,而是全新背景下的“秦楚争雄”,他们都只是这个新秩序下的“棋子”罢了。

至于这个“新秩序”到底是怎么回事,且听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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