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操的“唯才是举”到底在说什么?

史学大师陈寅恪先生在《金明馆丛稿初编·书世说新语文学类钟会撰四本论始毕条后》写道:

夫孟德者,旷世之枭杰也。其在汉末,欲取刘氏之皇位而代之,则必先摧破其劲敌士大夫阶级精神上之堡垒,即汉代传统之儒家思想,然后可以成功……孟德三令,大旨以为有德者未必有才,有才者或负不仁不孝贪诈之污名,则是明白宣示士大夫自来所遵奉之金科玉律,已完全破产也。由此推之,则东汉士人夫儒家体用一致及周孔道德之堡垒无从坚守,而其所以安身立命者,亦全失其根据矣。故孟德三令,非仅一时求才之旨意,实标明其政策所在,而为一政治社会道德思想上之大变革。

陈先生明确指出曹操的“求贤三令”的本质是对东汉“士大夫阶级”精神壁垒的对抗和摧折,就是为了他的篡国做准备,进而建构了两者之间的逻辑联系,即为了“篡汉”,所以要在“思想上做准备”,甚至是一种“国策宣示”。

这个观点,对,也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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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寅恪先生口中的“求贤三令”是曹操先后在建安十五年、十九年、二十二年所下令,文本称《求贤令》,《举士令》或《敕有司取士毋废偏短令》,《求逸才令》或《举贤勿拘品行令》。

“唯才是举”之语,就出自建安十五年春颁下的《求贤令》:

自古受命及中兴之君,曷尝不得贤人君子与之共治天下者乎?及其得贤也,曾不出闾巷,岂幸相遇哉?上之人求取之耳。今天下尚未定,此特求贤之急时也。

“孟公绰为赵、魏老则优,不可以为滕、薛大夫。”

若必廉士而后可用,则齐桓其何以霸世!今天下得无有被褐怀玉而钓于渭滨者乎?又得无有盗嫂受金而未遇无知者乎?二三子其佐我明扬仄陋,唯才是举,吾得而用之。

注意,这个“求贤三令”的首令的“针对性”极强,明确提到了“求贤”的紧迫和“廉士”的不必须,通观全篇,关键词其实就是“求贤”、“廉士”、“唯才是举”和“吾得而用之”,其他都是例证修饰。

在四个关键词中,最关键的信息点,实际上是“廉士”,而我们知道,汉代举“孝廉”,“孝”在“廉”前,此处的“去廉”,并没有“去孝”,曹操的举例也只是以“盗嫂受金”为限,“孝”的伦理决定性并没有改变。

再看《敕有司取士毋废偏短令》:

令:夫有行之士,未必能进取;进取之士,未必能有行也。陈平岂笃行、苏秦岂守信邪?而陈平定汉业苏秦济弱燕。由此言之,士有偏短,庸可废乎?有司明思此义,则士无遗滞、官无废业矣。

这里点题则是“有行”与“进取”。

再看《举贤勿拘品行令》:

昔伊挚、傅说出于贱人;管仲,桓公贼也,皆用之以兴。萧何、曹参,县吏也,韩信、陈平负污辱之名,有见笑之耻,卒能成就王业,声著千载。吴起贪将,杀妻自信,散金求官,母死不归,然在魏,秦人不敢东向,在楚则三晋不敢南谋。今天下得无有至德之人放在民间,及果勇不顾,临敌力战,若文俗之吏,高才异质,或堪为将守;负污辱之名,见笑之行,或不仁不孝而有治国用兵之术,其各举所知,勿有所遗。

至此,曹操的态度已经展露无遗,“负污辱之名,见笑之行”可以说是对“清议”舆论的彻底反动,而“不仁不孝”则是明确破弃“举孝廉”的“基础标准”——“德行”。

试问,“不仁不孝”之徒,怎么可能有“德行”可言呢?

从文义来说,建安十五年、十九年、二十二年的“求贤三令”确实逐步递进,而且思想一脉相承,看似逻辑发展顺畅,陈寅恪先生的判断至为正确,但是,在长达七年的“多事之秋”,曹操作为一个政治人物的信条会一直保持不变吗?

事实上,如果我们脱离一下“三令一体”的思路来看区别,建安十五年的《求贤令》“调门”就与后两篇有极大的不同,其要点只在于“求贤”不应拘于“廉士”,目的性清晰,没有向更复杂的“思想”领域拓展,也没有任何“解释”的意图。

结合背景,建安十五年的“唯才是举”也明显和后两者有所不同。

建安十四年,曹操取得了对孙权的东征胜利,算是报了“赤壁”的一箭之仇,所以开始歇息士马,见《三国志·武帝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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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年春三月,军至谯,作轻舟,治水军。秋七月,自涡入淮,出肥水,军合肥。辛未,令曰:“自顷已来,军数征行,或遇疫气,吏士死亡不归,家室怨旷,百姓流离,而仁者岂乐之哉?不得已也。其令死者家无基业不能自存者,县官勿绝廪,长吏存恤抚循,以称吾意。”置扬州郡县长吏,开芍陂屯田。十二月,军还谯。

也就是说,曹操的“辛未令”实际上已经在部署“修整”、“屯田”了,当年年底才回军,紧接着的次年春,就发布了《求贤令》,此时的“贤者”实质上是与“治理地方”直接关联的,也就是说,曹操在考虑的是如何对北方占领区建立长期、持续、稳定的统治了,也就是说,由“武功”转“文治”。

也正是在当年冬天,曹操“作铜雀台”,并作《让县自明本志令》。

这个时间点,曹操仍在以“自我辩解”的方式来强调自身对汉帝国的作用和忠诚,以《求贤令》的形式来对“士大夫阶级”的精神堡垒进行挑战,实属自相矛盾。

反倒是从“干部队伍风气”的角度来看更合适,见《三国志·和常杨杜赵裴传》:

太祖定荆州,(和洽)辟为丞相掾属。时毛玠、崔琰并以忠清幹事,其选用先尚俭节。洽言曰:“天下大器,在位与人,不可以一节也。俭素过中,自以处身则可,以此节格物,所失或多。今朝廷之议,吏有著新衣、乘好车者,谓之不清;长吏过营,形容不饰,衣裘敝坏者,谓之廉洁。至令士大夫故汙辱其衣,藏其舆服;朝府大吏,或自挈壶餐以入官寺。夫立教观俗,贵处中庸,为可继也。今崇一概难堪之行以检殊涂,勉而为之,必有疲瘁。古之大教,务在通人情而已。凡激诡之行,则容隐伪矣。”

两者之间,有明确的“因果逻辑”,即毛玠和崔琰在选用官吏时“先尚俭节”,也就是崇尚“清”、“俭”、“廉洁”,所以,和洽提议应该“通人情而已”,也就是不要过于关注“廉”的表象。

可以说,正与《求贤令》所言为因果,因有毛玠、崔琰选任的“忠清”,才有和洽的“劝谏”,之后有曹操《求贤令》的认可。

而且“就事论事”,并不存在“孝廉”与“选人”标准的极限冲突问题,所以曹操的措辞也是“若必廉士而后可用,则齐桓其何以霸世!”也就是说,要取“廉士”之外的人,可见,“唯才是举”作为一种曹操的“选人”策略,并不一定与“篡汉”大业相关,更不能直接对等于“政策宣传”。

当然,《求贤令》的另外重点确实是在在“佐我仄陋”和“吾得而用之”,也就是“我”上。

《敕有司取士毋废偏短令》则发布在铜雀等三台落成,“天子三台”的礼制旧说齐备,之后就是曹操封魏公,加九锡等等待遇;《举贤勿拘品行令》作为篇幅最长的一“令”,也是言语最露骨的一篇,提到“不仁不孝”也可任官,其实是在向天下士人伸出橄榄枝,新朝可以为“无行”进行彻底的政治豁免,这个时机,也恰恰是曹操使用天子仪仗的最膨胀时期。

所以,这两者确实可以作为曹操向“士大夫阶级”的“核心价值观”,也是他们的“堡垒”发动进攻的证据,更与曹操的“行径”对应。

但是,必须指出的是,“唯才是举”可能与“求贤二令”并不是对等关系,也就是说,“庶族地主”对“士族地主”的二元对立,可能并不是一个切实存在的对抗关系,而曹操的“唯才是举”口号,也并不能与“求贤二令”所代表的“价值观革命”相关联,尽管在“求贤二令”之中,反复提到了“有某某才”。

为什么这么说呢?


实际上是一个“选人”与“举贤”的概念分异的问题。

在常规的认知之中,这两者之间是划等号的,但是实际的政治组织运作之中,这两者其实是分离的,也就是“位”与“才”、“”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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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关系”在东汉晚期、乃至魏晋南朝的“选官”体系中几乎就是合一的,因为“才德”在“九品官人法”的背景下,是“前置”、“先验”的,甚至在东汉的“察举制”体系下,“才德”与“家世”、“位望”的对应关系也是“潜规则”,也就是说,“才德”是一个“”先验的可预期结果。

说得直白点,在这套体系之中,一个人的任官上限,在他入仕之初,有极大的几率是确定的,南朝的“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只是将这个过程制度化、明规则化了而已。

所以,曹操在《让县自明本志令》提到了担任宰相,意愿已足,倒未必是虚言,因为在“潜规则”之下,他已经“超水平发挥”了。

在此条件下,“才”也好“德”也罢,其实只是“家世”、“位望”的一种附属物,只不过“德”集中于“家”,是士林清议的范畴,而“才”则集中于“个人”,士林清议难以有效评断,也就是成了一个“主观标准”,而无法“客观化”、“量化”。

那么,汉灵帝时代所谓的“好文学”,以及任用“鸿都门学士”,实质上就是以君主操权于上的方式,来进行“才”的评判。

所以,“唯才是举”的本质是掌握“位”的人,以主观的好恶为标准,来进行人物的评价,直白地说,是保留无视规则干预人事任免的权力。

例证也很简单,我们并没有看到建安十五年后,曹操真的破格选用或提拔了什么“人才卓异”的寒门子弟,而曹操部下的“谯沛集团”、“颍汝集团”、“荆州集团”、“河北集团”的众多士人们,真正的“寒门子弟”实在是没多少,仍是以“士族”为主。

所以,看一个政治人物说什么,远不如看他在做什么,更清晰、更准确。

另一方面,就是曹操本人有非常强烈的“反现状”思维,他的相对理想状态,从恢复丞相,仿汉初萧何故事以及对于“教令”、“条格”、“刑名”的重视来看,他的理想秩序,实则是西汉式的“王霸道杂之”。

我们知道,西汉宣帝之后,引入服膺儒学的地方豪强子弟进入西汉政权,并授以官职,最终逐步改造了以律令体系为运行规则的西汉政权,待到东汉再兴,地方豪族依托政权,形成了把持外朝的儒臣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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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两汉,儒臣实际上是一个大的筐,士族恰恰是这个大群体中最顶端的部分,以世代的儒学传承和察举制度所形成的的举主、门生、故吏的“君臣”伦理关系为纽带,构成了长期把持外朝顶端的政治结构。

在这样的体系下,如谯郡曹氏、颍川荀氏,这样的仕宦家族,其实也处于不同形式的边缘化之中。谯郡曹氏依托皇权成为“幸进,颍川荀氏对抗皇权沦为“党人”,但都不在主流的外朝政治结构序列中。

随着东汉末年的累次大乱,中朝的支持力量沦落殆尽,统一集权的外朝力量分崩离析,初时还是旧系统授权的地方官吏的对峙,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变成以主流知识分子的领袖家族为统帅的,以地方豪族为支撑的诸多“次级中心”。

曹操的起家经历,正是一个幸进家族子弟不断向主流知识分子领袖靠拢,并获得转授权的过程,直到他拥有了名义上的“皇权”支持,即可脱离汝南袁氏的主流知识分子领袖家族的翼护,转而营造以自己家族为中心的新秩序。

曹操的新秩序本质,并不是“唯才是举”,或是“法家“,这些都是”术“,先秦和西汉初年的法家,本身有一套政治和社会伦理规则,当时间推移到东汉,整个政治生态和社会伦理,都已经完全没有法家的生存土壤,而是完全儒家化的。

故此,曹操的变革,本质上是“术”的变通,就如诸葛亮治蜀,一样是以管子之术,但对整个社会的触动和影响,只能是微乎其微,终究还是儒家观念所塑造的社会。

唯才是举,本身可以说是曹操的“人才策略”或者说“人才偏好”,却根本不可能形成一套新的人才任用制度,因为整个社会的管理体系,已经由西汉初年的刀笔吏控制程序、律令掌握全局,变成了儒生士族长吏以本地僚属共治,以“刀笔吏”为爪牙的治理体系。

在此条件下,追求对整个社会的完全“官僚化”控制,让“刀笔吏”重掌大权,无异于背弃一切士族同盟,乃至于“豪强”同盟,最终彻底自杀,所以,曹操的幻梦根本不可能实现,他只能改换思路,将任官标准,由君主完全无从置喙的士族习惯的“清议”—“察举”,逐步转向君主可以干预和操纵的“文学”—“选举”。

简言之,回不去了,只能改道,让结果对自己有利。

曹操的“唯才是举”最初停留在以他为中心的“曹氏”霸府组织的内部的选任上,换句话说,就是把国家的人才,逐步充任他自己的属官,让对汉帝的忠诚,转移到对“举主”曹氏霸府的身上,构建围绕自己的“外朝”君臣秩序。

而所有的这一切,到曹丕代汉之后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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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魏禅代”解决了之前曹操的权力合法性难题,所有新晋人才的忠诚,实现了二元制到一元制的合一,那么,如何制度化地选拔和任用人才,就成为曹魏政权人事政策的最大任务,而非小心地剥离、辨别、培养人才的忠诚对象。

事实上,我们从汉代的碑文就可以发现,所谓的“中正”职位,在东汉灵帝时代已经出现,所谓的九品中正制, 应该成为九品官人法,而非首创中正。

这个制度的核心,就是对新朝的“士族”,也就是新的“主流知识分子家族”进行厘定,并对他们的“权力传承”进行制度化的倾斜和保护,而不必为“忠诚”甄别费神了。

但是, 新的问题产生了,那就是皇帝的“臣僚”选择范围只剩下了“主流知识分子家族”,他们以“官位世袭”替代了“爵位世袭”,成为了新时代的“世卿世禄”,而皇帝本身的“人事权力”还剩下什么呢?

所以,本质上,并不是“唯才是举”的人事政策被废除,而是说旧的士族对于“忠汉”还是“忠曹”的二元悖论已经消失,人才只剩下“忠魏”一个选项,有士族,也是曹魏的士族,否则,就会被打击、限制,最终消亡。

在此条件下,“文学之士”也就成了曹操“唯才是举”引入士人唯一的“卓异之才”的亮点,其他的“攻守城池”、“野战决死”,说得直白点,于“治世”无关紧要,所以,曹操、曹丕、曹叡三代真正执掌中枢文书的,仍旧是文学之士,以至于曹叡驾崩前秘书监孙资、刘放竟然能够改变辅政亲贵的人选,让司马懿名列辅政,其发言权和影响力毋庸置疑。

也就是说,曹操“唯才是举”的“选人”后门并没有随着汉魏嬗代而关闭,恰恰相反,君主的个人意志和内朝的权力,大量附着于文学之士的选用和提拔,以至于夏侯玄、何晏这样的人物,身为亲贵也雅好文学,并令整个世风有所更张。

可见,“唯才是举”的“魂”根本没有死,反倒一直存活到南朝禁省之中,又历南北一统,隋唐易代,与煌煌大唐相始终。

当然,那就是另外一个命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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