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一种可能,我是说可能,我们对强奸的处理流程是这样的?

【本文来自《性同意的核心是:“法律是不是已经默认男性有罪?”》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有没有一种可能,我是说可能,我们对强奸的处理流程是这样的?

女性需要证明发生了关系,以及是和这个人发生的关系

男性则需要证明没有违背妇女意愿

现在的难点是,男性几乎没办法证明违背妇女意愿,那如果打开思路,我让你没有办法证明是和我发生的关系呢?

就算再违背妇女意志,也不一定是我违背的呀

女上位那事错就错在有录像,反而固定了发生关系的证据,只要发生关系了,女性意愿还不是她一句话的事情?

所以新版本思路应该是这样的:

首先婚前慎重性行为

真发生一定要做好安全措施,既保护她,更保护你自己

一旦发生争执,不要承认发生过关系,让女生自己去举证

真有证据,立刻认怂赔钱调解

直男千万不要觉得天地良心她当时真的是自愿的,这玩意事后可以改的,而且说句公道话,你们各执一词,塔作为外人凭什么确信你才是说真话的那个?先理解塔的难处,才能理解他们的处事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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