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法律下,儿媳和女婿没有赡养对方父母的义务,但有配合的义务,也没有继承权?

【本文来自《你们天天在网上讲彩礼几十万,三金多少多少,真的没有陪嫁吗?》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 不太说话的人
  •       男方不要陪嫁,好吗?有多少男人会向女方素要陪嫁?

          如果双方父母都有实力,支援一点晚辈真的无所谓!讨厌的是女方以所谓“习俗”为名,不顾男方实力,天经地义索要彩礼,开口就是几十万,而且有时男方的彩礼是被女方父母拿走!      

         现在社会就是:要彩礼时,讲古代的“习俗”;当儿子不愿或没实力照顾父母(如医疗费支出等)需要女儿(女婿)承担责任时,讲现代的“法律”!

         要么讲习俗:男方给彩礼女方给嫁妆,婚后女方没有赡养父母的义务;要么讲法律,女儿(女婿)有权继承父母的遗产(土地、房子、存款等),女儿(女婿)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彩礼和嫁妆都没有法律依据。

现行法律儿媳和女婿,没有赡养对方父母的义务,但是有配合的义务,也没有继承权。配合的义务,指的是不能阻止配偶赡养父母。也就是说配偶去世,只有自己存世时,是没有义务的。继承权那块,有扶养和赡养时,也有继承权,因为现实中,有配偶不在了,赡养配偶的父母到过世的。

我的文字中讲习俗,只是用来表示旧习的延续,因为彩礼这东西,是个旧习,我们这里叫下聘。在农村也好,在城市也好,尤其独生子女多的时候,不管你怎么样结的婚,双方的父母,病了,老了,不管是不现实的。所以,结婚这件事,在现在社会,是两个成年人的事情,就由两个成年人自己说了算。自己的责任,自己担起,父母不用过多的去操心,这样,高彩礼,自然也兴不起来了,因为谁刚走上社会 ,有那么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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