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张“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什么旧思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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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周代以来的宗法制度,依赖于无数个“大家族”的存在。这是中国古代农业社会的一个维持社会整体秩序和规范的基础,也是一个农业型专制政治制度得以持续的保证。
由于社会是以农业生产为生存的根本,与之适配的大家族自然是聚地而居。大家族得以存在与延续,是以家族中男性为主干,必然对家族中女性(自生的或外嫁来的)加以规范与限制。从本质上来讲,就是一定意义上的排挤、约束与压迫。这是为大家族稳定地存在与延续必须付出的代价。
但是时代变了,当社会进入工业化过程中,社会的最基本细胞——核心家庭为了求生存或求发展离开祖居之地迁徙外地成为常态,大家族聚居已没有存在的可能。现今,家族成员借过年之机团聚与分开多年的老同学、同事之间团聚没太大差别。
所以,我惊讶于北文作者的头脑还如此陈腐守旧,还竭力想维护旧的宗法制秩序,分什么“家人”、“家孙”.“外人”——那些被你视为“外人”的会在乎你的分类吗?只是你老朽的大伯寻求一点末日的自我安慰而已。
看了后面一些网友的评论,竟然还有主张“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如果你的女儿被夫家欺负(譬如家暴),你会不会出头为女儿讨个公道?
作者还在后面回复网友的指责叫道:“这是家族凝聚力,懂吗?” 正是中国农村地区出现了不少家族式集体犯罪,非得政府出动大批军警处理;另外,很多官员贪腐与家族脱不了干系——这些都体现了“家族凝聚力”。说起来,在中国近代史上,鼓吹家族体制从来就没有产生进步作用。用“家庭和谐”遮不了家族规矩的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