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你们不作为,很可能会打开了潘多拉之盒

【本文由“海罗”推荐,来自《我对中政教授的解读不太认同,她只说其一,不说其二,这属于糊弄网友》评论区,标题为海罗添加】

看了半天,你们中政系果然是一伙的。

寻衅滋事了,但是不一定构成寻衅滋事罪。如此精分。

幸好最高法对寻衅滋事罪有明晰的说明。

下面中政系的同志们应该是呼吁最高法质询青岛公安部门对高法司法解释的挑战。青岛公安部门应当向最高法呈文,书面解释在此案例中为什么女司机不构成寻衅滋事罪。

最高法要么驳回青岛公安部门的解释,要求青岛公安遵循高法的司法解释,要么修改自己的司法解释,将此判例写入司法解释中以供后来者参考。

没有这个过程,要么是最高法的权威受损。因为他的司法解释不能成为一般性原则。要么是青岛公安部门违背最高法的司法解释,乱法行政。

最高法被挑战,要向全国人大立法委员会述职解释自己的司法解释为什么出现纰漏,由全国人大相关机构做出处罚。

要么是青岛人大或最高法自己亲自要求青岛公安部门改正错误,重新判决。相关决策人要承担决策责任。

如果这件事情最后没看走到这两个地步,中国的司法和法治就不要谈什么精神。所有法律从业人员都应该辞职。因为你们遵循的根本不是理性的法律。

现在有人在说炒作逆行打人案是为了给另一个发生在青岛的事件打掩护。那件事的性质也很黑暗,但是对司法的影响远不如逆行打人案。代孕取卵毕竟大部份是双方自愿(如果一方不自愿,性质就又变了,已经算涉黑了)。

法官们,检察官们,各位律师,有南京扶人担责案在前,今天你们不做为,未来所有关联此判例的事件及结果你们都要负责。因为是你们默许打开了潘多拉的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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