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告诉你为什么青岛路虎司机不会被以寻衅滋事罪起诉

1. 公安机关的传统做法,如果进行了行政处罚,就不再提起刑事诉讼。本案中青岛公安机关已经进行了行政处罚,如果再提起刑事诉讼,恐被路虎司机诉行政处罚不当,惹火上身。

2. 另一方面,目前的舆论还没有向男女对立的方向走,如果对路虎司机提起刑事诉讼,恐引起女拳派的激烈反应,青岛公安不会去主动惹事的。

3. 刑事诉讼程序漫长,而且寻衅滋事罪难以取证,将牵制青岛公安大量时间精力,而且还可能影响年终考核评定,不如简单地行政处罚了事。

4. 从立法历史和执法传统来看,

    a. 寻衅滋事罪是原79刑法中“流氓罪”的继承者。因流氓罪有“口袋罪”的嫌疑,故97刑法中取消了流氓罪,拆分为寻衅滋事罪及其他罪,同时在执法过程中严格了对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求。

     b. 正因为有这样的传承关系,公安机关习惯上会将有“流氓”性质的寻衅滋事、多次寻衅滋事或者以寻衅滋事为业(尤其是证据不足,很难定性为黑社会组织犯罪)的,认定为该罪,而对普通人的偶犯,一般不认定为该罪。

     c. 所以这个罪的认定实际上是反过来的,不是以行为单独定罪,而是身份先行(“流氓”的身份),行为跟上。只有行为没有身份,基本上不往寻衅滋事方面靠。想改这个传统,非常难。

     d. 学生打老师被定为寻衅滋事罪的那个事情,从全部案件数量来看,其实极少发生,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5. 被打司机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如果想闹大,也可以主动到有管辖权的检察院、法院报案,要求刑事立案,这样检察院、法院将会同公安机关协调是否立案,压力转到公检法系统。

6. 退役军人事务局已向被打司机提供免费律师服务,应该会从各种可行的途径中找到对己最有利的方案。不一定必须要刑事诉讼,如果能拿到相当的民事赔偿,也能满足被打司机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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