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只是工厂的EHS工作,可以制定一个相应的安全标准,借此来评价安全管理的质量

【本文来自《张仲麟:日本飞机相撞事故,反映了什么?》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 爷不二
  • 这不合理,我也是参与安全标准制定工作者,如果考虑每种情况这个社会就什么安全标准都不会有了。当然这次事件更简单些,就是当故障发生人员第一时间无伤且救生装置大体正常时,多少时间撤离是正常,几十秒,几分钟,几十分钟,几个小时?还是说只要没死人,撤离一个月也说是太棒了

其实这个是合理的。如果只是工厂的EHS工作,是可以制定一个相应的安全标准,借此来评价安全管理的质量。

比如一旦发生事故,报警且警铃作响之后,人员应该在多少秒之内撤离危险环境和区域。这些是可以经过对,紧急情况进行假设,并对员工开展培训来制定相应的合理标准。

但是对于像交通工具,这样的产品的安全理论设计,明显是不能参考所谓的安全标准执行。毕竟你对各种事故灾害还有乘客没有办法做到充分假设和充分培训。只能设立一个最大值,就是在一切理想的条件下,人员必须在90秒之内完全安全撤离。如果达不到这个最理想的标准,那就说明这个航空器在其他因素都比较理想的情况下也要超过90秒才能完全安全撤离。那自然是拿不到产品的通行证的。

可是还是那句话,即使拿到了产品的通行证,也不能保证产品在遇到使用问题的时候就一定能在90秒内完全安全的疏散所有的乘客和机组成员。

所以你可能是对这个标准理解有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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