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佛山游泳,去杭州泡脚
今天观察者网上有这么两篇新闻。
一则是五一游客在杭州西湖的不文明行为,一则是几个外国游客公然违反佛山景区规定,下水游泳的行为。
两则新闻的内容颇为相似,评论却大相径庭。
先说明白西湖这个新闻的性质。
根据《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新闻中游客“擅自摘花”“过度践踏草坪”的行为确实属于违规的不文明行为。而根据《西湖水域保护管理条例》,西湖水域禁止擅自洗浴游泳和其他污染水体的行为,所以泡脚的行为就算不认定为“洗浴或游泳”,也应该说是在违反规定的边缘,肯定不是值得提倡的行为。
然后我们再看一下这两个新闻,前者单独说了“外国人”而后者没有,但是仔细想想,西湖那么多游客,难道没有外国人?那么,是不是有外国人做了“摘花”“践踏草坪”“泡脚”的行为呢?
我想肯定是有的,而且也不少。
所以,我们是不是可以写这样的新闻:
《外国游客在西湖草坪聚集野餐》
《X国游客纷纷在西湖岸边泡脚》
《为了拍照,这几位白人竟然对西湖做出…》
我敢肯定,这些事情在西湖边发生过。甚至五一节期间就【正在发生】。
这个时候,请问各位如何评论?
我们都知道,西方世界的对东方的道德鄙视完全是谎言,中国人从来都有很好的道德文明。所谓的“中国人野蛮论”纯粹是在给“文明世界”的侵略和压迫洗地。
但是,我们也不应当转而接受这个混账东西,如果我们遇到外国人不文明,就要含着酸批判一番,遇到一般的(没有国籍的)不文明,就觉得没什么事。那我们岂不是恰恰接受了“中国人本来就不文明”的混账逻辑?只不过是变成了“中国人是不文明,但你西方人也不过如此”。
真正的自信,是强者的自信。而强者的自信,不是有能力做弱者做不到的好事,而是有能力不做弱者做得到的坏事。

两则新闻的内容颇为相似,评论却大相径庭。
先说明白西湖这个新闻的性质。
根据《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新闻中游客“擅自摘花”“过度践踏草坪”的行为确实属于违规的不文明行为。而根据《西湖水域保护管理条例》,西湖水域禁止擅自洗浴游泳和其他污染水体的行为,所以泡脚的行为就算不认定为“洗浴或游泳”,也应该说是在违反规定的边缘,肯定不是值得提倡的行为。
然后我们再看一下这两个新闻,前者单独说了“外国人”而后者没有,但是仔细想想,西湖那么多游客,难道没有外国人?那么,是不是有外国人做了“摘花”“践踏草坪”“泡脚”的行为呢?
我想肯定是有的,而且也不少。
所以,我们是不是可以写这样的新闻:
《外国游客在西湖草坪聚集野餐》
《X国游客纷纷在西湖岸边泡脚》
《为了拍照,这几位白人竟然对西湖做出…》
我敢肯定,这些事情在西湖边发生过。甚至五一节期间就【正在发生】。
这个时候,请问各位如何评论?
我们都知道,西方世界的对东方的道德鄙视完全是谎言,中国人从来都有很好的道德文明。所谓的“中国人野蛮论”纯粹是在给“文明世界”的侵略和压迫洗地。
但是,我们也不应当转而接受这个混账东西,如果我们遇到外国人不文明,就要含着酸批判一番,遇到一般的(没有国籍的)不文明,就觉得没什么事。那我们岂不是恰恰接受了“中国人本来就不文明”的混账逻辑?只不过是变成了“中国人是不文明,但你西方人也不过如此”。
真正的自信,是强者的自信。而强者的自信,不是有能力做弱者做不到的好事,而是有能力不做弱者做得到的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