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仍出现“刘文新”之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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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暴露出的主官腐败,说明我们的干部选拔体系需要改革,新中国第一代领导干部是血雨腥风的幸存者,与群众有强烈的感情,思想是经受考验的,但子代的腐化,引发群众不满,差点引发社会不稳定。中国至今的干部由上级选拔,会“来事”的受重用,其中不乏精致的利己主义者,踏实干事的干部被边缘化。干部,尤其是一地主官,应在上级提名后,举行差额选举,允许干部花1-3个月的时间在电视上说明自己的施政主张,接受社会的监督,每五年进行一次民主选举,是有必要的,权力只有暴露在阳光之下,腐败才能无处容身。伊朗模式可以借鉴。不能因为西方民主的腐朽,就认为这不是一个好东西,进而否定我们国家的民主集中制需要改革、完善。
看拟有一定道理,但明显不是圈内人,不了解实际情况。什么差额选举、施政演说、任前公示,都不是什么新鲜玩艺儿,许多方法早已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实施。应该说中国的干部选拔任用无论从内容和程序都是十分严格的。从程序来说,有后备干部选拔制度,分为三级,成熟、甲级、乙级。每年由各级党委常委会讨论决定进行调整。在此过程中,有民主测评,问卷调查,组织部门走访,群众举报、未位淘汰等制度,是一个动态管理过程。(影视剧中动辄撤换、任命某某人完全是编剧需要,根本不符合现行干部制度)。干部考核的内容有:德、能、勤、绩四个方面,每一项都有具体标准和评分,每年都有“背对背、面对面”的考核。个人述职、群众测评、未位淘汰等制度。应该说如果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是不可能出现大的问题的。
那么,为什么仍出现“刘文新”之类的人?
首先,中国的干部基数很大,无论制度多么完善,多么先进,都不可避免,只是数量多少、程度轻重、处罚宽严的问题;
其次,人是一个变化的过程,特别是外部条件发生变化后,其干部的内在素质就会放大。昨天的杨百劳,今天的黄仕仁,二者不是铁板一块,一成不变,而是能够转换的。
第三、干部制度执行不严。本来德、能、勤、绩是一个完整的评价标准,有重有轻,有先有后,但近年来,干部的政绩占了突出地位,降低了德的评价;
第四、个别地方干部选拔任用的政治生态发生了变化,出现了“连窝端”的情况;
第五、滋生腐败的土壤仍然存在。民众一方面对腐败恨得牙痒痒,一方面遇到难办的事又送礼行贿,而旁观者觉得此人“有能耐、吃得开”。
总之,反贪反腐是一个十分艰巨、极其困难的事,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中国各级党政机关每年都要投入一笔资金调研、探索反贪反腐的方法、制度,如果你有良策,不妨献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