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保护女儿与其前夫发生争斗致对方死亡,不负刑事责任是怎么回事?
甘肃省泾川县发生一起涉及家庭矛盾和暴力事件的案件。王某民是该案的主要人物,他为了保护女儿和家人,与前夫潘某发生了激烈的争斗,最终导致潘某死亡。
据报道,这起事件的起因是王某霞与潘某离婚后,两人虽然共同生活,但并未复婚。2020年春节前夕,王某霞回到王某民家中居住,潘乙也跟随母亲在姥爷家中上网课。然而,潘某却以领回潘乙为由两次来到王某民家中滋事。在一次争执中,潘某持匕首刺伤了王某霞,并欲抱走薛某某的婴儿,但被王某霞劝离。随后,潘某又试图拉起床上熟睡的潘乙离开,但王某霞阻止了他的行为。
这时,王某民听到女儿的呼救声后,拿起一把镢头赶来。他看到王某霞头部大量流血,潘某持匕首与她和潘乙撕扯在一起。为了保护家人,王某民持镢头在潘某的后脑部击打了一下,潘某倒地后,他又连续击打了两下。最终,潘某趴倒在地,但已经没有了生命迹象。
在调查过程中,公安机关以王某民涉嫌故意伤害罪立案侦查,并对其采取了刑事拘留强制措施。然而,泾川县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潘某的行为严重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王某民为保护家人免受侵害而采取防卫行为,符合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的规定,因此决定不批准逮捕。
此案具有一定的警示作用,提醒人们要理性对待感情纠葛,正确处理婚姻家庭矛盾,避免家庭悲剧的发生。同时,司法机关在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的同时,也要对因案致贫的家庭给予帮扶和救助,彰显为民执法的情怀和司法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