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持刀刺杀调戏妻子的醉酒男,被抗诉二审怎么判?
原审被告人陈*杰因在被被害人容、周XX、纪*练殴打时,持小刀还击,导致容死亡,周XX轻伤,纪*练、刘*荣轻微伤。然而,在一审判决中,陈*杰被判无罪,理由是他属于正当防卫。当天晚上,陈*杰的妻子在酒吧里遭到醉酒的容的调戏。陈*杰上前制止时,遭到容及其同伙周XX、纪*练的殴打。在紧急情况下,陈*杰使用折叠小刀进行自卫,刺伤了容等人。然而,容因伤势过重不治身亡,周XX和纪*练分别受轻伤和轻微伤。
一审法院认为,陈*杰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的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抗诉机关认为陈*杰的行为属于互殴,不能认定其具有伤害他人的犯罪故意。然而,法院认为陈*杰的行为并非互殴,而是属于被动进行的还击。法律并未规定特殊防卫的行为人必须身受重伤、已被抢劫、强奸既遂等才可以进行防卫。防卫的目的恰恰是使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犯罪不能得逞。
对于被害人是否属于“行凶”,法院认为被害人所持的工具和攻击的部位及强度都足以严重危及他人重大人身安全。抗诉机关认为陈*杰没有受到实际伤害,但这并不影响特殊防卫的成立。法院认为陈*杰在当时的情形下只能根据对方的人数和所持的工具来判断自身所面临的处境。
最终,法院认为陈*杰的行为符合特殊防卫的条件,虽致一人死亡、一人轻伤、一人轻微伤,但依法不负刑事责任。抗诉机关的抗诉意见不成立,不予支持。原审被告人陈*杰及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成立,予以采纳。
这起案件的判决结果无疑会给人们带来启示,让我们明白正当防卫的重要性以及如何在受到侵害时合法、有效地保护自己。法律是公正的,它保障每一个人的合法权益。当遇到不法侵害时,我们要学会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