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保护,又一场资本狂欢?
这几年来,国家大力推行知识产权保护,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状况发生了很大的改变。特别是互联网上的音乐、影视和游戏,纷纷被大公司跑马圈地。00后成为了培养“付费习惯”的一代,80后、90后也纷纷开始花钱追番、花钱打游戏,“少时不懂事,现在来补偿”。
不过,随着视觉中国事件的发酵,我们看到了知识产权保护的另一面。知识产权,或者称为“IP”,正成为资本眼中的下一个风口。在这个“内容时代”,看到漫威、DC的成功,中国资本也开始将眼光投到了文创产业上。
许多年轻人,对以往中国不尊重知识产权的时代有一些了解,有一种负罪感,觉得需要无偿支持保护知识产权,觉得保护知识产权是对创作者的尊重,是能够促进社会创新发展的好事。保护知识产权、尊重创作者的理念是没错的,但有一点要知道:西方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未必有你想像中那么好。中国如果全盘照搬西方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会对自己产生灾难性的影响。
如所谓的西方民主、西方自由一样,西方的知识产权保护,也是有自己的私心的。在西方呆久了的人,特别是做学术的人,都知道前几年发生的Elsevier事件。有人不满欧美最大的学术发表平台Elsevier以保护知识产权的名义霸占学术评审、发表、交流渠道,两边收钱,剥削学术研究者,阻碍大众接触学术资源,一口气打包了几千G的学术论文放到了网上。作案者自然被送进了监狱,但这件事也让学术界开始反思:从什么时候,大学、科研机构、自由科学爱好者,都被这个学术审议和发表平台绑架了?从什么时候起,本来是用来保护学术论文作者权益的出版平台,变成了学术交流的负担?为什么很多学者即便只是想和他人交流自己的研究,向公众发布自己的思想,都要经过Elsevier的收费站?
Elsevier事件只是冰山一角。大企业低价收购普通创作者的知识产权,形成专利包围圈、专利壁垒,让后来的研究者付出高昂代价的事件,已经层出不穷。更有甚者,很多高科技大企业交叉分享专利权,提高产业门槛,挤死后来企业进入的空间,变相形成联合垄断,最后受害的还是广大消费者。
在中国,这样的企业也已经有不少了。高科技企业由于享受着巨大的附加值利润,尚且没有做出太丑陋的事情。而在较为不那么“高科技”的传统领域,大企业的丑态已经让人不忍直视。起点等网络小说网站,利用其联合垄断地位,一方面压榨创作者,签订极不平等的合同,低价捞取全部的著作权、改编权、翻译权等等,另一边向读者收费营利。很多国内外作品的翻译权,被出版公司长期霸占,吊起来卖,导致作品迟迟得不到翻译。
西方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收益最大的并不是创作者,至少不是大多数创作者,而是大企业。为什么?根本的一条是:规定了知识产权可以自由买卖转让。这样一来,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就变成了新时代的羊吃人运动。我们可以把它和房地产业做个对比。知识产权延续的时间少则十数年,多则近百年,和国内的房产权益差不多。设想一下,如果房子能够完全自由买卖,不受限制,基本不受监管,最开心的是谁?自然是炒楼的人了。现实中也是如此,掌握了大量资金的大企业,可以通过信息优势,资金优势和渠道优势,用巧取豪夺的手段将属于创作者的知识产权低价压榨出来,然后坐享红利。有钱人根本不需要自己努力创新,只需要和以往地主老财、典当行一样,玩巧取豪夺的老把戏就可以了。真正的创作者还是只能被剥削、被压榨、被打击积极性。这也是西方制造业慢慢衰落的原因之一。当大部分专利、知识产权都落入大资本、大企业手里,小的创业者被迫要花大量资金“买路”,支付各种中间层技术的专利。一不留神就会陷入资金困难,被迫卖掉自己的创造。创新在西方慢慢变成大企业的农牧产业,他们搜刮高科技人才,签订专利合同,用几十万美元的高薪,换取每年几亿、几十亿、持续几十年的创新红利。这种模式确实会越来越高效。所有的研发创新利润可能都会被几十家全球巨头赚完,养肥几十万上百万人,而欧美剩下的几千万上亿的青壮年,只能从事非创新型的工作,无法挖取自己的第一桶金。而随着低端工作向亚洲转移,欧美的大多数工薪阶层自然就失业,加剧贫富分化,让社会发展停滞。
中国如果不想重蹈欧美的覆辙,就要清醒地看到西方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缺点。知识产权绝不能被资本轻易收割,绝不能搞什么自由转让自由买卖。政府可以限制房地产买卖,也应该限制知识产权买卖,防止形成包围圈、壁垒甚至垄断。一个很好的方法是:知识产权不能买卖,只能短期租赁。不能让大企业低价收割创作者的产品。而且知识产权所有者有权力在紧急情况下,应当能够无代价拿回自己的知识产权,防止流氓企业钻空子。必要的时候,国家可以出面将重大知识产权收归国有。哪怕是公有,也比归属完全不受监管的私人要强。
另外,我们必须认识到平台、渠道的重要性。阿里、腾讯之所以能做到现在的地位,就是靠垄断平台和渠道。知识产权不是可以随时大量生产的商品,本身就有稀缺性。如果被平台垄断了渠道,会对社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可能导致我国在产业竞争中落后,被国外、被私人企业掐脖子。
中国要搞知识产权保护,是好事。但必须要认识到,高知识产权保护,不是一味盲目学习西方,不是一味照着西方的要求去做。中国不能再让大企业垄断知识产权,一定要制定真正保护创作者的制度,而不是只保护知识产权的所有者,而不问这个所有者是否真正参与了创新。
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是对中国社会制度本质的考验。到底是站在生产创新者一边,还是站在出钱的人一边?我们要睁大眼睛看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