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庸=居中或调和?中庸是执两用中?被曲解的儒家思想
写这个帖子呢,也算有感而发。
以前本科读书的时候呢,首先学的是伦理学,我记得上课的老师大致上是这么说的。学校先安排伦理学课程,是很有深意的,社会学科嘛,先懂伦理才能做学问,不然学问越大危害越大。当然,老师还说了,你们还太小了,大概是挺难理解伦理学的。
现在想来,老师说的还真是对……
回到正题,中庸这个东西呢,也算是儒家几千年来的核心价值观了,也是现在很多“今儒”捧得很高,但又偏偏争议挺大的一个题目。
为什么会有争议,因为有三种非常主流的解释都有很大的问题。
第一种,中庸的意思是“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既把中庸解释成对情绪的一种控制或者节制,这个其实是出自《中庸》原文第1章。
第二种,中庸的意思是“执两用中“,既把中庸解释成去除两端极端的选择,而作折中合适的选择。这个出自于《中庸》的第6章。子曰:"舜其大知也与。舜好问而好察迩言,隐恶而扬善,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其斯以为舜乎。"执两用中其实是把这一句总结提炼一下。
其实还有第三种,是大众中流行,而实际上相差甚远的解释,既中庸是折中,居中和调和的意思。现代汉语”中“字就是有中间,中正,中和之类的意思,再加上”庸“你第一直觉就是平庸吗。但是语言学家其实已经考证过了,”庸“这个字在孔子的时代,应该是”用“的意思。
当然有一段时间第三种解释反而是影响最大的,这个问题是出在我们可爱的理学家朱熹身上的,他在《中庸章句集注》中上来就直接写了:“中者,不偏不倚、无过不及之名。庸,平常也。”朱熹对中的意思解释就不够准确,而庸的解释差的就十万八千里了,加起来和《中庸》原文及《论语》其实是非常不符合的,朱熹夹带私货夹的只能说太多了。
当然,问题来了,朱熹和其理学体系影响力太大了。虽然从批判的角度看,理学是对儒家思想的很大程度歪曲,但从历史角度看,理学明明白白就是儒家的重要组成部分。现代对理学的批判本身其实是很无力的,因为现代儒家思想已经式微了,我们去否定一个明清时期的“儒家权威”,多少是挺讽刺和缺乏意义的。
我们重点从《中庸》原文出发,谈谈前两种解释的问题之处。
首先我们讲讲第一种解释,“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为什么有问题,因为这个太望文生义和断章取义了。
我看到有人否定第一种的说法意思是这么说的,中庸是一种道德标准而不可能只是一种情绪控制,否则儒家不可能几千年捧得那么高。这话其实挺有道理的,但是我觉得还有更好的解释。
我自己的理解是这样的,古汉语是极为简略的,“中庸”两字无论从任何角度看,都是一种思想或者价值观的简称,而唯独不可能是“中”字加上“庸”字两个字字面意思的总和。就像和《中庸》并列四书的《论语》可不是论语两字字面意思的总和,或者更合适的例子,儒家的“慎独”可也不是单纯地解释成慎独两字字面意思的总和,一个人的时候也要谨慎,那就实在是庸俗而荒谬了。
所以,哪怕“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确实是《中庸》一书对中字的解释,也不代表这是对中庸整体的解释。
作为论述中庸这一价值观或者道德标准的《中庸》原文,”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或者再加上下一句“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这一段全部才能看作是对“中庸”的整体论述,我们完全可以把《中庸》一书对中庸的解释为"中和之用“。
这其实也是汉代大儒郑玄的说法:“名曰《中庸》,以其记中和之用也。庸,用也。孔子之孙子思伋作之,以昭明圣祖之德也。”
那么”中和之用“又应该如何理解呢,还是回到原文,”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我们换一个说法,就是”喜怒哀乐未发及发而皆中节,谓之中和“。从纯字面意思翻译的话,略微复杂一点,中和之用的意思就是选择和使用”不表现自己的喜怒哀乐“以及“表现喜怒哀乐的时候要秉持中正立场“的方法。
也就是说,中和或者说中庸,不是主张不发喜怒哀乐,而是要合适地发。而喜怒哀乐本身就是四种极端情绪了,也就是说中庸这本书的意思,或者说中庸这两字的意思,从来就不是舍弃极端的情绪,或者进一步说是舍弃极端选项。重点是任何选择包括极端的选择都要”中节“,而”中节“的意思争议就少了,就是守节秉义,中正不变的意思。
所以,《中庸》第一章的原文中,对中庸或者说“中和之用”的解释,我个人来翻译,就是”要秉持中正的立场,做合适的选择。“而这种选择其实是包括了极端的选择的。
因此而延申,孟子所说”生,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也是中庸。王安石所说:“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也是中庸。
那么接下来再谈第二种解释,“执两用中“毕竟是出自《中庸》原文。我固然可以解释为孔子对舜的称赞不代表孔子对中庸的观点,但是这个确实鬼扯了一点,“执两用中”肯定是《中庸》对中庸思想的一部分阐述。但是这毕竟只是第6章的一句话罢了,强行把“执两用中”拔高成为中庸思想的核心那肯定是不合适的。
“执两用中”与其说是中庸思想的核心,不如说是实践中庸思想的一种方法。就像我们平时测量物体的质量,其实是称量物体的重量来推算其质量,但重量和质量其实不是同一个东西,甚至相差甚远。
尤其是“执两用中”和“中和之用”,其实是有部分矛盾的地方,去除两边极端的选择,意思就是极端的选择肯定不对。这里肯定是不符合现代人的价值观的,比如敌人要想杀死我,难道还要去掉我杀死敌人这个极端的选择吗?而”中和之用“是喜怒哀乐皆可,也就是说,敌人要杀我我当然要杀敌人,这种选择是合适而正确的。
当然,“中庸”思想其实还是要结合儒家的“仁义礼智信”价值观综合考量,中正的立场本身就是一种价值观了,而中庸是建立在这种价值观上的更高级的处事方法。
再举一个不恰当的例子,比如对台湾问题以及国际外交中,中国人的价值观就是不搞欺骗讹诈的,对台湾问题我们就是保留武力的选项,连当初气氛很好的时候都绝不会承诺放弃武力选项,坦坦荡荡不搞反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