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立独行的华夏文明》全稿26第三章已是悬崖百丈冰04

 2、无为之为

 《易经》显示,事物以关系形态显现自我,但是对此采取如何方法去实践呢?在夏周时期,占卜为重要方式之一(我们可以从甲骨文内大量记录了预测吉凶的事例,以此证明占卜在重大决策具备关键作用)。因为远古时期,人们应对实践挑战,往往只能依照经验。但是人类能力有限,实践结果往往胜少败多。因此,当人类找到一种来源于实践经验,并内在自洽的逻辑理论体系来指导实践时,实践胜率的小净值提高也能带来实践效果的巨大进步,比如实践成功率从1%增长到10%,胜率就翻了十倍。但是10%的胜率再翻十倍,就要实现100%的成功率,显然前者10%的实践胜率并不是很高,但是那个阶段提升幅度和效果增幅却是最大的。因此,在华夏文明早期,在夏朝建立前后,《易经》出现后,执政者获得了具备理论体系支撑的占卜方法,能获得相当幅度的实践效率的提升。占卜就是那个阶段《易》的运用手段。

但是到周朝,华夏生产力继续快速发展,尤其进入春秋,各诸侯兼并逐渐加剧,一次实践的失败,对很多诸侯贵族而言,就是生死存亡的代价。因此以占卜方式有限低成功率,进行分析、决策实践的方式已经不适应现实要求。占卜就逐渐脱离出决策的核心领域。"善为诗者不说,善为易者不占,善为礼者不相,其心同也。"[81]

整个社会,尤其贵族阶层,一边抓紧富国强兵,一边急需寻找新的运用《易》理的方式来提高现实博弈的胜率。这个时候,老子《道德经》横空出世,精彩地阐释了《易》所蕴含的【整体论宇宙-(阴-阳)-八卦】的逻辑演进,以及如何围绕(阴-阳)关系论来指导实践(华夏辩证法)。

因为华夏辩证法是围绕(阴-阳),这种事物在整体论宇宙基础关系对的研究应用展开的。辩证法针对的不是我们原子论方式理解下的“个体”,而是最少两个“个体”构建下的关系对(关系对仅仅是为了展开研究设立的基本单元,事物在现实环境里是与极端庞杂的直接关系对与更为庞杂的间接关系对组成的庞大关系网)。因此辩证法针对的是“关系”,而关系的最简形式就是(阴-阳)。而针对“关系”的实践方法选择是与针对“个体”实践方法是有重大差异。老子在《道德经》里花了大量的篇幅论述,来描述针对关系的实践独特性方法。笔者对此总结为无为之为。“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为学日益,为道日损,损之又损以至于无为。无为而无不为亦[82]”

很多人认为老子无为的观点就是消极不作为。这种观点与本意偏差太大。无为之为,它首先就是一种作为,但是这个作为跟大家想得不一样——认为处才能有为。相反,老子说的作为是落在与有为建立的关系的另一方无为一侧。

在华夏整体论世界里,事物都是以关系的形态显现。也就是说作为一般被认为是有为的实施,是以有为无为构建了一对关系(有为-无为)。在不采用华夏辩证法的人那里,认为一个人的作为应该落在‘有为’处(有为无为),老子却不这样认为,他认为作为该落在(有为-无为)关系的‘无为’处,才可能、甚至很大可能才是最有效的实践方法。这里举个不很恰当的例子解释:

在原子论世界观的角度看,两个人是各自独立存在的个体,如果想让两个人中的一个人不用跳就离地三尺,能有什么办法实现?我们可以马上直接想到一个办法,就是一个人花费克服重力的力量把另一个人抱起来。但是问题来了,这两个人,都是300斤左右的大胖子,这就直接意味着,举重的这个人必须是个大力士才行。

而在整体论世界观看这个案例,从来不存在独立的个体,个体总是与其他个体以关系形态存在着,这个关系状态就有点类似与,这两个人坐在同一个跷跷板的两端,让其中一个人离地一尺,不需要另一个人练就大力士的能力抬起对方,而只需要坐在跷跷板一头压下去,那么另一头的这个人,就自然抬高上去了。

有为之为,就是前面原子论大力士的处理办法,目的是把主体提高,实践方法就是直接花力气提高主体。

无为之为,是整体论世界观下的思路,虽然目的还是把主体提高,但是实践办法却不需要花太大力气,而只需要利用自身体重的重力将客体压下去,主体自然就升高了。【目的在有为处,而在(有为-无为)处行动】

在西方辩证法里,提高和下降是对立的,同时显现于同一事物,这是以悖论形式存在与荒谬之中。

但是在华夏辩证法里,关系客体的下降是可以促进主体提高的因素,他们或许是一种‘对立’,但或许也是一种促进。

这里的区别,就如一段时间中西方对‘危机’一词的认识差异讨论,西方只看到了危险对现实的破坏 ,而东方文明则能看到危险与机遇构建出关系对中(危险-机遇),危险能在一定条件和方法下,形成促进对机遇的把握实现(塞翁失马、塞翁得马)。这里的差别,就在于上一节谈到的西方辩证法注重对立,更多建立的是对实践的底线的过度关注(取乎其下,往往无所得),而华夏辩证法关注的生生不息的和合共存之道。则能极大提高实践的天花板(取乎其上得乎其中)。这些年中国宏观经济的逆周期调节,也大致是此理。西方辩证法强调对立性的主体性地位,于是往往要等到对立性因素激化成主要矛盾或矛盾的主要方面,才着力解决矛盾;而华夏辩证法则更强调生生不息一面,即重点关注事物关系之间的有利因素,通过不断找到新的、发展中的、主要的有利因素促进事物更好结果的发展,而将事物的状态不断聚焦在促进发展一面,使事物的主要状态处于‘生’的一面,于是自然矛盾的对立面就被压制在次要位置。

老子的无为并不是不作为。而是在(有-)的关系结构里,目的在处,但实践主要选择对处动手,利用关系的内在力量促使目的的达成。“知其雄,守其雌,为天下溪。为天下溪,常德不离,复归于婴儿。知其白,守其黑,为天下式。为天下式,常德不忒,复归于无极。知其荣,守其辱,为天下谷。为天下谷,常德乃足,复归于朴。朴散则为器,圣人用之,则为官长,故大智不割。[83]”

无为实质是在有为之意。(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84],——在弱处着力,可实现强大之目的、故老子云:见小曰明,守柔曰强[85])

在中国传统文化艺术领域,这种华夏辩证法的实践特色表现的淋漓尽致。传统写意画,有为之山水,意境精华却在那留白无为之处。传统诗歌以景喻情,真正的精神华彩却在那文字之外。于是,中国的历史与文明,蓦然回首之间,总能发现有什么在那灯火阑珊处。

 

老子解读的这种辩证法方法,最大的一个好处,就是中国人在现实中解决问题的灵活性大增,从而避免了做事一根筋的毛病。因为(有-无)是一个基础关系对,但是对具体事物而言,它是在无数庞杂的关系对构建出的一个复杂关系网中的 。这个复杂关系网,存在无数的客体和唯一的主体(进入观察视角中的事物),因此按照老子的华夏辩证法方法解读,你目的为了使主体预设性改变,为此针对这个关系网 利用生克之法干预其中具体关系对,从而有可能任一客体入手行‘无为之为’之法,从而实现主体向预期状态变化最终结果。于是,为达成同一目的,可以产生多种实践方法和路径,东方不亮西方亮、殊途同归,就是华夏辩证法的应用思路的有趣总结。

当然针对不同客体对象的实践,对主体影响效果是不同。老子在这方面并没有进行解读。在一个复杂关系网里,如何判断,甚至有效选择实践客体来实现对主体目的最优化影响,之后阴阳家的五行论有效地解决了这个问题。稍后讨论。

 

老子解读的华夏辩证法的操作思路,就是中国人后世被认为是世界上最聪明的族群之一 的两大原因之一(华夏辩证法和连绵不绝的历史记录)。华夏辩证法让中国人获得一种面对同一事物,能采取多种视角认识,多种办法解决问题的思维习惯;而中国历史连绵不绝的记录,使得5000年来祖先们所经历的事物,所获得的经验教训,成为全体中国人共同的精神财富。

三爻有8个象(场景),2个三爻叠加有64个象(场景) ,每个象都是一种类场景,所谓类场景,是指‘同一类场景’,每个场景发生后,有相似性的场景在历史中反复出现,就归类为一个象。因为场景类似而经典,不同的应对方案,形成的不同的结果,就能成为指导今后遇到相似场景(象)时,可以快速采取的应对方法。于是古人就发明了两种方式来记录相关的场景,这就是典故与成语。典故是对历史场景划“重点”的行为,将一些被认为重要的历史事件标注为今后可以重复引用关注的部分《文心雕龙·事类篇》所说的:“事类者,盖文章之外,据事以类义、援古以证今”。但是随着历史不断地延续,越来越多的历史经验呈现在中国人面前,如果每一个典故都把它的整个历史场景完整描述出来,任何人都记不住多少典故来,于是将典故浓缩为四字为主,方便记录、记忆的便捷形式——成语就诞生出来。于是大量历史经验,就在这些潜移默化的方式中,成为中国人智商的一部分。商务印书馆出版的《中国成语大词典》记录了18000余条成语。据说最多的成语词典记录了5万余条成语,即便如此,也不过是八卦动了几次而已(见前面讨论易经部分) 。于是最丰富记录的历史成为中国人智商的材料,而华夏辩证法成为利用材料灵活应对事件的方法。人类的智商跟种族无关,跟历史经验和方法论直接有关。(此处略有偏题)

 

对蝴蝶效应的讨论

从华夏辩证法的特色出发,使得我们能以整体性、系统性视角重新认识科学和世界。科学原先本意是分科而学,将知识体系以一定原则和逻辑不断拆解成细小单元,成为一个个学科而进行分析研究,通过这种解构而使得对事物每一个分解出的单元,在现有人类知识水平和能力水平下,进行深度认识,这就如建筑活动里革新基础建材,把构建大厦的每一种材料来源通过科学找出最优状态,以前的砖瓦变成现在的钢筋混凝土,在材料水平的极大提高前提下,才有可能建成更高的大厦。但是传统的科学(分科而学)随着研究日深,已经阶段性的出现瓶颈。砖瓦换成水泥钢筋,那么基于新建材新的大厦建造方法就要重新设计,这就让科学的主要任务逐渐从分科而学,转向合科而学。这就是现在科学前沿日益兴盛的跨学科趋势。分科而学可以依靠原子论思维解构事物和知识,但是合科而学则需要整体论思维综合合成各个分科,以使新材料能综合而建成新的知识大厦。

在合科而学的历史阶段,针对一些合科而学的领域,华夏辩证法的思维方式和应用方式,就有非常重要的借鉴意义。比如系统论、混沌学、统筹学。在华夏辩证法的逻辑形式下,在某些宏大场景下的实践假设就有实现可能的路径,

我们以此逻辑方法,能对蝴蝶效应进行一些有意思的论述:

蝴蝶效应最普遍的描述是“一只蝴蝶在巴西轻拍翅膀,可以导致一个月后德克萨斯州的一场龙卷风。”把这个描述浓缩下,跟“天人感应”一词没有本质区别。

在这段描述里,阐述了两个事物,处于间接关系形态,一个是巴西的蝴蝶,一个是德州的龙卷风,其关系网的整体结构为【巴西蝴蝶-()-德州龙卷风】,这两个事物没有形成直接关系,是以一个庞大的客体对象群构建出一个涵盖在()集合里。这个巴西蝴蝶扇动一下翅膀,可能只与特定时空上与其直接关联的空气等事物产生了直接关系,而这个特定时空上与其直接关联的空气又随着时空变化,与其他客体建立关系单元的集合。这个集合里的每一个具体关系,是与巴西的蝴蝶和德州的龙卷风处于各自某种间接关系和直接关系的两种关系类型中。因此,如果能将这两种关系类型中,应对结果产生重要影响的关系罗列出具体的对象和关系形态。就是将()中的对象集和各种关系状态及生克变化的逻辑明晰罗列出,我们就能形成一个【巴西蝴蝶-(明确关系及状态的集合)-德州龙卷风】逻辑结构。也就是说,我们以此超越古人天人感应里对()的内容,因能力局限而无法罗列明细的缺陷,而构建出一个可以进行逻辑描述的逻辑链条。因此,对()内部关系集合和所有关系的状态的清晰描述,就使得我们不仅有可能认识出巴西蝴蝶是如何能形成一个月后的德州的龙卷风。甚至在对()内认识的程度到一定水平后,可以用华夏辩证法里的生克之法去引导每个具体关系的状态去符合这个逻辑链条的状态要求,从而人工实现蝴蝶效应所描述的最终现象。天人感应将不再是一种所谓的愚昧而成为人可以实现的能力!

 3、“自强向善”的华夏文明

  华夏文明“自强向善”,这实质就是以乾坤两道为核心展开。

儒家认同的观点,乾者:“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 ;坤者:”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86]”。

而老子则说:胜人者有力,自胜者强[87],(这就是在解释乾道,并更进一步对“自强”的含义进行了定义,自强是自胜者强,而非我们一般认为的胜人者是强。

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 ,处众人之所恶 , 故几于道 [88](这里解释了坤道,善利万物,以成功业,即为德。利众者善,利万物者大善,向大善而行,功德大焉)。

因此我们可以看到,春秋时期的儒道两家,基本对乾坤两道认识是非常一致的。因此,反过来可以证明,至少在春秋时期,华夏社会精英对华夏文明的内容是有普遍共识的。不仅对华夏文明本质是一个争(自)强的文明,而且其价值观取向是向善而行。但是老子的叙述显然更有意思一些,更深入一些。他用华夏辩证法的逻辑形式解释了乾坤两道,解释了“自强”“向善”的意思。

华夏文明的天道(乾道)是争强的文明。但对一般人认为而言,什么是强?按照老子的话语方式,我们或许可以这样说,强弱相较,胜之者强。但是老子的实际描述是”胜人者有力,自胜者强”很显然,“胜”的标准要有正确的确定,才能正确判断关系对中到底谁强谁弱。老子认为,把人之间相互斗争的胜利,只能称为有力,而不是强,符合真的强的要求的得标准,是自胜。自胜就是战胜自我,就是自我超越性,就是"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89]",因为自胜才是自我能够可以持久把握,具备普遍性的意义的。因为你只要真心认同自我超越使自己真正强大的根源,那么只要你存在你就能够不断坚持下去,有力时不必沾沾自喜无力时也不必彷徨颓丧。这样对于一个族群,一个文明而言,才有可能渡过无力时的危机,迎来有力时的涅槃。相反,如果你认为胜人才算强,那么这种强是不可持久的,因为生老病死是天道,"人无千日好,花无百日红"[90],你相对别人有力必然只是一时的,你终究会处于无力的状态的时候,那么你就自然不再是强者?于是,胜人者怎么能算恒强呢?天道恒强,而非恒有力。有力只能暂时得胜,按照道可道非道(规避汉孝文帝刘恒名讳,后改恒字为常)的逻辑,不具备普遍性的东西,是不能以道论之(道是恒久存在的,具备普遍性意义的)。恒强既然否定了胜人的行为方式,那么他就是一种去恶性的规范(否定胜人),也就是说,真的强,是向善价值观规范下的自我超越的恒久修炼,这包括(建设社会的生产力,组织能力,人的意志),因为向善,所以争的就不是胜人之强(让别人不好),而是自胜之强(自己做好)(说几句旁外话:中国何以几千年来,大部分时间生产力领先世界?为什么经历过西方反超的百余年后,新中国仅几十年就完成了对西方生产力的追赶超越?文明“自强”的特质就是重要之因,因为几千年来,中国人始终关注的是自我超越性,这几乎成为华夏文明内生性的一种本能,就跟有些人笑谈中国人无论到哪里,都会先想到那里能不能种菜。这就是自强的一种朴素地表现,财富和幸福来自自身对现有现实的超越性努力而实现的。而华夏文明的向善性又强化了对自强的聚焦。相对于西方商业文明,历史上长期以来势强为盗,势不强为商的行为特征,他们总在自胜和胜人之间不断的横跳。不专注而不得精益求精就是自然的结果。因此一旦西方进入企图自胜而强,想靠劳动创造财富的历史阶段,自然相对恒久自强的华夏文明处于劣势位置,被中国快速赶超就是一种必然。西方这是以下马对华夏的上马呀。);

另一方面,当争强的华夏文明,定义为自胜者强,就意味华夏文明的主流价值观也受到客观争“强”的促进。强是自强,否定了胜人的恶。因此自强的客观性又规范了价值观只能选择向善而行的道路。

于是,这就形成了客观性与主观性的相互促进状态(自强-向善)。向善使得强者自强,自强又决定了价值观向善。

但是“自强”“向善”两者各自又是更进一步的关系对的状态,自强是强弱相较的状态,向善是善恶对比的选择。

所以我们将华夏文明用华夏辩证法的结构样式进行了描述:

华夏文明的基础结构:【(强-弱)-(善-恶)】 

"天下莫柔弱于水 , 而攻坚强者莫之能先 , 以其无以易之 。 柔 之胜刚 ,弱之胜强 ,天下莫不知 , 莫能行." [91]。

华夏文明是自强向善,这就是有,但是老子谈的华夏辩证法的最奇妙的地方就在,在表现时,是"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92]"

所以那个与自强、向善构建出阴阳关系的,“弱”“恶”才是实践着力的关键。(自强-向善)为所知,(弱-恶)是实践所为的抓手, 所以为了实现自强,“弱之胜强”,为了向善,“处众人所恶”,于是按照之前跷跷板举例,按下弱处,强自然抬起,处于众人所恶之低洼,利万物的善业功德自然高高在上。

这就是老子解读的华夏辩证法的无为之为之法推导出的华夏文明的核心理念所在。而这个文明经历漫长的历史考验,这个文明下的华夏子民都对中国向来争做一个向善的强者有共识。他因为强大而谦逊,因为向善而利天下。这才应该是真正强者该有的做派。

但是今天有些中国人,被百多年来西方的强盗行径打怕了。对华夏文明核心理念有所动摇。即便认同者也有不少人只看其表,不究其理。认为华夏文明是走阴柔之道。

弱者的谦逊是自卑,强者的谦逊是向善的自信。上位者不爱民,不以民为邦本,天下何以能真正大治?

向善者团结起来,战天斗地,治洪水、胜新冠,利天下万民以为强。这还算柔弱之道?这是真强之道、恒强之道呀!

向恶者团结起来,侵略屠杀,奴隶制、法西斯,害世间百姓逞有力。这难道是阳刚之道?这是野蛮之道呀!

把野蛮当阳刚,就如把文明当柔弱。这纯粹是把肉麻当有趣么!

附:

基督教文明的基础结构【(强-弱)-(善-)】 

印度文明的基础结构【(强-)-(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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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荀子.大略》

[82][83][84][85][87][88][91][92]《道德经》

[86]《易经》

[89]《礼记·大学》

[90]《元曲选·儿女团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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