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人们不敢用招投标选医生,却用来选律师?

作者 |   被招投标搞晕了的

来源 | 法律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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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讲一个笑话,关于医生的。

  有一个富翁,住在东方最好的城堡里,他很善良,但是也有着有钱人的通病:多疑。

  有一天他生病了,头晕发烧,他没有专属的医生,也不相信一般的医生,怎么办呢?

  于是他想到一个天才的做法:就是把城里有名的医生都叫过来,拿出一袋金子,说这是诊费,你们来谈谈你的方案!

  我的病症是什么什么样的,谁的方案好,这个金子就归谁,就由他来治我的病。

  有一个年轻的医生,他站出来说:尊重的富翁,我可以走到你的身边,先把把脉,问问你的详细生活细节吗?

  肯定不行!你想跳过比赛程序,直接拿到诊金吗?!只有选出来的好医生,才能问到那样的程度。你还是乖乖先写方案吧。

  于是,大家写了密密麻麻的方案。有些人写自己妇科厉害,有些写自己又救活了多少人……

  医生们的方案写好后,富翁一看,哇,那么厚?怎么看呢?于是让自己管家去看吧。

  可是管家看不懂,怎么办呢?编个号,然后抓阄,抓到谁,就谁来承接这个医疗工作。

  这样的方式选出来的不是医生,极有可能是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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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

  笑话中的悖论。

  这个笑话,正好用在招投标的问题上。招投标的办法,好不好?当然好!

  比如工程招标,如何施工,如何报价,都是可以非常清晰量化和计算的。通过这样的方式,不仅可以择优选择,还可以避免腐败。

  但是,对医生和律师这样的专业服务性职业而言,就好像不大适合了。你见过人遇到疾病,通过招投标的办法找医生的吗?

  为什么企业、政府遇到法律问题,反而要通过招投标的办法选择律师呢?这总觉得有点怪怪的。

  也许,正如这个笑话里表达的两个悖论,专业服务的工作,医生也好,律师也罢,都需要两个最根本的前提:

  一个是必须要有信任,一个是必须要有全面深入的了解。

  而招投标的做法,与之背道而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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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2.

  信任的悖论。

  招投标的办法选择律师,最大的悖论:企业/政府希望律师先提供方案,而律师服务的特殊性,必须要先了解情况,才能提供合适的方案。

  比如,国企要做一个股权的收购。如果不了解企业的详细情况,不深入了解目标公司的情况,不参与双方的谈判,如何提供方案与建议?

  经验固然很重要,但是每一个案件,就像每一个病一样,都有特殊的地方,之前的案例经验,不代表就适用如今的情况。

  所以,在未了解真实情况的条件下,任何方案,其实都毫无意义。

  评标的老师,又不是从业人员,也不了解这个收购的具体情况,那所谓的判断,其实不过也是丢骰子而已。

  更重要的悖论,其实还是信任问题。

  法律服务的本质,是信任。你不信任律师,那他的任何意见,都没有办法帮到你,都起不到作用。

  可是,你如何去信任一个你根本毫无了解的律师呢?就凭几张文件资料?另外,一个非专业的人士,又如何判断专业知识和专业水平呢?

  所以,你看成熟的大企业,合作的律师都是经年不变,为何?

  只有在长期的服务中,才能相互理解、彼此信任。

  而律师的性质,也决定了,只有长期服务一个企业、政府,才能更加理解企业的战略,以及基本运作机制,才能整体思考很多问题,协助政府、企业处理风险。

  非长期服务,无法体现律师真正意义;非长期的服务,企业,政府无法获得律师真正的服务价值。

  单看一个case,一个诉讼,就作出选择,是非常危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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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3.

  一点希望

  当然,我们也理解国企、政府的谨慎之处,毕竟招投标的办法,是最好规避领导风险的方式。

  但是这种方式,虽然规避了决策的风险,但是也带来了真正的风险。

  更严重的是,其实是破坏了律师的根本价值:长期服务,深入了解,彼此信任。

  破坏了这些,律师的作用都会在整个社会里被削弱,而变成一个非常技术化的操作步骤。

  律师真要到了这个份上,其实选不选,又有什么区别呢?!我们要谈尊重律师的作用,也要讲方式。

  否则,我们就会变成笑话中富翁与医生!

  你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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