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后一份工作是药品销售,被裁员时,几个年长的同事希望大家都团结,一定要N+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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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后一份工作,是药品销售。
药品是第一回做,销售是第N 回。
结局是,被裁员。我无所谓,但是同事里几个年长的,要求我们都撑下去,必须让老板按照劳动法N+1赔偿。它们至少要N+2,我最多赔半个月。
我并不在意被裁员,我只在意,我们的付出和建议,老板完全不考虑,老板的意图,既要又要,还没有耐心,这样的工作,不做也罢。
劳资纠纷其实也没有拖延太久,HR通知大家,按照合同法要求去做,都赔付了。所谓HR,老板的亲信,一个老姑娘,穿老板的柜底,广东话叫穿柜筒,经理发现,把她开除,晚上老板来电话质问,为什么要开除公司的老员工?马上恢复工作,处罚撤销!一般情况下,按照我们的常识,老板和这女人有一腿,问题是,这女人,值得这位投资几千万的老板来一腿的吗?没人相信。我信,以我这么多年的经历,这种事不奇怪。我们笑称,铁打的内勤,流水的销售。我已经习惯了,在广州工作的公司,就是这样,多说无谓。
老总是不是和员工有一腿,我完全没有兴趣,只是,不把公司目标放在第一位,这个公司就没有前途,我在这里就是浪费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