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去世多年,房子在他名下,我真觉得我妈继承下来,之后她去世再给我就很简单了

【本文来自《一对老夫妻,其中一方死了,其财产由他的老伴和子女平分:我觉得我们中国搞复杂了》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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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配偶在世,子女先死 不会 牵涉到子女的配偶和孙辈。

    第一顺位是配偶、子女、父母,由第一顺位的所有在世者平分遗产。

    配偶在世,子女死亡,即使孙辈在世,所有遗产都归配偶,跟孙辈和子女的配偶一毛钱关系都没有。

胡扯,亲身经历的一件事:本人父亲去世多年,原房产证登记在我父亲名下,由于要处置此房,必须先将房产证登记到我母亲名下,此过程要经过公证。公证时需要查询的是我父母双方的父母是否在世、需要继承的子女人数,由于我是独生子女,手续相对简单,只需我本人声明放弃继承权就可以了。

其实本来就应该直接由我母亲继承全部就可以,搞的那么复杂,如果子女多又无法达成共识就变成了扯皮的事。

另外一个就是如果有子女继承的就没有必要向上继承,掺和进来上一代又会产生新的问题,父辈参与继承会牵涉到父辈继承的部分连带出父辈的其他子女有继承那一部分份额的权利,请问我父母的房产和我爷爷、姥爷的其他子女有什么关系?如果遗产没有子女继承再向上由父辈继承则无可厚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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