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楼花搞预售是香港搞出来的,咋貌似没有听过香港烂尾楼新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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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奇,卖楼花搞预售是香港搞出来的,咋貌似没有听过香港烂尾楼新闻呢!就查了下资料,原来原先香港也不是没有烂尾楼,就是曾经60、70年代发生过大规模烂尾事件,导致民生损失严重甚至引起社会动荡不安,才下大力气整治、预防烂尾楼,从立法到执行到监督都形成了相对完善的制度,结果内地只学皮毛,不画骨!如果说之前是因为企业自有资金薄弱,需要资金扶持,所以门槛宽松了一些,那今天还说这样的话,那就是睁眼扯母鸡的蛋!
香港期房交付之前,期房的风险和责任都在了银行和第三方律师的这边。业主先交30%定金,房企可以首批拿走5%,剩余资金存入律师在银行设立的信托账户。在楼盘的前期建设过程中,开发商只能用自有资金去支付供应商货款。同时律师作为独立第三方,负有监管责任。没有律师的签字,房企不得挪用信托账户里的资金。
另一方面银行作为资金存入方和信托账户管理者也负有监管责任。银行必须按照建筑师开具的楼盘建设进度证明,对房企进行分期付款。楼盘建成10%,银行就支付10%,建成90%,银行就支付90%,全部建成交付后,银行才会支付100%。
最最最关键是的是购房者能自己选择开始还贷的方式和时间,能很大程度降低购房风险!
香港买期房预售楼花比较常见的付款方法有即供(立即开始支付房贷)和建期(交房前3个月才开始支付房贷)2种,说白了,要占便宜那就立马开始还房贷,那折扣点多些!要多考虑避免风险,那就等即将交房时再开始还房贷,那就不可避免损失一些折扣优惠!如何衡量自己做取舍!也不知道那些房都烂尾了,还在咬牙还房贷的是什么心理状态!反正我是做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