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觉得天津电信这样收费是否合理?
长期潜水,初次发帖,遇到了件问题想和大家交流下。
本人在2016年进入天津某大学,当年为了给宿舍接入宽带,专门为此在天津电信办了张手机卡,此卡自带一种校园套餐内含50兆宽带,整个套餐的收费是每月39元,印象中当时并没有被明确告知只有两年时间享有每月39元的优惠价格,两年后会变成每月99元。
后来一次偶然询问客服时知道了只有两年优惠的事后,决定在2018年优惠结束的那个月终止使用这张卡提供的服务。但是由于本人当时并不知晓手机卡注销的操作,以为只要停止向手机卡缴费使之处于停机状态就万事大吉。停止使用该宽带四个月后,才听得家人提醒,去查了一下话费,发现这几个月的套餐费用一直在欠费状态下累积,之后再去注销时应该要将这几个累积的套餐费用交齐。
我想讨论的问题是:当一个手机卡定了一种套餐,而这张手机卡又处于欠费状态的情况下进入下一个月,在这种套餐提供的服务实际上已经停止的状况下,仍然追收该月套餐费用的情况是否合理?
本人在2016年进入天津某大学,当年为了给宿舍接入宽带,专门为此在天津电信办了张手机卡,此卡自带一种校园套餐内含50兆宽带,整个套餐的收费是每月39元,印象中当时并没有被明确告知只有两年时间享有每月39元的优惠价格,两年后会变成每月99元。
后来一次偶然询问客服时知道了只有两年优惠的事后,决定在2018年优惠结束的那个月终止使用这张卡提供的服务。但是由于本人当时并不知晓手机卡注销的操作,以为只要停止向手机卡缴费使之处于停机状态就万事大吉。停止使用该宽带四个月后,才听得家人提醒,去查了一下话费,发现这几个月的套餐费用一直在欠费状态下累积,之后再去注销时应该要将这几个累积的套餐费用交齐。
我想讨论的问题是:当一个手机卡定了一种套餐,而这张手机卡又处于欠费状态的情况下进入下一个月,在这种套餐提供的服务实际上已经停止的状况下,仍然追收该月套餐费用的情况是否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