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啥这次我要力挺大连工业大学?

我一直主张要宽容年轻人犯错误、主张宽容凡人小错,认为社会应当宽松有序不应过于严苛,但这次我坚决支持大连工业大学开除那个李某某。

第一,李某某的行为就是一个有严重的慕洋变态心理且不知自爱的女人的滥交乱性,按民间的说法就是“搞破鞋”。只是这次她“搞破鞋”的对象是个洋垃圾最后顺理成章地被洋垃圾卖了,属于彻头彻尾的道德败坏,丢人现眼伤风败俗,跟什么“爱情”根本不沾边——求求那些为李某某辩护的媒体和大V们还是放过“爱情”这个美好的字眼吧;这里也没有什么“上当受骗”什么“受害者”,这就是两个“烂货”滥交玩“一夜情”,从头到尾李某某都很清楚这事儿的性质和后果,她唯一没想到的就是那个乌克兰洋垃圾人品比她更烂更不要脸竟把两人乱性的丑态贴到社交媒体上弄得人人皆知。

第二,正常的社会必须有正向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教书育人的学校更必须有这些。虽然我坚决反对事事泛道德化,但必须承认,任何正常的社会要实现良性运行,不仅要靠法律,也要靠正向的道德规范学校的社会责任是教育育人,对老师学生的要求不能仅限于不犯罪不违法,必须有基本的道德要求。如果学校教出来的是一帮守法但品德败坏的“烂货“,那是教育的大失败,我们的社会不能接受这个。学校对师生的品行有要求完全正当(外国的一些学校其实甚至比我们更严)。所以,学校的老师学生的行为严重违反基本的道德规范品德败坏,学校当然有责任采取行动予以处理,不能说当事人败坏品行没犯法没犯罪学校就可以坐视不管。

第三,李某某是私德败坏,但也涉及社会公德,私德和公德不是完全割裂的。她的滥交乱性不仅表明她个人私德败坏,而且也贬损大连工业大学的声誉贬损该校广大师生的形象,实际上也贬损了中国女性的形象。如果对这种伤风败俗行为不加惩戒允许泛滥最终必然损害整个社会。

第四,这些年我们社会的价值观是有扭曲的。李某某的败德是个人所为,但在社会上其实也并不是孤例。这些年,我们的社会一方面“逆向种族歧视”阴魂不散,从精英到底层不顾脸面慕洋媚洋的事时有发生,另一方面有些人玻璃心碰不得仇外排外的民粹主义沉渣泛起;另外还包括一些人将个人自由绝对化将社会道德虚化,另一方面则是一些人搞泛道德化事事上纲上线,这都是社会价值观扭曲的表现。扭曲的社会价值观形成的原因很复杂,很多事情是生活中一点一滴形成的。中国是泱泱大国,中国人应该自信自强,既不能玻璃心碰不得动不动就说“辱华”连小姑娘穿个和服都不容,同时也要坦坦荡荡自尊自爱。你就说跨国恋跨国婚姻这事,本来,随着国际交往的扩大和深入,越来越多的中国人走出去、越来越多的外国人走进来,一些中外男女青年在交往中碰出火花产生恋情这很自然很正常。早年中国穷,中国姑娘嫁给外国男人是跨国婚姻的绝大多数,这些年中国小伙娶洋媳妇也常见了,这都很正常没什么。看到中国姑娘嫁了个外国小伙就耿耿于怀,没必要。但不管是中国人外国人、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人际交往包括恋爱婚姻都要有起码的道德标准和自爱自尊,不能搞得烂字当头贱字开路,像李某某那样真是太贱太不要脸了!你就是一心想嫁个洋人你正正经经交朋友谈恋爱起码要挑个好人总可以吧,外国又不是没有人品正派的小伙。找中国小伙你拿腔作调挑三拣四要车要房子要彩礼,路上偶然碰到个洋垃圾你挑都不挑就主动投怀送抱认识没几分钟话也没说上几句就自掏腰包跟人开房上床——据说路费还是花中国男朋友的钱,真是太贱太不要脸了,把中国女性的脸丢尽了!谁家养了这么个女儿,真是倒了八辈子霉!

第五,我看到某些媒体某些律师某些大V包括老胡,摆出一付见过世面的派头居高临下讲法律讲教育权讲女权说什么“女性的身体应当由女性自己支配不属于国家不属于学校”,还担忧什么“塔利班化”,攻击大连工业大学侵犯李某某权益还顺带教导不开化的芸芸众生,我劝他们还是省省吧。这次我赞成广大普通百姓的朴素的价值判断,女性的身体当然属于女性自己,李某某想跟谁睡就跟谁睡,但社会有社会的价值判断,学校也有学校的校规,家长把儿子闺女交给学校是为了让孩子受正当的教育是希望他们成才不是让他们当破鞋。不管是上到国家民族还是下到升斗百姓,做人做事多少还是要讲点私德公德讲点自尊自爱,那个李某某丢人现眼被开除是她自找的,活该!这样的败德之人不开除,留着给你家闺女做人生榜样吗?!

另外,那个乌克兰洋垃圾的行为已经涉嫌违法犯罪,当事人及学校应当考虑诉诸法律,我国执法机关也应当考虑如何对这个洋垃圾予以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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