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2012年就取消了公摊面积,众望所归
这两天正在开两会,看到全国政协委员洪洋建议“取消公摊”引发极大关注。
洪洋表示:“公摊面积看不见、摸不着,而百姓却为它承担了高额费用。”
但其实取消公摊早在11年前就被提出,这个戳到购房者痛点的老生常谈话题,虽然年年被提及,为何仍不见落地?取消公摊是否真的有可能实现?
其实公摊最早的发源地,是我国的香港。
中国内地的期房预售、卖公摊面积等模式,都是上世纪90年代借鉴自香港。
实际上,香港已于9年前正式废除了公摊模式,在彻底取消前,也经过了多年的各方争论。
2006年前后,香港实行公摊模式已经有约50年了,政府部门发现得房率不断下跌,上世纪70年代时,楼盘普遍有90%以上的得房率,到了2006年,李嘉诚旗下的长实一楼盘得房率竟然只剩下40%,引发社会哗然,继而有了取消公摊的呼声。
当时香港开发商对“取消公摊”同样提出了质疑,称按照“实用面积”卖房,每平米单价会上涨,而且会导致存量房(按建筑面积算)和新房计价(按实用面积算)方式的混乱。
但最终,从2013年起,香港开始彻底取消公摊面积,新房销售必须按照实用面积标注,否则将被罚款100万至500万港币、判处3至7年监禁。针对存量房售卖,政府要求卖家提供以“套内面积”和“建筑面积”计价的双份资料。
IPG中国首席经济学家柏文喜认为,商品房在出售时是否计入公摊面积,实际上只是个计算方式问题,不存在技术上的障碍。
取消公摊会推高名义房价,过去,在房价上涨的情况下,承担房价调控的地方政府部门以及开发商可能会成为取消公摊面积的阻力,但目前房价较为平稳甚至呈一定下行趋势,取消公摊面积是有可能的。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公摊面积是购房者普遍关注的问题,建议以部分城市率先做试点,不建议大刀阔斧式的改革,还要防范一边取消公摊、一边又滋生新费用的现象。
在网上看到一篇帖子,看到香港在2013年取消公摊后,出台了一系列房产交易时的规定:
新房只能用使用面积来标准面积,否则可能吃上官司,被罚款100-500万港币,判处3-7年监禁。
而二手房出售时必须向购房者提供“套内面积”和“建筑面积”计价的双份售价资料。
在香港废除公摊前,地产商所谓的混乱,也并没有因为废除公摊而出现。
看到不少网友表示买房子很不容易,迫切需要国家顶层设计规范公摊面积。
相信随着两会的召开,一定会有一套系统性的落地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