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女子被当野猪枪击后抛尸,是故意还是过失?

最近在湖北鄂州发生一起命案。

据封面新闻报道,鄂州一对夫妇到梁子湖捕鱼,妻子在岸边等待,见到一辆车开来以为是渔政巡查,赶紧蹲在路边草丛躲避,结果被车上人当做野猪枪击,之后被拖到58公里之外的荒地抛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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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作案的四名嫌疑人被警方抓获,其中一名嫌疑人还与被害人家属同村,事发后假装好心帮助寻找。

那么,这四名嫌疑人是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还是故意杀人罪呢?

这个就要看被害人的死亡时间是什么时候了。

如果被害人是在当场就被嫌疑人击毙,嫌疑人害怕事情暴露,才将被害人带到58公里外掩埋。因嫌疑人在主观上并没有杀人的故意,不构成故意杀人的构成要件,所以应当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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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如果被害人被击中后,并没死亡,嫌疑人不予抢救,而是坐视被害人流血,待其死亡后再将其掩埋的话,则就属于犯意的转化,是对被害人死亡结果的放任,系间接故意,这时,就应当认定为故意杀人,予以严惩。

被害人亲属在面对记者采访时也表示,凶手的行径太恶劣了,希望杀人偿命。最终结果如何,我们期待进一步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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