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居民彼此陌生,没有有威望的人协调事务,业委会是不是乌托邦?

【本文来自《实事求是的说,业委会自我管理是有但全国有几起?你看看你加的业主群就懂了》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业委会本身就是一个幻想型的产物,估计设计者认为可以按照村委会(居委会)这类的自治机构来搞,事实上是不可能的。村委会(居委会)已经基本成为了政府的机构,而不是自治单位。上述比较可能不太正确,似乎业委会比居委会要低一个层次,可能跟自然村差不多。设计者希望业委会能像自然村一样达到自治的目的。但问题来了。

自然村的人群是互相熟悉的,所以虽然也是不好搞,但总会出现有威望的人能协调村里事务。但小区的人基本上是陌生的,就连隔壁家住的是谁,做什么的,大部分业主是不清楚的。所以你说怎么选业委会?就算你跑出来选,我能相信你吗?能相信你会秉公办事吗?我小区就有人想选业委会,然后想自己管理小区。但大部分的人认为他就是想赚物业费的钱,真正管起来未必有现在物业公司靠谱。

第二,有些业主房子是出租的,不太关心本小区的事。而租客哪怕是长期租客,是无权代表业主行使业主权利的。所以这是另一个问题。大部分业主并非无业游民,白天要上班,不可能全心全意为小区服务。能够全心全意为小区服务的往往是想赚物业费的。

第三,一般物业公司也是原来开发商的子公司,所以开发商和物业公司会千方百计阻挠业委会的成立。

所以有一定历史的城市,还有热心的退休大爷大妈来义务管理。但新城区,新城市就不行了。比如说上海北京要推行垃圾分类,请大妈来管理,你去倒垃圾,人家直接就喊了,张家小子,你是什么垃圾,你要不分类,让你无地自容,效果很好,深圳这种就很难出现这种情况。即使请了大妈看着,但看到人家不分类,她也不敢管。

所以一般来说只要物业不会太差,基本上业主宁愿相信物业,也不见得相信所谓的业委会(只是住在一个小区的陌生人,谁信谁呀?)。业委会的命题就是乌托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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