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手机厂各自为战,没成立第三方协会统一标准,这才是目前最大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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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豆的燃烧远征_球吹

    很高兴你的回复,既然你说 powered by 是编辑错误,那在我这就不谈了。

    说明一下:“鸿蒙能做到变成只有鸿蒙能做到”这句话不是华为说的,是我揣测的,我希望华为能有这种志气,但申明,是希望他们通过把鸿蒙做到最好来达到目的而不是通过其他什么PY交易或虚伪造假来获得成功。这里请不要纠结我的说辞。互联网一开始“有公司想一统江湖,后来他们都失败了”,也就是说他们竞争过,最后都失败了。那么问题来了,假设华为想要做到我揣测的那个理想,现在已经开始站上了跑道。其他的想要参与竞争的公司在哪?这个问题应该归结于鸿蒙已经开始参与万物互联的竞争了,万物互联不一定只能使用鸿蒙,但他先站上跑道,我们也不能因此而对华为有所指责。领先别人一步是他的优秀,不是罪过,对吗?

    你说AOSP是手机操作系统、LiteOS才是微内核的物联网的系统,请问这是华为公司的官方区分还是内部定义?LiteOS是微内核,能实现万物互联证明了鸿蒙的实力,AOSP是手机OS,能兼容Android应用,体贴了用户的需求。华为如果这么做时出于商业上的考虑,统一的注册了一个鸿蒙OS的商标,
    这个我不懂是否合法,但如果合法的话做为我个人表示理解(非法的话支持起诉)。

    这个问题,我觉得应该归结于我们的视角不同,我是用户视角,觉得华为LiteOS证明了他们有微内核没有欺骗我、鸿蒙手机系统用起来也很好用,所以我理解。而你从技术视角来看,一定要区分LiteOS和AOSP(我不敢确定你的区分是不是正确或者合理,这里需要其他大牛指证)。我可以理解你的较真想法,但你也不要因为这个鄙薄我对华为的支持。如何?

    YunOS就不谈了,你继然没说,我也只是猜,空对空的东西不应该进入我们的谈论。

    安卓机可以刷桌面OS,这个“可以”不等于“好用”也不等于“能刷国产OS”,也是空对空,也就不谈了如何?

    另外,希望你尊重我做为华粉的看法,你可以继续保留你的观感,但不要宣扬这些空对空的东西。

“互联网一开始“有公司想一统江湖,后来他们都失败了”,也就是说他们竞争过,最后都失败了。”这是你以为的原因。我给你稍微展开讲一下。

最开始的网络模型,是ISO的OSI提出的7层结构,相对来说是很科学的模型。但是这个模型在实践上有很大问题,在一些网络系统需求中,可能有几个层用不上,但是根据模型,这几个层还要做出来。或者说有几个层永远是会做在一起的,分层没有意义。

这样一个科学的模型就不符合市场需求。后来TCP/IP模型将系统简化为4层,每一层都有硬件/软件接住实现。分配给网络体系中各厂商的工作都相当明确,且降低了各自的工作量。

这里是说网络通信要依靠数据包,数据包从顶层开始,每向下走一层就加一个层的控制信息,如果严格按照层数来,那么将会形成一个套娃7层的大包,传输效率不会很好,而且软件解析的时候要逐层扒开。而4层的TCP/IP协议就只有4层数据包,拆发都很舒服。

现在的互联网标准,是由一个全球组织进行管理和更新的,他们的工作就是“提出议案”,将议案摆在网上,所有人都可以对其进行评论,投票,也可以提交自己的提案。新标准制定就是将那些被公开认可的议案加入标准(这方面依然不准确,具体可以直接搜相关文章看)。

网页浏览器是1994年网景公司推出的,推出后迅速占领市场。微软在这时感受到了网景的威胁(因为这哥们飘了要做操作系统),于是收购另一家浏览器公司开发了IE,绑定系统进行推广。当时微软系统占市场绝对优势,网景公司竞争失利,宣布开源,成立Mozailla(火狐),此后就是Chrome的崛起。

微软为了保持自己的浏览器地位,在后续的版本中不跟随潮流走,而是依然使用自己的一套标准,以至于被前端程序员深恶痛绝(一个简单的代码,一旦要考虑全平台适配,那么基本就等于要写两遍,其中一遍是写给IE的)。

反观Chrome和FireFox等,因为开源+内核兼容(chromium套了能有五六层其他浏览器的开源内核了)+支持行业标准(W3C,这组织依然不依附于企业),市场份额越做越大。

物联网行业不是华为先开始做的,他也没走在前头。物联网包括很多东西,就我找到的“产业全景图”来看,一个物联网产业链会涉及十几个领域,华为只是在通信硬件上领先,物联网操作系统能不能行都是两说。

而平常所说的“万物互联”(再强调一遍协议就能实现),小米在华为前就有自己的“米家”(我是说应用方面,鸿蒙LiteOS在14年就发布,但是我并没有看到鸿家),除此以外各家电厂还开放了自己的控制接口,只要有红外发射功能的手机,下载个软件就能当遥控器用。

不过红外线其实也算不上万物互联,随着物联网技术发展,红外线控制会变成网络信号控制,你在公司点一下手机,家里电饭煲自动启动,回家时饭就煮好了。

现在国内各厂还是各自为战,没有成立第三方协会进行标准的设立,这才是目前最大的问题。我之所以反对推广HMS到其他手机厂商,可以看一下我举的第二条例子,以及结合一下谷歌GMS现在在国外安卓机市场的为所欲为。资本垄断以后的吃相,我们已经领教过很多次了。

你说AOSP是手机操作系统、LiteOS才是微内核的物联网的系统,请问这是华为公司的官方区分还是内部定义?这个就是华为官方的划分,而且我不认为统一注册鸿蒙商标有什么不对。消费者自己分清楚即可。

1、国内手机厂商因为“客观原因”没有提供GMS认证,只要用户不去连接国外的平台,使用国外的APP,那么其行为是合法的。如果用户通过使用了国外的平台或APP,那么是用户违法。

国内有一部分用户有GMS需求(比如最简单的,有人要玩手游日服,他就得下GMS),而当存在这种需求时,已被GMS认证,只是国内没装GMS(或者装了禁用)的操作系统,相比没有认证的就方便得多。

不过说实话,能用GMS的都架了梯子,国外也查不出来你实际用的是什么系统。说到底GMS也就是个软件,他还是要靠网络来运转,有网络的地方就可以欺骗。

2、华为以前得到了GMS认证,所以华为手机用户以前即便使用了国外的APP,也是合法的。这确实,另外实际上有一些国外软件也不需要GMS的。比如最简单的,我自己做个本地文件浏览器,apk打包扔论坛里谁爱下谁下,这完全就是个本地应用,也不走Google Play,就根本用不上GMS。

解释完1和2,第三点我就不用解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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