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烟乱象严重侵害未成年群体身心健康
在过去三十年里,我们一直宣传烟草对人体的危害。这些年的成效有目共睹,然而悄然兴起的电子烟却正在一点一点的荼毒着新一代青少年们。2018年以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烟草专卖局先后发布多项禁令,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不得通过互联网销售电子烟,不得通过互联网发布电子烟广告。但是,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0年发布的数据显示,2019年初中学生听说过电子烟的比例为69.9%,电子烟使用率为2.7%,与2014年相比分别上升了24.9个和1.5个百分点。可见在多重禁令之下,电子烟热似乎并未消焰,防止未成年人受到电子烟侵害还有不少问题有待解决。
一、电子烟产品宣传包装过度,诱导青少年。不少商家把电子烟伪装成时尚玩具来销售,淡化“烟”的属性。电子烟中添加了多种香料和调味剂遮掩尼古丁的气味,其甜甜香香的气味对于青少年而言无疑是不小的诱惑。在包装上,电子烟做成新潮玩具,看起来时尚又好玩,心智尚未发育完全的中小学生,将吸烟看作很酷、与众不同的行为,电子烟很快成为中小学生朋友圈中象征着时尚的潮流宠儿。“销售量排名靠前的电子烟,大多是看起来漂亮,又比较好玩的,让学生一见到就喜欢拿在手中把玩的那种,时不时可以打开吸上一口。”广州一家电子烟销售门店的负责人说。《中国吸烟危害健康报告2020》称,目前普遍认为,“加味”是吸引青少年尝试电子烟的重要原因之一。2019年美国对青少年的最新调查结果显示,目前使用电子烟的青少年中,估计有72.2%的高中生和59.2%的初中生使用了调味电子烟,其中水果、薄荷醇或薄荷、糖果味最常见。同时,不少电子烟品牌打着“安全放心”“无毒无害、低毒低害”的广告忽悠消费者,又通常以“戒烟神器”“传统烟草替代品”等形象出现在青少年面前。一个电子烟店铺打出的广告是“衍生释放物约是传统烟草的8%,对人体可降低95%的伤害”。
二、商家变换招数顶风作案,产品可得性高。在一些三四线城市,电子烟往往与文具、日用品一起售卖,售卖时,店家往往不会严格询问买家的年龄信息,仅仅通过“目测”来判断很不严谨。一些未成年人反映,当他们向电子烟销售客服提出“我16岁能买吗”时,对方回答“可以的”。还有学生询问电子烟能否辅助戒烟,也从客服那里得到了“可以的,你先试试”的肯定答复。在主流电商平台上直接搜索“电子烟”,看不到任何商品售卖信息,有的还会直接跳出“国家有明确法律规定,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通过信息网络销售烟草专卖品”等提示。但是,以“雾化弹”“电子雾化器”等关键词进行搜索,还是能看到一些“猫腻”——颜色各异、款式不同的电子烟及电子烟配件产品便出现了。产品的“可得性”为青少年吸食电子烟提供了更多的可能,在一些三四线城市,电子烟往往与文具、日用品一起售卖,售卖时,店家往往不会严格询问买家的年龄信息,仅仅通过“目测”来判断很不严谨。
三、制定电子烟相关管理条例和国家标准进度处于停滞状态。今年3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烟草专卖局起草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中规定: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本条例中关于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这意味着,如果该意见得到通过,电子烟将被国家烟草专卖局监管。“我们支持将电子烟纳入监管,但国家烟草专卖局本质上是在执行中国烟草总公司的企业职能,不适合作为电子烟的监管单位。”北京市控制吸烟协会会长张建枢说。值得注意的是,电子烟国家标准一直未能如期出台。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官网显示,于2017年10月下达的国家标准计划《电子烟》目前项目状态处于“审查”阶段,2017年12月下达的国家标准计划《电子烟液 烟碱、丙二醇和丙三醇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则进入批准阶段,两者的拟实施日期分别为2019年3月和2019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