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情报“后三杰”的历险与脱险(二):王石坚之谜案

三、脱却牢笼

陈忠经反复考虑下来,此时此地,要找党只有通过苏联外交机构,除此别无他途。但要与苏联外交机构取得联系,又不能触犯所在国的法律或引起注意,确实很伤脑筋。他事先仔细研究了苏联驻纽约总领事馆的地址和周围环境,并准备了要说些什么。11月间的某日,他直接闯进了领事馆,找到负责人,用英语简单叙述来意,希望经过他们的帮助,得到党中央的指示,并告知他们自己的住址。然后,让领事馆的人先出去观察一下,自己再出门按照预定路线绕过几个街道,顺利进入哥伦比亚大学校园,“淹没”在人群里。过了几天,陈忠经看看似乎并没有引起什么后果,于是又去了一趟华盛顿,也是到苏联驻美使馆,同样说明意图后,再坐火车返回了纽约。

1947年11月24日,陈忠经写了一份英文报告给中共中央,请苏联总领馆代发。这份报告辗转了两个多月,至1948年2月间,才转到中共中央那里。报告中陈忠经汇报了根据潘裕然来信所得到的讯息,主要是王石坚于9月30日晨4时左右被捕,他承认是共产党,并将西安东大街的电台交出。他的口供中未牵累到别人,只说陈忠经是受其金钱利用。另陈忠经的挚友张镇邦、程达也于10月5日被捕,据说均已承认为共产党员,但未知口供是否牵连到陈。之后再未收到潘裕然的信,陈忠经估计可能是信件被扣或潘也已被捕(按:潘裕然确实亦被捕,因其母与时任陕西省主席的祝绍周系亲戚,通过关系说项,胡宗南下令释放了潘)。潘、张、程等人均了解陈忠经为中共工作的情况。陈忠经估计自己已经被监视,同住一楼的两名国民党人中就有一人系CC特务,并曾取走申健发给陈的信件,此信如被扣,则将被敌人认为是非常充分的证据。因此,陈忠经认为在目前情况下回到西安已无意义,徒然牺牲。他计划在适当时间秘密去莫斯科,然后再回到解放区,希望得到帮助。陈忠经并在报告中请示中央下一步的行动。

中共中央收到陈忠经的报告后,随即致电东北局(因陈的报告是苏方经东北局转去的),对如何营救陈、熊、申等三人与东北局和苏联方面反复磋商,过程中几经周折,最后通过苏联最高层才得以解决问题。

2月17日,中央致电东北局,称陈忠经等三人处境危险,而他们过去对党贡献甚大,请他们与苏方协商帮助陈忠经等离开美国转往苏联或东欧新民主国家,然后再回解放区。如不可能,应先隐蔽一段时期,再经澳洲或经菲律宾取道香港回国。此后中央又连发数电,希望通过有关方面转告陈忠经一切从最坏的基础设想,切不可无谓牺牲。经费正设法接济,并正设法联系陈忠经的家属。但是,罗荣桓2月27日报告中共中央,此事已与苏方交涉,苏方拒绝转报,并称是莫斯科的回答。此后中共中央又多次向东北方面催问交涉结果,东北局也据此多次与苏方交涉,但对方都回答说难以办到。

一直到1948年7月,事情才出现了转机。7月5日,李克农报告任弼时、周恩来,帮助陈忠经等人的事和阿乐夫(按:阿乐夫即阿洛夫,系苏联派往延安的医疗专家,同时也是苏共派驻延安的情报小组成员,负责向斯大林报告中共的情况。在西柏坡,阿洛夫也是斯大林与毛泽东之间的联络人)当面谈了,彼允为代转报。李克农立即拟写了电报,经毛主席亲自修改并签署,7月12日通过阿乐夫直接转发给苏联最高层,希望他们帮助陈、熊、申三人离开美国转往苏联或经东欧转香港回解放区,电报明确表示:“我们对陈等安全极为惦念,假若可能的话(此六字系毛主席用毛笔字所加),仍望设法,从(原稿为“以”,此字为毛主席所改)上述两办法中择其一法助其来我处,并请借给必要(此四字为毛主席所改,原稿为“给以足够”)的旅费与生活费为盼!”周恩来亦将原电报中的署名(周恩来、任弼时、康生)改为“中共中央”,以昭郑重。

这封由毛主席亲自签发的给苏联最高层的电报起了关键作用,此后苏联领馆派人与陈忠经保持了定期的接触。1948年12月25日午夜,苏方转给陈忠经一封英文电报,这是陈忠经到美国后第一次收到了来自中共中央的指示。这封电报除了对他们表示慰问与惦念外,明确嘱咐他们根据战局的发展,已经可以直接从美国回到香港,找章汉夫同志接头(按:后来根据情况变化,最后改为与乔冠华同志接头),然后北返。

此后,陈忠经等人就一面留意国内战局发展等待时机,一面不动声色地做回国的准备。1949年4月,熊向晖先行回国,陈忠经与申健夫妇则于6月中旬抵达了香港。抵港后按照中央的指示,他们与乔冠华接上了头,乘船到天津,于7月1日到北京,回归了中共党组织的怀抱。

四、脱险后的谜团

对于王石坚被捕后表现的定性,至今仍存在一些争议。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1940年11月所制定的《关于叛徒自首分子及非叛变自首行为的规定》:“共产党员不论被捕与否,若向敌人供出或泄露党的秘密,供出或指证他人及机关,或劝他人自首,均为叛徒。共产党员从被捕被俘到出狱,虽未供出任何人及机关,但只要在言论上有反党行为,或未经被捕,自动向统治阶级悔过自首者均为自首分子。但供出完全公开合法的团体,供出党指定的备供机关,在反省院消极抵抗绝无反省表示、家属亲朋代为自首而本人知道后坚决拒绝但无效者,则不算自首。”若依此衡量,王石坚被捕后很快招认并在敌特机关任职的行为无疑应该被认定为“叛变”或“自首”。但实际的情况千差万别,有时很难用一种固定的模式去划一判断。比如1941年江西“南委事件”中谢育才通过“假自首”借机越狱后通知组织,使中共地下党避免了更大损失,就是一个特殊的事例。王石坚的事件也存在类似的情形或疑点。

中共掌握政权后,查获的国民党档案中包含有王石坚被捕经过及审讯记录,因而对事件的大体经过已经搞清楚了。王石坚的被捕是情报处在北平的电台被侦破,电台台长李正宣叛变所致。王石坚被捕后虽然承认了共产党员的身份,交出了西安东大街的电台,但在口供中始终保留了陈忠经、熊向晖和申健这三人,只供称是受其利用。有人提出,王石坚被捕后很快就写了自白书,将他领导的华北、西北、东北全部情报组织、地下工作人员及领导人、五部地下电台、报务员、译电员、交通员及他所知道的有关地址都全盘托出,导致44名地下情工人员(大部分是非党员)被捕入狱,牵连被捕123人。这似乎是证据确凿的叛变行为了。但是,王石坚手上最重要的情报关系就是陈忠经等三人,他既然已经向国民党特务机关和盘托出,为什么却坚持保留不供出陈忠经等人呢?另外,对于某些他当时掌握的重要关系,如天津的景霖密台以及打入东北保安司令部参谋处的赵炜,也未供出。赵炜能在迁延两周之后顺利自沈阳脱身,不能不说与此有极大的关系。这是疑点之一。

另外,王石坚三十年代曾经历过一次被捕,也经受过严酷的考验,1946年8月19日中央给王石坚的电报中曾提到:“我们常以你过去在监狱中坚定的立场,和你在工作中模范的例子,在干部中进行教育”。赵炜回忆说和王石坚在北平宣武门附近一家澡堂接头时,亲眼看见王石坚脱去衣服后显露全身从胸背到前后下身遍体鳞伤的痕迹,而且多处伤痕各异。可见,他曾在国民党监狱中经受过严刑拷打,未曾屈服,不同于从未被捕过的人。这样一个意志坚强的人为何甫一被捕就立刻招认了呢?这是疑点之二。

究竟王石坚真实想法如何,或许已经无法探明,这可以说是此案留下的永久谜团。

至于为什么国民党政府没有要求美国政府引渡陈忠经等人,周恩来曾有一个很精辟的分析。他认为王石坚供不供出陈忠经等人的真实身份,无关重要。王石坚是靠陈忠经掩护才站住脚的,熊向晖结婚后住在王石坚的家中,这些都是明摆着的事,说是利用关系,鬼才相信。有这些线索,国民党特务机关怎肯轻易放手?但胡宗南要保护他自己。共产党员在他身边这么多年,这样的事情捅出来,蒋介石饶不过他。

确实如此。陈忠经、熊向晖与胡宗南的关系非常密切,湖南青年战地服务团团长李芳兰一度怀疑陈忠经和熊向晖是共产党,并威胁要“检举”,但碍于陈忠经等深得胡宗南的信任,不敢轻举妄动。李芳兰曾不无醋意地回忆称:“每次调陈去西安东仓门(胡军团长官邸)工作,都不通知我,胡将军、杨上校(按:指杨尔瑛,三青团陕西分团干事长)、陈忠经他们成了铁三角”,她拿不出任何证据,自然不敢举发。从私人生活的角度,胡宗南与熊向晖的姐姐熊友榛(当时名熊彚苓)曾有恋爱关系,一度还打算结婚。据王石坚1946年5月19日给中央的电报:“503号之姊七年前与胡宗南相爱,胡宗南送她赴美深造,年前胡宗南催伊返国结婚,九月胡宗南至沪迎她相晤后,胡突然变卦促她同别人结婚,现胡令她选择对象结婚后,送彼二人出国。503姊受刺激甚剧,表示愿与最进步者结合,……”,后经王石坚等反复商议,并取得熊友榛和申健的同意,两人最终结合在一起。在胡宗南保荐公派留美英的17人之外,对于“李人士、余忠玲、熊彚苓女士等,亦各补助美金三千元助其出国深造”。可以想见,如果此事一旦暴露出来,胡宗南根本就撇不清干系,所以他必然竭尽全力将此事压下,这也是陈忠经等人幸运脱身的一大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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